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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10篇

2022-04-06 03:34:0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10篇

  《梨泰院杀人事件》是一部由洪基善执导,张根硕 / 郑镇荣 / 吴达洙主演的一部悬疑 / 惊悚 / 犯罪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一):谁是凶手-----梨泰院杀人事件

  又一次重温了《梨泰院杀人事件》,电影内容还是历历在目,但是和当初的结论不同了,和大家一样,第一次看完影片 就纠结于到底事件的真凶是谁?记得高中时第一次看这部片子(因为小帅,好奇看了这部影片当时看完就震撼了,和朋友打电话讨论到底是谁杀了无辜的韩国人,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两个人合作完美的逃避犯罪的最高境界)那让我们再一次回到影片开始。

  影片伊始,伴随着淫奢迷乱的迪斯科的灯光和节奏,纸醉金迷的年轻人们疯狂的扭动着身体和灵魂,洗手间的一角,一个人在小便的背影,突然一把刀疯狂的戳上小便者的颈动脉,鲜血如喷泉般喷涌四溅,小便者倒在血泊中,这就是梨泰院杀人事件的开端。

  很多人都想到血腥的场面就停止了看下去的欲望,其实这不是一个恶心的杀人恐怖片,而正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充分反映了现实的无奈以及法律的漏洞更是一种强国的摄政问题。好吧,扯多了,再次回归,首先介绍一下首尔的梨泰院,这里最早曾是日本人的聚集地,韩战后成为美国驻军及军眷居住所在地,催生了大量美韩混血儿,同时还有大量商店和红灯区。2000年后美军撤出梨泰院,混血儿、商店和红灯区却保留下来,之后由于其历史及社会意义的特殊,大量大使馆选址坐落这里,陆续又有大量伊斯兰、印度、巴基斯坦等外籍居民迁入,使这里成为了真正意义的地球村。本片的两个主角身份就很特殊,美国驻军和韩国妓女的私生子PEARSON(张根锡饰),以及美籍韩裔的未成年人ALEX.当时处于美国压制下的韩国,结果当然可以不了了之,呵呵,,

  影片到最后也没有证明谁对谁错,凶手到底是谁不得而知,是PEARSON还是ALEX?导演没有告诉我们,也许当年的案子就到这里戛然而止了,给人们留下了无尽的遗憾!也只有那天在厕所里的三个人知道了。当年和好友得出的结论是两个人合谋犯案,倘若AlEX没有杀人为什么他的证词都解释不通,他的表现也十分怪异,最重要是他对女朋友说的那句“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竟与凶手不谋而合;若PEARSON没有杀人,他为什么要刻意隐瞒他会韩语的事实,而他最后诡异的笑容又意味着什么?而他身上多出来的一个TATOO正是说明多杀了一个人,也许两人捕之前就设计好了一切,预料到了最后两人都会置身事外,这才是真正高明的犯罪!但是今天看了一遍以后得出的结论却不同,我感觉就是PERASON杀的人,那句“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只是导演意志的反应,不能证明当年的真相,而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事件本身,PEARSON的证词准确详细,一个刚受到惊吓的年轻人看到别人杀人的场景不动声色还能把事件给清晰的表达出来,每个小细节都不变,这个人不就是杀人凶手吗?并且心理极其阴暗,而ALEX的证词漏洞百出,并且他说有的记不清了,人在受惊吓时候会有选择性记忆,不可能全盘记起,有模糊的记忆很正常,也说明了他没有说谎,所以在法庭上不考虑受害者的证词。PEARSON出生于一个复杂的家庭环境之中,明明会说韩语还要装不懂,说明了他对自己是韩国人表示自卑,他更希望自己母亲不是一个韩国妓女,父亲不是一个驻军,从小应该教育也不是很到位导致性格有点怪异,身上的TATOO无顾多了一个,应该是每次杀人就做一个标记提醒自己,在犯罪心理中,有很多那种BT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战绩”表现出来。在指证犯罪现成,他熟练的杀人方式以及冷酷的表情,不止一次用这种方法杀人了,所以证词是那样的清晰,细节是那么的精确,我表示深深的同情,对于这样的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没有人正确的去引导一条正确的路,所以陷入了黑洞,并且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从始至终,都没有他家人出现的痕迹,比起那个ALEX那个有钱有势的老爸。他要可怜的多,在杀人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生活中这样的青年不是也有很多吗?缺乏关心与爱,自己在某个错误的环境中无法走出困境。

  也许,谁是真凶真的不重要了,ALEX ? PEARSON ? SO WHAT 那个本有大好前途承载着家庭期望的少年则永远死在那个窄小的洗手间中。 谁是凶手重要吗?一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尸体、凶器都存在的情况下,却没有凶手出来承担责任。那貌似无比崇高的法律尚且无可奈何,我辈又能怎样。到现在差不多14年过去了,还是没有凶手。原来一个活人是可以莫名其妙捅自己9刀然后变成一具尸体的。如果偏要一个真凶,那么就是这个社会,每个真实的案件往往折射出那个历史时期的特殊与无奈。这个案子里牵扯了太多政治的因素,而政治世界的普遍真理是“弱肉强食”。我们能做什么呢?什么都不能,还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依靠虚假的正义苟且偷生,也许当年的杀人凶手多年以后回忆起来会有一丝恐惧,有一丝自责,那有怎样,一个生命就这样轻易消逝了,抛弃了他的家人,他的女友,他的一切,永远禁锢在了那个小小的洗手间,黑暗永远陪之左右。

  现在耳边只能想到那句歌词,I’ve seen a lot things in life that words cant explain,,,,,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二):Pearson是凶手的理由

  earson是凶手的理由(仅个人看法、欢迎交流)

