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永远记得我》的读后感10篇
《请你永远记得我》是一本由江凌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一):他们在故事里相爱,我们在故事里相见
去年我就知道江凌在写书,但不知道他到底在写什么内容,因为我们谈话的内容,多是所处的阶段、焦虑和对写作的理解。我知道他能写得不错,因为在表达上,江凌要比当下很多出书的作者做得好。
后来,写完新书后曾从重庆飞到拉萨晒太阳。恰好我当时在那里,很自然地见了两次面。第一次在光明港琼茶馆,在嘈杂的环境里聊故事和写作。八毛一杯的甜茶,一杯接一杯的续上,整整讲了一个下午。那个时候,我更加确信江凌在写故事方面有了新的进步。包括写作技巧、思考深度和表达的主题。
在《请你永远记得我》里,他好好地讲了一次感情。12个故事,12种不同的感情,有人在爱情里收获孤独,有人在其中学会成长,有人经历悲欢离合,有人寻找一个人又失去一个人。他们是江凌选择的人物,是他对都市男女的特写,真正展现的是复杂又多变的人心。他不是写完美或圆满的人,提笔之后,多少有些拆穿的意味,哪有那么多不离不弃,也没有那么多白头偕老,生活更多是无奈、分手和不得已。
我惧怕那些完美无缺的人物或皆大欢喜的结局。所以,在读江凌故事的时候,我是舒服的。感觉到自己在读一本不刻意矫饰人生的书。写作不能试图改变别人,讲自己内心的想法,把真正想写的写了,对得起初心就好。
在读完第一个故事《你生命中的美妙时刻》时,我忍不住跟江凌发微信,感叹这个故事的新奇和有趣。它真是一个很好的故事了,写前就做了很多有趣的安排。包括当事人的叙述和旁观者转述,记忆的筛检功能以及爱情、艳遇之间兜兜转转的小心思。
江凌说这个故事来自一个突发奇想,那么,必须要说这个想法很棒。具体、丰满又充满了一丝丝毫不遮掩的讽刺意味。
后面几篇《那一年我们都想去冰岛》、《没有人知道我们该去哪儿》、《生命是一次奇遇》、《听歌时不要随机播放》都有不俗且精巧的地方。他的文字依旧很流畅、精练,有自己的节奏,能够把读者带到他的阅读语境里。其实,我两周之前就读完了这些故事,它们还留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被逐渐遗忘。
好故事,值得被人永远记住。
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其实是看起来爱情成分最不浓郁的《寻找艾美丽》。这是一个蛮有意思的写法,寻找一个消失的人,可她存在过,也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为什么找?找到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对方愿不愿意被找到?我边看边问自己这些问题,会虚构更多没有发生或许能够发生的情节。
有时候我会想,书里的故事,或许正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发生着,爱和恨,生和死,平静和起伏,分崩离析和花好月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境遇。在江凌的笔下,他们只负责去活个明白,而答案在读者心中。
我读完之后有了一些答案,估计你读完,也会如此。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二):最后我们都成了时代的灰烬
记得,周云蓬曾写过一段话:那些饥饿的天才、那些热爱艺术但才气不足的狂热分子、那些好的坏的房东、那些警察、那些把自己仅有的生活奉献给艺术家的女学生……他们成了时代的灰烬,但让人长久地怀念。
在读完了江凌新书《请你永远记得我》的开篇故事《你一生中的美妙时刻》后,我便想起了周云蓬上面的那段话。谢楠楠的渲染与讲述,把我拉进了一段唯美的凤凰之行回忆里,典型的文艺女孩的罗曼蒂克式的幻想与挣扎。哪知被王超的同一个故事另一个版本敲醒了,觉得很是讽刺,又带点搞笑,有那么一瞬间,骂他的那句“混蛋”就要破口而出了。
江凌新书的很多故事的语言含有明显的重庆话,很有特色,读起来很有趣很好玩。人物之间大多有着特别明显的共性:年轻,沉重的生活压力,现实而残酷的经济状况,绝望的情感处境,迷茫。后来他们多数结了婚,有了孩子,看似还算幸福的家庭,只是对于妻子并不多言了。年轻的爱情,极尽各种可能,可是他们终究还是没能在一起,或许正是因为太年轻了吧,所有的分离硬要说是为什么,好像也理不出个所以然。
比如:
《你一生中的美妙时刻》里,谢楠楠与王超玩够浪漫,加上激情的催化,互相挑逗,肌肤之亲,荷尔蒙爆棚,也没能让他们在一起;
《你离开了重庆,从此没有人陪我吃火锅》里,杜茂先与潘小雅同病相怜,惺惺相惜,在一起吃了那么多重庆火锅,互相取暖那么久后,也没能在一起;
《那一年我们都想去冰岛》里,那个觉得自由比什么都重要的漂亮女孩陶斯梦,敢爱敢恨,仗义大气,可与陈成一阵纠葛,他陪着她满腔热血地筹划着冰岛之行,终究也没在一起;
《寻找艾美丽》里,事业有成的赵公子,仿佛经历了一段迷幻之旅,一夜情之后,便凭空消失了的艾美丽,总让人觉得似梦一场。
后面的有些故事,会让人觉得有些沉重,比如《装空调的人》等。不得不说的的是,我觉得江凌这部新的小说集,更开阔了,讲故事的方式更加多元化,表达出来的东西更有层次了,阅读体验很好。对于一个读者来说,看到喜欢的作者越来越棒,是件很开心的事儿。
马尔克斯在自传小说《活着为了讲述》里写过一段话,说:我们这一代人年轻的时候对生活都太贪婪,以致身体和灵魂都忘记了对未来的期盼,直到现实告诉我们未来和我们曾经的梦想不一样,便又开始怀恋旧日。跟随江凌的脚步,今晚在“旧日”里重新走了一回,挺好的。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三):都说他是个会讲故事的人...
我本来打算将这本书(《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完之后再针对质量决定是否写一篇书评。但我,现在在读完第一篇《你一生中的美妙时刻》之后就开始动手,哪怕后面的故事稀耙烂,这点文字我还是要继续写下来,记在这里,跟局部(微信公众号:jubu2015)的每个人分享。
像这样的书,跟我早年在报纸上的写的专栏差不多,也就男女那点事,但每一个故事的主角,都有各自的心路历程,也有可以回望的街道,走过的路和住过的旅馆。每一段故事,都带着些许伤感,或许是结局并不在一起,所以,才有了不断想起的理由,就像我们经常说这世间最痛苦的,就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我后来开始拒绝在写那些男女的鸡零狗碎就是因为这文字虽然有人爱看,但看得多了,会中毒,会误导,所以干脆,写点跟工作和职业相关的互联网。
但他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同一件事情同一段感情,故事的双方,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角度和感觉。但都有“爱”和“回忆”,只不过,回忆的重点和偶尔想起的片段发生了偏差,也或许是刻意忘记和不断修复,结果,慈禧变成了华妃。
谢楠楠的记忆中是关于偶然发生的美好和爱情,那夜走过凤凰街头,在凤凰街头听流浪歌手唱歌,然后在回旅馆的路上不断拒绝,然后在第二天离开,有痴情的王超骑着自行车追赶,在教学楼下的人群中寻找......
王超的记忆中也有同样的片段,只不过发生了艳遇,而“那天晚上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他“不敢说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她”,但有一点是非常确定的,他希望将这样的感觉再延续几天。因为谢楠楠的逃离,所以他也就没去再追她,也没有再联系她。只不过后来经过重庆的时候,试着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没有接;给她发了信息说他在重庆,她也没有回。这个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之所以后来不断的想起(在内心深处),也是因为那份美好,彼此有选择性的记忆美好。结果,环境还是那个环境,大部分的记忆也雷同,但彼此对情感的解读有着不同的选择。或许男女的区别也就在此。
我之所以现在就开始写这个半生不熟的书评,是被后面的一句话感动:“我走到窗前,看着夜色中的城市,突然想起自己写过的那些故事。我把它们了变成文字,变成了书,被千万人阅读者,然而我竟从来都无从知晓,故事里的那些人会怎样的讲起我”
生活便是如此。我们总是觉得跟这个熟悉跟那个熟悉,我们很多人对自己的评价都是靠谱,但那也只是自己的感觉和自我评价,你无法确定在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是否有“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说。你无法确信的是,在人前,大家都是一副和气的嘴脸,而在内心里,他到底怎么评价你?