  不论是否有协同犯罪,我认为Pearson一定是动刀的人。

  理由1、

  Alex把Pearson供出来说:人是他杀的。pearson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人人如果被人冤枉了,第一反应应该是诧异、生气。他经过思考,后来反咬alex,alex暴跳如雷的反应就是正常反应。他知道反咬alex至少还有机会脱罪。

  理由2、

  earson能准确的指出被害人被刺得数量和位置。

  说明他要么就是凶手,要么就是异常的冷静。pearson在叙述alex杀人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吓呆的样子,而且低头看了手上的血迹。这样是几乎不可能记住被刺数量和位置的。在模拟犯罪现场时,拿塑料刀捅假人更像是犯罪重现,并说“捅进去很容易”。

  最后叙述中加入“尸体倒在自己身上”,为的是伪造自己身上有大量血迹的原因。

  理由3、

  从厕所出来后,pearson淡定的把带血的衣服和刀子都扔在了外面。

  而alex身上的血迹集中粘在右侧的衬衣上。

  这与alex讲述自己在洗手的位置是一致的。根据刺杀的数量和位置推断,凶手必定是满身血迹,不可能只沾一侧一部分。

  如果按pearson的叙述:他没事站在一个尿尿的男人后面瞅着是什么心理。

  理由4、

  alex父亲探监时说:我不可能轻易让他那么开心。

  这句话明显是对凶手的不满。

  理由5、

  在pearson的叙述中:alex在杀完人之后就穿着带血的衣服径走了出来。然而开篇警察在洗手池下面的接缝处发现了不少血迹,明显是在洗手池清洗血迹时渗到下面的。如果pearson叙述的是真相,能清洗血迹的肯定是后出门的pearson。

  理由6、

  alex被判有罪时,pearson在车上露出了阴险又不着痕迹的微笑。

  理由7、

  第一次接受调查时故意装作听不懂韩文,用来拖延调查。

  Alex的嫌疑

  嫌疑1、

  Alex对黑人朋友说:成功了!我杀了人!

  嫌疑2、

  模拟犯罪现场时,alex撅着屁股挡住了"pearson"的去路,在律师的指导下改正了姿势。

  嫌疑3、

  片尾alex对女朋友说: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我认为alex有可能是协同犯罪,或者就是他没有脑子。

  猜测1、

  Alex是协同犯罪。

  earson教唆alex做他的助手,由alex制服死者,pearson动刀。这也就是解释了alex的嫌疑1.2.&pearson的犯罪理由3。

  猜测2、

  Alex是清白的。

  从alex出场就在pearson面前指认pearson是凶手不难看出,alex是个没太有脑子的人。

  没太有脑子的人能干出任何值得嫌疑的事。只能这么讲了。

  警方的失误

  失误1、

  发生杀人案的汉堡店竟然没有被封锁,照常营业。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血迹全部被清理掉,连基本的犯罪现场都没有保存下来。就算被清理过,肉眼看不到,喷上鲁米诺试剂,血迹还是会出现。如此重要的犯罪现场竟然没有对它检验。并且一天天放任店面营业、证据泯灭。

  失误2、

  没有全部取证证词。

  事情发生在顾客盈门的汉堡店,无论是顾客还是店员,当中极有可能有目击证人。片中没有出现任何对他们的取证。

  失误3、

  没有出现任何对指纹和血手印的取证。

  试想被害人大量出血,他的血迹被凶手带到任何地方,这对还原事情真相乃至抓住真凶具有绝对重要的影响。证据是如此的多,警察是如此能忽略。

  失误4、

  没有对发现者审讯。

  发现尸体的人通常是第一嫌疑人,在任何凶杀案中都要排除发现者的嫌疑。电影中出现了两个发现者:一个捂着口冲出门口的路人甲、死者的姐姐。

  (如果现实中有审讯排除,而电影中被删减,这条可以不算。)

  失误5、

  没有对证物的取证。

  earson的血衬衣和血球鞋在案件一开始就被找到。然而证物上的证据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提及。

  alex的血衬衣更加是没有出现过。

  根据血液的喷溅方向、数量、形状等,找个李昌钰之类的人轻而易举都能把案子解决。

  不知道这帮警察是在等什么!!!

  失误6、

  共同审讯两个嫌疑犯。

  分别审讯有那么难么!让凶手找到空子钻。

  失误7、

  朴警官太纠结于“至少要让一个人被判罪”。所以他决定帮pearson,告alex。就是这种太过感性的态度,让他执着于要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而不是寻找事情的真相。

  #电影改变生活#

  桃桃林林:因为这部电影导致案件重新被关注,最终嫌疑人在案件14年之后在美国被捕。

  被捕新闻 http://kr.hujiang.com/new/p190750/

  仅看电影,这是一部很一般犯罪片。但是因为电影导致真凶被抓,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这部电影是无敌。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三):仲基欧巴,你死的好冤枉啊

  两个小赤佬,你们拿着老美绿卡就牛掰了,就开始目中无人、草菅人命了吗?谁都敢碰,你们知道厕所里面尿尿的是谁吗?那可是7年以后横扫半个亚洲、迷倒万千少妇的柳时镇上尉,或者你叫仲基欧巴也行。这么叱咤风云、万众瞩目的人物,就被你们两个小瘪三开玩笑似的直接捅死在厕所里了,法律答应吗,法律答应了,粉丝会答应吗?你们彻底放弃抵抗吧,最好自行了断,要不然落在粉丝手里,佛祖叫上耶稣一块也保不了你们。

  不过,好在现在是2017年6月,要是一年前你们真的是走投无路了;一年之后吧,少妇们开始追《择天记》的鹿晗这路货色了,仲基是谁都已经抛在脑后了,你们安全了。

  案子很简单,却诸多疑点。

  一个封闭空间,一个受害人,一个施害者,一个见证人。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案子,可是活着的两个人却互相指认对方是凶手、而自己才是目击证人。从一开始的证据指向明确到后来的证据方向转移,从嫌疑转移再到嫌疑均摊,故事一次次的反转,案件真相似乎近在咫尺却扑朔迷离。哪怕就是在影片最后,当其中一人炫耀地说出那句关键台词“I WILL show u SOMETHING cool”的时候,观众以为答案呼之欲出了,结果却再次 被另一个嫌疑人猝不及防冒出来的韩语打断了推断,即将揭露的真相再次蒙上厚厚的面纱,直到影片结束。

  最可怜的就是我们仲基欧巴,演了部电影,上来就挂了,台词没几句不说,还要在案件的反腐推理中被反腐行凶,一次次身中要害,一次次倒在血泊之中……可怜的仲基欧巴!

  之所以推荐,源于故事探讨法律的核心,疑罪从无。尽管所以人包括两个被告人都承认,凶手就在他们二人中间,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在二人中间实现去伪存真,所以尽管最后两个人都谋杀罪名不成立、放过了一个坏人,至少我们也保全了一个好人。毕竟,宁肯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个的思维逻辑与我们法治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所以,我们不能冒着让好人受牵连、背黑锅的风险去惩治坏人,于是才会有剧中坏人逍遥法外的结局,看似法律的无能,实则社会的进步、法治的胜利。

  法律的最终目的绝非惩治坏人,而是保护好人。如果我们的阿sir知道这个道理,并用行动去贯彻这一精神,也不会有如今雨后春笋般的冤假错案平反。执法者能够做到的其实是竭尽全力去用证据说话,提升办案能力,用铁一般的事实让犯罪分子无可辩驳,通过惩戒犯罪而去保护合法的人们。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四):what is that???

  编剧,你特么考验我呢吧。

  看了好一会,又度娘,又瓣瓣,终于看出这是我大中国无数少女喜欢的宇宙第一无敌花样牛逼美男张根硕爷啊(此处省略78个字~~~)

  首先,来俩bug,斯文小伙尿尿呢,结果死了。镜头给的时候,他可是裤子穿的特别好啊,还有人杀了人,还给穿好裤子的?第二啊,回忆的时候,推倒小伙可是便池右边,但是他死在了墙角啊。还有,韩国的法庭那么小?

  命案必破。一个人死了,最后不了了之了,我擦,好牛逼啊。完了还韩裔美国人,美裔韩国人,既然你改,就都改成韩国人不就完事了。这是赤裸裸的发泄对大老美的不满?

  想起无极,叫做“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个我起个名吧。“斯文小伙惨死厕所,俩好友反目成仇”。没看剧情上有什么剥茧抽丝的。还没全民目击好看呢,剧情完全没有激烈的对抗啊。

  这是至今我看过的韩国电影,最蛋疼的一个。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五):硕粉我客观评价:一部没有张根硕就没有人关心的电影!

  刚看完,其实电影还可以,做为不擅长这类题材的韩国导演来说。不过当然是为了张根硕来看的,呵呵,大家其实也一样吧!

  和大多数粉丝一样,耐心看完这部片,为小张只出现这么一下下感到不过瘾。而且小张居然因为这部片获了一个有影响力的百想大奖(最高人气),其实这也是必然的。

  来说说电影本身吧。

  这部电影首先胜在题材,这种题材如果给中国的一级导演张艺谋李安等人拍,必然是要去国外拿奖的。可惜是韩国的导演。从海报就可以看出,导演从一开始,就没有信心以自己的能力来得到观众的认可,而是“拉”了一个偶像派美男来吸引视线。(想想我们的冯小刚导演是怎么说的:“我的电影不需要大腕,我就是大腕。”)很明显,这个导演以及投资公司都没有信心让这种冷题材的电影迎合市场,怎么办呢?借一个偶像明星来开路。

  所幸张根硕是一个努力的演员,接片时,他或者他的经济公司就应该清楚这个角色的份量。偶像派小张需要一部有特色的电影来转型成实力派张演员,电影方希望用小张的人气来提升影响力。OK,成交!

  角色上,正好也符合小张的气质。其实他的发挥空间很有限,那几个亦正亦邪的表情动作,是他的特色,不用很太大功夫(粉丝不要打我)。但难能可贵的就是:在不多的发挥空间中,小张确实尽了最大努力。比如完美的英文发音,细微的动作表情,一丝不苟的完美展现。可以看出是极为用心,下了很多功夫的!!!由此可见他的工作态度是非常认真的,哪怕戏份不多,但每一场都做足了功夫。推想那个时候,正是他大红的时候,能在大红时维持认真的工作态度,不红也难啊!(我想这个角色如果给了李敏镐金贤重SJ的同批美男,肯定演不出来。因为他们不具备这种与生俱来的气质。这也与小张生于演艺世家,从小被往艺术方面培养有很大关系。)

  好,说回电影。也许韩国人思维不一样吧,这种题材不是韩国人擅长的。电影显得没有张力,观众难以带入情绪。演员很卖力的演,都演的很称职,可就是没有灵魂,平铺直述。(港片《夺命金》其实很简单一个事,但导演就拍得非常玄乎。而本片这么好的题材,导演却拍的平淡如纪录片,实在可惜。)

  现实中,这个事件就没有结果。所以,电影也没有。大家猜来猜去,我个人认为是浪费时间。这个事件发生后,韩国一整个国家都没猜出个结果,难道我们看个电影就能发现线索吗? 更何况情节并不惊心动魄,展示性强,参与性弱。

  最后,恭喜努力的美男张根硕,确实用这部电影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转型成功。(不算是完全,因为得到的是人气奖,不是演技奖。)电影公司和小张基本双赢!