我有一次心血来潮,在微信上玩了个小游戏。我说:刚认识我是什么感觉?结果只有两个人回复,一个是很多年前的读者,她回复在空间,她说:文艺青年一枚,满身才气却使不出,让人着急!另外一个是我的同事,她的留言是:很熟悉,有些拽。后来发现是个很热情友善的人,值得交的朋友(我记得清楚,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我的办公室,至于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但我当时给人留下的印象,或许是不好交往)。此外,还有个大学老师,听我讲过课,他就4个字:成功人士。所以,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有些是深层次的,有些是表面的光环。同一个人,不同的人角度,对你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之所以,只有几个人做出回复,我想,很多人在内心里可能会有很多怨言,也可能有些话不方便讲出来,只好沉默。而有些沉默的话,可以放在心底,也可以在某次喝醉的时候,吐酒后真言,又或者,直接带到坟墓里,你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无论如何,江陵,这个开书店开酒馆的男人,让我们在他的文字中,读到生活的另一面。只不过,故事的主角可能都是男女,而这个故事,也都是关于男女的鸡零狗碎。有所得有感觉就好,你读到了,感悟了,这就是一本书带给你的最好的礼物。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四):书评2:那一年我们都想去冰岛 .....
“你离开了重庆,从此没有人陪我吃火锅”,杜茂先以为自己爱上了潘小雅,他们走过重庆的每一条街道,吃过重庆的每一个特色火锅,也在夜晚的重庆街头搭着公交看繁华的夜景,但最终他们分开了。“人们会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也会因为失去一个人而离开一座城。”杜茂先甚至想过留在重庆,但最终还是回去了,所谓的爱情,最终都会败给现实。
“那一年我们都想去冰岛”,一方面因为温情(激情),一方面都想着逃离,去一个人没人认识的地方,或许可以重新开始我们的生活,但最终没去成冰岛,也终归没在一起。那样年少的时代,青年男女除了荷尔蒙就是梦想,在恋爱的间隙规划下美好的未来,结果发现那也仅仅就是“梦一场”,也总归会有“梦醒时分”。当所有的激情退去,生活总归要回归现实。陈成最终回了重庆,娶妻生子,生意还不错,陶斯梦嫁给了有钱人,但没过几年就成了坐在陈成对面的寡妇。爱情中总是盘根错节爱恨交织,最终由爱生恨,但那还是爱,就如陈成和陶斯梦再见时说的:“我宁可没有遇见过你。有时候我会恨你,可总的来说我还是爱你的,我从未有过那样的爱,我恨你是因为我离开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留住我?”可是有意义吗?一个人在一瞬间坚决想死的时候,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但后来想起,那会也是幼稚的一塌糊涂。
自由和贫穷之间存在着某种复杂的关联,一旦我们不再甘于贫穷,我们就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自由,而“分手”便是其中一种。在这个年头已经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失联,只存在避而不见的断绝联系。而所有的爱情,都是源于想的太多,知道的太多。
早年读路遥的《人生》里面有个“德顺爷”,高加林想过一个问题,我如果活成德顺爷这样子,我就早就去死了。但是,如果我成了德顺爷,恐怕连死都想不到。爱情,也便是如此。
陈成和陶斯梦都走在了不同的路上。而当年一路走过的,就当是一路风景。每个人都如此,这世界,没有一个人的内心不是千疮百孔的,只不过人家不愿撕开给你看。前几年流行一句话:如果我不坚强软弱给谁看。没人在乎你,有些软弱,是自己要默默承受的。
“没人知道我们该去哪儿”是理想与现实的纠缠与碰撞,当你是个有想法的人,你总会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撕扯,而当你真正决定,你又发现,现实远比我们想象中复杂。这一篇是社会大变革时期80后的通病,总是想着逃离北上广,逃离那一刻要做决定,真正逃离了,发现在三线小城市其实活的更难,然后,再买一张远行的票......恋爱情感就与我们的梦想一样,遭遇现实,都会败给贫穷。