  客观的说,这部电影给我最大的感想就是:张根硕确实是一个优质偶像!哪怕是包装出来的,本身也是一个好产品被包装了。他的努力付出,一步一步的走过来,所有那些引起轰动或平淡过去的作品,都是表面现象。实质就是他自己踏实工作追求上进的本质!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六):现实为电影作出延续

  一般的电影都是作为现实的总结概括,就算是开放性结局,之后都是保持未知的结果。这个电影恰好是一个特例,电影拍的时候其结果就是在现实中未有结论,在电影中保持了足够的悬念。但在几年后,凶手被遣返回韩国,作为了电影故事的现实延续。该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电影本身的艺术价值思想性云云。电影中体现的问题较多,社会形态,政治,人性等等,时代背景很强。这样的电影非常能引起韩国人的集体共鸣。

  电影角色的话,可以说说赵宗毕,从背景交代来说,此人是为人谦和礼貌,非常乖巧的,家境比较贫苦,说明此人上大学都不容易了,家里为了他,但此人在大学就交女友了,拍拖是需要钱的啊,作为一个穷学生,拍拖你妹啊,你有资格谈恋爱吗?竟然还也不归家,去到梨泰院附近的酒吧,穷学生去鸡巴毛酒吧啊,不知所谓啊。 梨泰院在韩国是一个非常杂乱的地方,特别在当年,危险性非常高。片中交代是此人在吃饭后,竟然一度再要求女友多留一会,在酒吧,这就是精虫上脑。此事件说明,一个人不应该参与超出其范围的活动,不要随便去酒吧等风化场所,要做到穷则独善其身,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让生活简化。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七):黎泰院杀人案件--之我见

  前些日子,在群里和众姐妹聊起黎泰院,大家有一个一致的疑问,是谁杀了人,这个问题,我相信很多看过影片的人都会想知道答案,可是影片没有明确的告诉我们。我答应姐妹们说,找个适当的机会,写一篇剧评来解析影片,其实,谈不上解析,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

  先来说说电影拍摄的背景。

  2009年6月,韩国著名导演洪基善先生将发生于1997年4月发生在黎泰院地区一家汉堡店中的暴力杀人事件搬上了大荧幕。洪先生,以往所拍摄的电影《用心中的刀砍去那悲伤》以及《选择》都是以揭露社会阴暗面为题材的电影作品,为何要在十二年之后将黎泰院案件拍摄成影片,我想这与导演令人尊敬的品格以及渴望唤醒人们日渐麻木,将暴力恶性案件只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不去正视事件背后所涉及的人性的丑恶,心灵的阴暗,社会的麻木不仁。我曾听过一条八卦消息,洪导演在拍摄本剧之前收到了来自于案件中某当事人的恐吓,以全家性命为要挟,阻止本剧的开拍,不过这样的压力被洪导演顽强的抵制了,但是在我看来,导演的处境也成为了影片情节张力不够,情节拖沓的原因之一,但我仍旧深深的敬佩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借影片告诉我们,他要说的是什么。

  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两个孩子没有杀人, 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两个孩子杀了人。这是影片要告诉我们的事实。这个世界上,有相当多的谋杀案,是只有嫌疑人而没有罪犯的,这不能说明侦查是无效的,法律是无能的,而是因为缺少证据。

  片中,皮尔森和A在案件侦查和庭审过程中,先后被抓获又先后被释放,两人默契的相互指认对方是杀人犯,在我看来,可以用两点来说明这个问题。

  其一,囚徒困境。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例如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影片中P和A的针锋相对,相当准确的诠释了囚徒困境这条理论,将理论变成了现实。那么这就引出了我的另一个看法。

  其二,游戏。为何要这么说,在囚车上,P回想起两人在一起玩闹的情景,他们高兴的在交谈什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少年,把人生当做一场游戏,把杀人当做一场游戏,把与法律抗衡作为一场游戏,他们的游戏人生里,想要挑战的都是高难度的任务,所以他们需要合作,你敢做吗?我敢!那么你呢?当然!这似乎成为了两个玩世不恭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游戏少年的台词,所以,他们共同完成了一个血腥的杀人事件,然后站在挑战者的角度,以冷静阴狠的心态去迎战法律,看看谁才是最后的赢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他们特殊身份的庇护之下,他们赢了。皮尔森始终是冷静的,偶尔露出的诡异的笑容也证明了他有着强大的心理素质,而A.J虽然表面看上去傻乎乎的,但是他几次露出的凶狠的表情不也让他的父亲诧异了吗?以上种种,让我有了这样的猜测,这是一个无耻的游戏,以无辜者的生命为赌注,以特殊的社会背景为依靠,由两个少年一手制造和导演的无耻的游戏。

  我为何会这么说,这就是我想说的关于案件发生的背景。1997年,韩美关系处于一个微妙的阶段,黎泰院地区属于美军管辖地区,美军驻扎的地方,拥有美军和美军家属的身份的人,有着极为优越的社会地位。皮尔森正是如此,父亲是墨西哥人身份是美国驻韩军人。而A是正宗的ABK,家庭地位超然,拥有可观的财力和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最后他的无罪释放也得益于此。

  韩国的宪法在当时是受美国宪法影响的,这种影响相当的大,本着宁可放过十个可能有罪的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再加上司法界的腐败执法者的堕落,类似于黎泰院的许多案件,结局都是不了了之,受害者的阴灵无法得到安息,杀人者钻过法律的空子逍遥法外。这些,也是洪导演想要述说的内容吧。

  说完背景,接着说本片中的BUG,我一直纠结于没有找到中文翻译完全准确的版本,这个翻译带着太多的个人情感去解析这样的一部好电影,让我们看的云里雾里,凭着感觉去猜测剧情,我很想对他竖起中指,奉劝他,请你尊重你的职业,也尊重导演和演员,更要尊重我们这些无辜的观众。

  UG之一,翻译的韩文和英文翻译,很多地方是对不上的,尤其是在最后部分,朴检察官并没有对皮尔森忽然脱口而出的韩语说出“你不要得意忘形”这样的警告,而是说你什么时候学会的韩语,不同的两种翻译,让观众理解出的意思完全相反,前一句,似乎是在指引着我们向着皮尔森就是罪犯这个方向提出质疑,而后一句,只是因为检察官在调查和庭审过程中对皮尔森的怀疑而引发的疑问,一个完全不会韩语的人,怎么能在短时间内就学会了流利的韩语呢,这中间有着很大的差别,所以我称之为BUG。

  UG之二,或许是为了让影片拍摄更为流畅,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多处检察官用韩语皮尔森和几个证人说的是英语,他们之间完全不存在沟通的障碍,虽然我能理解,但我不能接受,这个似乎有些自欺欺人了,一开始不就交待了,一个听不太懂英文,一个完全不懂韩文吗?不过,我可以谅解,至少我因为这样鸡同鸭讲的对话,搞清楚了他们在说什么。

  接下来,我想说,我看完影片后脑袋里产生的几个疑点。

  第一,皮尔森过分的冷静。据我所知,凶杀案件中,旁观者往往带着极大的恐惧感,在过程中他的脑子应该是空白的,精神是错乱的,根本无法记清楚周围的环境和罪犯行凶的过程,可是在他的表述中,他说当时他是非常害怕的,因为A凶残的刀子先是戳破了死者的颈动脉三刀,左肩四刀,心脏两刀,死者倒向始终因为害怕而站立在墙角的他,而死者脖子上喷射的血液身上冒出的血液染红了他的衣服和身体。这样的话,站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上,完全可以推翻,因为,那样的环境里,旁观者因为恐惧根本无法看清楚死者被捅了几刀,捅在什么部位。如他所说他很害怕,那么他又是怎么看清楚又记得这么详细的呢?而作为行凶者,因为杀人一瞬间血液喷射带来的感官体验会让精神出于亢奋状态,第一次行凶的人,第一感觉是兴奋,随即应该是害怕,所以大多数人也无法记清楚究竟向死者的身体扎了多少次,而少部分人,因为拥有了强大的心理素质和天生的阴狠,所以在这样的时刻他们是分化的,一边是快感一边是冷静,他们是可怕的人群,从古至今,那些双手染满鲜血背负着数条人命的凶手,都是属于这类人物。所以,我是否可以理解为,皮尔森正是这样的人。或者,还有一种理解,他们都是这样的人,因为这是一个游戏,所以他们都参与了,你几刀,我几刀,什么部位,在事后互相探讨,并且做出一系列被逮捕后要对检察官的盘问做出的描述预演呢?

  第二,皮尔森的表情。在接受调查阶段,检察官故意在电话里重申,找到A.J了,他双眉一挑,眼中有一瞬间的变化随即恢复正常,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有一点害怕又感觉到刺激,游戏终于好玩了,所以有那么点得意呢?因为我看不到他的慌张。

  在庭审阶段,两个互不买账的检察官和律师,因为死者小便应该以什么样的姿势而争论不休互相指责引起法官不满的时候,那个笑声也是来自于他。他笑了,说明什么?对法律的嘲笑,对检察官和律师之间因为辩护而做出的可笑的动作嘲笑,还是因为他根本就能听懂韩语,因为法庭上,除了他和证人,说的都是韩语,他听懂了,才会发笑,才会对之嗤之以鼻。

  刑满释放的时候,他走出办公室脸上那抹得意诡异阴狠的笑容,代表什么呢?对一直为他辩解又怀疑他却无能为力的检察官的嘲笑,还是对终于赢得了游戏的最终胜利的洋洋得意呢?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少年对这个他生存着又看不起的社会的嘲讽吧。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我们的大硕,皮尔森这个角色,他诠释的相当到位,一个演员要以别国语言来演绎一部电影,并且要揣摩住角色的内心世界用语言和眼神精确的表达,这中间还会加入他对这个角色的个人的看法,把握住导演想要表达的含义,这是一件艰难的事情,那时候的大硕只有二十一周岁,却把这个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我只能说,佩服。一个演员,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得到认同以证明存在感,是需要通过很多不同的角色来获得认可的。皮尔森,这样的角色是一个挑战,他做到了至少九十五分的程度,已经很强力了。他再一次证明,他不是依靠美貌混饭吃的花瓶,不是移动雕像,他首先是一名演员。

  不得不说的有两个情节,当A.J想检察官说明事情发生的始末的时候,大硕所表现出的一个磕了药神经兮兮眼神阴阳怪气又阴狠毒辣的少年杀手,是那样的令人毛骨悚然,看着他的眼睛,我的后背是凉的。而当他指认A.J是凶手时,他的眼神那么的无辜,他看到的情况是那样的恐怖所以他怕的要死,这些情景让我觉得他很可怜,有种想要为他开脱的欲望。这是我们大硕做的十分漂亮的地方,他是天生的演员,一双眼睛就能带出一场戏,不说话也能表达出心里的意思,这叫做高手。