“那一年我们都想去冰岛”,在我看来,“冰岛”并不是真的冰岛,那是我们走过的路,遇见的人和装有梦想的背包,可能还有珍藏在内心的回忆。我们都想过去看极光,但我们可能都没去成,也可能去成了,只不过不想表述太多。因为那会,你内心里想到的想呼喊的人,可能再也听不到了,就像渡边博子在神户那个飘雪的日子里无助的呼叫藤井树。在这本书的语境里,冰岛是一个可以看得到踩的着的地方,也是曾经的情感纽带。
正如陈成和陶斯梦关于冰岛的对话。2009年,陶斯梦在蜜月期间去了冰岛。再见到陈成,陶斯梦说:“冰岛真的很美,你一定要找时间去看一看”。陈成没有告诉陶斯梦,其实他也去过冰岛,在2012年的12月,在那里独自呆了一周,他在21日那天等来了极光。他在那里想起很多人很多事,但是想的最多的还是陶斯梦。想着世界末日来临,他葬身在这样一个地方,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也会在死亡来临之前高呼陶斯梦的名字,如此便可以带着此生最美的爱情和理想长眠于冰川之下。没人知道,他最后想着什么。
再次见面又分开的时候,陶斯梦突然说:“你后来去冰岛看极光了吗?”陈成楞了一下还是说:“还没有。”陶斯梦说:“我也没有,因为我害怕看到极光的时候心里会想,本来应该是我们俩站在这里的。”
每个人总有那一年,还包括那一年的梦想,那一年的冰岛。生活总会一直向前,时光也会推着我们向前走。我们从职场菜鸟,变得老练。也没有人的生活总是甘甜,还有可能是苦辣,而感情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在成长的路上,有时候你以为抓到的是一根稻草,捞起来或许会发现那是一条蛇。有些人当时看着是无足轻重的过客,但他可能轻易的改变了你的生活轨迹,让你成长成现在的样子.......每个人也曾经或许现在还有自己内心里想去的冰岛。总之,这是部值得推荐的书。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五):如果我忘了你,也请你永远记得我。
每一个城市都有很多故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我,是一个爱听故事的人。下面是一个我曾经听到的故事。
陈晓冬和李琳琳是同班同学,正如许多青春小说里描述的一样,他们互相喜欢着对方。他们说,毕业后要一起去远方。他们说,要构建一个温暖的家和灿烂的未来。他们说,一个宝宝太孤单,两个宝宝刚刚好。他们欢笑着憧憬着,转眼间时光飞逝。
十年后,上海。
一辆私家车缓缓停在了某五星级酒店的门口。后排车门打开,陈晓冬搀扶着李琳琳的手走了出来。此时的李琳琳已经怀有五个月的身孕,他们是来这个海边酒店过周末的。
下午,他们漫步在沙滩上,金黄色的夕阳轻轻的挥洒在他们身上,在他们身后是一对手牵着手的影子,美丽而秀长。
夜晚,他们依偎着彼此的身体,呢喃细语着,说不完的情话,数不尽的缠绵。
第二天上午,陈晓冬早早的醒来。他轻轻的抽出身子并走下床,拿了一件衣服披在身上,随即他推开阳台的门,点燃了一支烟。
他回头望向仍在熟睡中的李琳琳。如今的她已经不再年轻,却多了一份成熟的风韵。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爱着她。
陈晓冬转过头,他的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听着阵阵海浪声,心情似乎也平复了许多。此时的他多么希望,时间可以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但是他也知道,这只是一个奢望。
时间,它不会等任何人,也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放慢它的脚步。
五年后,北京某咖啡馆。
陈晓冬端起咖啡杯啜了一小口,我坐在他的对面。
“你觉得你们分开的原因是什么?”我问道。
陈晓冬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说:“我想是因为我不够努力,所以最终无法留住她。”
“现在你还恨她吗?”
陈晓冬抬头望了我一眼。“我不恨她。她等了我十年,我却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于是她选择了别的男人,一个能够给她稳定生活的男人。”
“后来你再也没有去过她所在的城市吗?”我问道。
陈晓冬摇摇头。“失去了她,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所以,那一次海边度假,就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
“是的,那时她已经有了身孕,她觉得以后不能继续和我见面了。”
我不甘心,追问道:“那个时候,你就没有说什么挽留的话么?”