  第三,案件重演现场。我承认,我看的有点晕。当警官模拟A.J在立盆前洗手的时候,是不可能有人可以从他身后走过去袭击死者的。那么这就证明了A.J在说谎,他是凶手。但是,当皮尔森站在立盆边,A.J却可以顺利的通过,再次证明了A.J行凶的可能性。可是皮尔森说错了死者倒向他的位置,并且在警官模拟凶手前几刀的手法时,他提出了质疑,并且演示了反握法由下向上刺入脖颈的方式,他对着模拟物刺杀的时候似乎找到了当时的感觉,那种杀人的快感,他的踹息声,他的眼神,出卖了他的心。再冷静的人,都会有露出马脚的时候,不是吗?可是检察官只是说,你记错的位置,然后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他已经意识到了他的错误了。

  第四,证人的证词。其中有一个,已经指认了最后拿刀的人是A.J,那句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是出自谁的口中,可是法庭并没有将之视为有力的证据以证明A.J便是杀人凶手,所以间接导致了最后A.J的无罪释放。因为什么呢?因为A.J有个好爸爸,他爸就是李刚,所以对他不利的证据也会轻飘飘的消失的。另有一个证人,在警局的时候已经证实了A.J是最后拿刀的人,在法庭上却翻供了,走出法庭之后,律师对他说,你做了对朋友最正确是选择,A.J爸爸脸上那丝令人了然的笑容代表了什么呢?钱能通神!

  因为皮尔森美军家属的身份,他被无罪释放了。因为A.J家庭背景的原因,他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那么谁是该死的呢?是那个戴着眼镜品学兼优孝顺父母只是因为喝多了啤酒想小个便就丧命的大学生呢,还是那个一心想要找到真凶不断的与强势搏斗最后孩子转学自己被调离的检察官呢?我不得不说大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问题,但是这个理由就是扯淡,就是推诿,就是借口,是不值钱的狗屁,随意的践踏他人的生命,无端杀人无罪释放,这是悲哀,这是人性的丑陋,这是我们这个世界里模糊的生存法则所引起的悲剧,无辜的人死于非命,家人痛哭流涕却连为他伸冤的办法都没有,两个凶手全都逍遥法外了,让他们情何以堪呐。

  我再来说说检察官和律师。

  检察官无疑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对于腐败的司法机构敢于站出来挑战,他敢对上司说我要继续查下去,他是明白的,后果是什么。当他躺在地板上烦躁不安的时候,孩子的笑声传来,他的心里在想什么?捍卫法律捍卫职业道德捍卫做人的根本,强权,腐败,金钱,名利,这些都无法动摇他。可是他还是失败了,为什么失败?因为他经验不足,这是理由之一,侦查过程中没有帮手,阻力重重,仅仅凭着法医的几句话就判断A.J是凶手,已经使他偏离的轨道,而孩子的水枪又让他确定了皮尔森的无辜,将他直接推上了错误的道路。案件重演现场他看着皮尔森的表演若有所悟的时候,他开始思考是不是错了,可是他没有去推翻,为什么?无法面对一个检察官在法庭上推翻自己的定论而遭来质疑和耻笑,无法接受对手律师嘲笑的眼光和来自于其他人的异样的眼神,无法面对自己的心,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正确面对自己的心,尽管心已经告诉你,你错了。

  所以,他协助皮尔森获得无罪释放,他又留下了因为经验不足而遗留的漏洞,因为摇摆不定中没有补充证据又一次协助A.J无罪释放。这是他的悲哀,因为结局是他被调离了,孩子转学了,这当然是来自于上层的压力,但是幕后黑手是谁呢?是谁呢?最最令他无法面对的,还是他的心,他回到了汉堡店,看着已被封闭的厕所门,仿佛看见了里面那个浑身浴血死不瞑目的青年,对他露出的无奈的笑容。他会带着这样的自责过一辈子,因为他知道他是弱小的,在与社会抗衡的时候他没有输,在与自己作战的时候他输得一败涂地。

  律师,我一直在想,律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很多人说,律师是维护法律的准确性的人,也有人说,律师是帮助罪犯钻法律空子的人。在我看来,他们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人。影片中的律师,从一开始就是带着怀疑的心态去接这个案子的,在刑事案件上,没有一个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因为他们的对手是检察院和法院,所以他们能做的是减轻罪责的辩护,他们往往会奉劝嫌疑人认罪,得到一个知错就改态度端正的好印象。可是片中,律师却言之灼灼的肯定A.J是没有罪的,我分析下来,第一,如果他赢了这场官司,他声名大造,他会钱包满满,名利双收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第二,他是怀疑的,可是他需要一场胜利,这不仅是因为金钱,更是因为赢对手的那份自豪和快感。

  在A.J去律师事务所给他送礼物的时候,A.J和女友的一席话,让他立在原地,表情复杂的看着消失在电梯里的胖子,他在想什么,他会想,至少胖子是同案犯,至少是协同犯案,不应该得到无罪释放。可是他得到了所想要的一切,事务所变大了,有名有利了。无辜枉死者,或许对他有几秒钟的歉意,也仅仅是几秒钟而已。

  说到这里了,我的心是不平静的,这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现实啊,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无辜的人枉死,却无处伸冤。有很多凶残的罪犯逍遥法外,吃香的喝辣的继续视他人的生命如尘土。是因为什么呢?人是善良的还是丑陋的,我无法说清楚。人性是什么,我没法说清楚。或许你会说,这个世界没有正义了吗?我想说,不是这样的。正义永远都在,你愿意捍卫的时候你是勇士,你不愿意捍卫的时候正义就是垃圾。洪导演拍摄电影的目的不正是在此吗?我们不是没有正义,而是正义在做俯卧撑。法律是不公正的吗?不是的,只有不公正的执法者没有不公正的法律。

  但愿,这世界上不再有皮尔森和A.J了,可是这是个奢望不是吗?暴力案件年年升高,犯案率却年年降低,破案率百分之一百,哈哈,我只能傻笑,我们永远无法阻止那些莫名其妙存在的人事物。死去的人,最可怜。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叹,是啊,真的是最可怜的人,死的那么惨,却还要成为有两个嫌疑人却没有罪犯这样搞笑的案件中的受害者。哭泣的母亲,那双凹陷的眼睛在我的心里,久久的存在。昨晚发生凶杀,今天就打扫干净继续营业的汉堡店,你能说他们错了吗?没有多久,就遗忘了案件,继续在汉堡店吃喝欢笑的人们,错了吗?

  惊悚片,说的是暴力美学,血腥的场面能引起感官的刺激,可是这部片子看完后,我一点都不惊悚,我完全冷静,还有那么点悲伤,那么点无奈,那么点愤怒。最后一个镜头,是本片最具张力的一个镜头,也是导演最想将内心的看法表达出来却无法做的彻彻底底的写照,封闭的墙内留下了永远死不瞑目的阴魂,他的笑容是对不公的控诉,是对现实的无奈,是对自己不幸走错厕所的嘲笑,是对家人抱歉的傻笑。

  我想说,感谢洪导演,感谢每一个演员,感谢大硕,又一次让我在失落的谷底疯狂的呐喊,让我的心找到了力量。我不能做什么,至少可以用我的文字控诉,以表达我内心的种种,让更多人明白,电影存在的价值。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八):just for fun?

  He said he did it just for fun

  后来作证的黑人这么说,脸上的表情是压抑着的愤怒,观众似乎也是这样的吧,愤怒于衣食无忧后台很硬的为所欲为的少年的公然藐视生命。尊重生命这个话题无数次被提及,又无数次被刮出痕迹,当现实一点点侵蚀着真相,正义也会变的无力,就像即使因为电影而重审的本案,还是没有逃离再次被封存的命运,就像电影里面那扇被封起来的厕所门。 我只是想起了《告白》里面腹黑女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大大的命字,想到她的还施彼身的复仇法,“要我痛苦,那么你也要承受和我一样甚至更多的痛苦”,但这毕竟是理想情况下的影视作品而已,现实里是什么样子?看梨泰院就好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无力的母亲,我想,也许可以杜撰出一部母亲复仇记来发泄一下韩国民众心中的怒气,不过这只是我我歪歪罢了。这样的现实让我又产生一种无力感,一种莫名奇妙就可能被杀的恐慌,好吧,是我想太多。脱罪的结局也是够匪夷所思,只不过当我想起当年香港十大奇案里的强奸案,脱罪方式也是惊傻了一票人,不同的是香港案是高智商犯罪,而这个,可能只有会撒谎的皮尔森才算吧。

  张根硕真的是在努力的摆脱他从前的花美男形象,只不过所有演员有一种不在同一频率上的感觉,情感上的联系太少,而本片本应该是心理的较量吧,匆匆带过内心戏,留下的是还算紧凑的剧情来串起故事,太牵强。演员都太丑,不过因为有那么一票丑演员的衬托下,张根硕是越发的精致,这倒是意料之外的。

  我还是越想那句do it for fun越来气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九):你无法说谁是凶手(超详细剧情分析)

  (严重剧透)

  不明白为何这样一部优秀的高智商影片被豆瓣打分成这样。这部片子是少有我看了两遍的。上一次获得这种体验还是在看《恐怖游轮》的时候。

  看了各种评论,发现主要是因为翻译问题,还有见某人就黑的一众。我看的是乐视TV的一版,我感觉我看的这一版在翻译上没有太大的问题。

  最让我生气的是百度百科的词条里面对凶手的分析,这么个人化的观点,不加解释说明直接变成“影片背后”的解析?!

  长篇的影评里面,有很多观点我也不能苟同,因此本文将从控辩双方的证据证词入手,分析两嫌疑人是否是凶手,最后说一下我与其他影评的不同的观点。(我觉得我论文写多了,开头怎么成这样。。。)

  (根据影片的展开顺序)

  Round One

  首先是Pearson的嫌疑。

  朴警官决定推翻CID的调查,而指证Alex是凶手的因素包括Pearson坚决不承认自己杀了人,并且表示不知道CID的报告上写了什么,而他与Alex提供了两个版本的事件发生经过,使得检察官迷惑了。

  但第一个最关键的因素,是法医从尸检结果上推断受害人完全没有反抗,并且最初右侧的一刀,是向下的角度,因此推测攻击者比较高而且较受害者强壮。

  在这个最有力最关键的因素,实际上通过Pearson在现场重演的时候已经充分证明,这个推测完全的不靠谱。因为大家认为的握刀方式和刺杀方式都不正确,攻击者不必比受害者高也不必比受害者强壮就能造出那样的伤口。但究竟是P做的,还是P教A做的,亦或是A做的,也都不能肯定。

  Round Two

  和A对犯罪过程的描述,A显得恐惧害怕,后面的一些过程还记不清了,而P则显得冷静平淡,详细的描述了所有的过程。当问到“一共刺了几刀?”的时候,相信大家都震惊了。没有人能记得那么清楚吧?总共刺了几刀,左侧几刀,右侧几刀,胸口几刀。根据受害人女友的描述,作案时间很短,并且第一现场几乎没有被处理。因此可以推断,杀害被害人的过程令P极为印象深刻。

  *但这里有一个疑点,那就是,我们如果根据这一点,推测P是一个极为冷静的人,那他记得清楚的,不应该只有犯罪过程。但他在犯罪现场重演的时候,显然连受害者最后陈尸的位置和推受害人的方向都记错了,这与他的性格特点有很大的出入。

  Round Three

  测谎结果。无论P与A是否是凶手,但他俩无论是否是自己做的,都目睹了整个犯罪过程,这种对人心理的冲击绝对不是可以忽视的。而P与A的表现,我只能说,一方面是问话的语言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强调了P的冷静。

  Round Four

  接着One里面说到的,第二个关键的因素,促使检察官推翻CID的调查结果而指证A是凶手,是人证。也就是麦克说,他问P血迹从哪里来的,P说是韩国人推了他一把。这个说法与P描述的犯罪过程一致。

  应该说,朴检察官从开始不喜欢美国警方插手这些事情,到一系列的诱导因素,已经使他形成了偏见。就像A的律师说的那样。

  但这个证词实际上也是有破绽的,因为P在那个时候可能已经撒了谎。

  Round Five

  Jake修改的证词。这也是本片很大的疑点。

  两个证人都在韩方调查的时候对自己在CID调查中的说辞进行了修改。几个白人说去抽根烟了以后,就只剩下这两个人,究竟是谁做的,确实他们也不知道。

  Round Six

  白人证人三。律师和检察官讨论他们谁先从厕所里面出来,以印证A和P的说辞。这里同样与P说的较为符合。

  但更为重要的是血渍的证明,P是很大一片的血渍,A则是喷射状的血渍。我觉得这里有点多此一举,因为他们犯罪时的衣服都已经找到了。

  Round Seven

  法医的推断。血渍的认定,A的喷射状血渍已经使他无法逃脱嫌疑。

  但另一方面,洗手盘上的血迹的状况又与P说的不相符,A的说辞在此时反而更加符合情理。

  这也是本片的转折点,朴动摇了他的判断,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了。

  Round Eight

  犯罪现场模拟。大概根据这个,大家又觉得P是凶手了吧。但请考虑P的性格,并参见Round Two的分析。

  再说一个疑点,如果P是凶手,真像他模拟的那样,那么P在上楼梯的功夫就对白人朋友撒了个谎,那他又为什么不把整个过程编的精湛一点,偏偏在方向上出了错?

  Round Nine

  CID警员被问话。

  关于纹身。看到三点变成了四点,看过很多警匪片的同学肯定第一直觉是觉得他多杀了一个人所以要纪念。而CID的人说,那是他为了掩盖帮派标志。我觉得两种说法都有可能。

  Round Ten

  黑人朋友的证词。在这个原景重现的场景中,“We did it!”成为大家揪的小辫子。但我认为这个We的含义绝不止一种,并不一定说明两人共同犯罪。

  如A对P心怀一种淡淡的崇拜,又目睹了作案过程,认为自己与P更为亲近了。可以说We。

  又如P指导A杀人,也可以说We。

  当然,也有可能是两人都参与了刺杀。

  *我赞同某个网友推翻共同犯罪说法的观点,初审结束之后判以A无期徒刑,相信是谁都会慌乱了吧。如果是共同犯罪,他就不会叫喊着说“不是我杀的!”而应该是“他也杀了人!”吧?到最后关头还不出卖自己的酒肉朋友?这也太可笑了。

  *P受到美方保护?说他因为是军人的儿子因此受到了特别照顾,我不能认同。如果真的受到了保护,那么CID就不会把他移交出来作为犯人;另外,几个证人修改了自己的证词,而造成了嫌疑的转移,说明CID的调查十分潦草,对P会不会被韩方判以重刑不是很在意,根据描述的环境,在一般情况下,韩方是会直接引用CID的调差结果的。所谓的照顾,大概也就是审讯时美方给的阻力和服刑的刑期被减少了两个月而已。

  *P会说韩语。“I didn't learn it from jail.”这句我听了五遍,再根据语法,确定他说的是,他才不是在监狱里面学的韩语,感觉很多人看的都是错的翻译。这只是阻碍警方对P的问话,也是故意让朴难堪。

  *P西装革履入法庭,纯属韩美之间的协议,没有美方人员在场,他不得被捆绑被审问。

  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完全没有头绪,看第二遍的时候觉得P是凶手,写影评看第三遍的时候,我又觉得P是凶手的疑点也还是有很多。其实,这个事件没有答案,至少导演只想说明当时案件的复杂性和韩国人民的生命不受关心的社会问题,并不是想揣度谁是凶手。

  或许这是美方同A、P一起完成的骗局。真相就像结尾一样被封在那个幽闭的厕所里,除了A和P谁也不再了解了,而受害人只得无奈的死去。

  《梨泰院杀人事件》观后感(十):梨泰院杀人事件

  因为男神宋仲基看了这部他早年演过的电影,虽然只是个客串,但是推荐中还是把他放在了一个主演的位置。整部影片开头是最大的高潮,后来的剧情一直比较平淡,主要是检察官在调查两个人究竟谁是犯人。

  我个人觉得,alex和皮尔森都是凶手。他们合谋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大学生,只是just for fun。因为,根据他们的一个朋友在法庭上的作证,alex当时浑身是血的来到酒吧,兴奋地说,“我们做了~”。还有在后来结尾的时候,alex对女朋友说的话和当初杀人时一样。皮尔森就更加明显了,他能准确的知道被害者被砍了几刀,案件模拟的时候,他对细节的还原太过真实。而且当初他坚称自己是不会韩语的,却在出狱的时候对检察官说了韩文。最后的笑容也很是嘲讽!

  感动于检察官对整部案件的重视,只有他一直想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找出真凶。然而,事与愿违,整个公务员机构都太过腐朽,似乎没人在乎这个无辜的大学生。

  整部影片我觉得开头惊喜有余,后劲不足。没有《熔炉》的悲伤与深刻,悬疑色彩也并不浓重。只能说是对这个案件真相的思索以及对整个公务员系统的讽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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