陈晓冬沉默了。他的思绪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时刻,那个他们即将分别的时刻。
她说:“以后忘了我吧,就当作我从来没有在你的生命里出现过。”
他说:“如果我忘了你,也请你永远记得我。”
陈晓冬望着窗外的夜景,微笑着不发一语,就连手里的咖啡冷了他也全然不知。窗外的城市一片灯火辉煌,每一点亮光似乎都在诉说着一个陈晓冬和李琳琳的故事。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六):讲故事的书酒馆老板
以前,人类在篝火旁讲故事。
后来,人类在树下讲故事。
再后来,人类在茶馆酒馆讲故事。
再后来,人类把故事写在了书中......
人类怕孤独。人类怕遗忘。
所以人类在故事中彼此安慰。所以人类在故事中获得永恒。
很早前就在网上认识了江凌。他喜欢毛姆。毛姆讲故事的功力,在整个人类作家中都是顶级的。毛姆写了一本书,叫做《刀锋》。江凌在重庆开了一家书店和酒馆,就叫做刀锋书酒馆。
有了书,有了酒。“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在重庆,在刀锋书店,当江凌面对着城市与书,面对着人来人往,面对着茫茫夜色,故事成了文字,最终成了书。
书中有趣。比如第一个故事《你一生中的美妙时刻》。关于一场艳遇,关于一种爱,男女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书中有情。比如第二个故事《你离开的重庆,从此没有人陪我吃火锅》。
书中有爱。比如第十一个故事《再见,晚安先生》。那种单恋痴恋。
书中有才。比如第十二个故事《听歌时不要随机播放》。
重要的是,这种烟火人间,这些红尘男女,这些爱恨情仇,它们存在,它们被讲述了出来。
重要的是,我们这一些人,或多或少都被生活所困,或多或少都有些抑郁,但我们都没有停止写作。野心也罢,爱也罢,打发时间也罢,写作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你去了重庆,你可以去刀锋书酒馆,喝喝酒,看看书,讲讲故事。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七):我们总是在遗忘,却又害怕被遗忘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我是放弃了写作的。
倒不是在那些默默无闻写给自己看的日子,而是在我的一本书《我可是你故事里那个人》出版后的几个月里。就像是牧羊少年在路上遇到的那个玻璃商人一样,他从来不去朝圣,因为他害怕自己一旦抵达了圣地麦加,就会失去自己可以忍受枯燥生活的支撑。对我而言,出书就像是圣地麦加。
在此之前,我从未将写作当作自己的志业,何其幸运,我通过几个小故事便受到了读者和编辑的青睐,有机会出版一本自己的作品。同时,我也深知自己在文学上并无额外的天赋,难以走上职业写作的道路。所以,当这件本来遥不可及且从未奢望的事情切切实实发生之后,我便失去了对写作出书这件事情的向往。在那时的我看来,书店老板这个职业可是比作家美好得多。
开书店是一件孤独的事情,装修书店更是如此。2016年的春天,我开始装修刀锋书酒馆,自己守工地,自己跑建材市场,为了找到一款符合自己想象的书柜材料,几乎将光能建材市场里每一款木纹都摸了个遍。尽管如此,我每天依然剩余了大量无所事事的时间,开店的焦虑无时不在,我读不了书,看不了电影,更去不了远方,我在这些无法被填补的空白里,自己与自己对话,无数的情绪在我心中翻腾,横冲直撞。我开始能够数得出自己人生中背负的所有枷锁,它们来自家庭、来自性格、来自这个社会的制度与道德公约、来自这个时代的精神突变、来自人类文明无法逃离的宿命,如果我试图做出一丝微弱的抵抗,文字是我唯一的武器。
于是我又打开电脑,写下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故事,故事里的这些人物都是虚构的,却又像是从身边拎出来的,真实地生活在我们周围。于是就有了满重庆吃火锅的杜茂先和潘小雅,漂泊在上海却梦想去冰岛的陶斯梦和陈成,逃离了北京却回不到故乡的丁辑,穿过整座城市去寻找艾美丽的赵公子。他们不再纠结于爱与不爱的命题,开始变成了一个个鲜活的自己,在城市与田野间寻找着生活的奥义。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书的主题的话,大概就是这一句:我们总是在遗忘,却又害怕被遗忘。可惜我自己所写的这句文案最终并没有出现在书的封面上。
写完这12篇小说用了8个月的时间,其中5个月在装修书店,3个月在独守书店。去年十月交完书稿之后,我再次丧失了写作的能力。因为我心里翻腾着更大的命题想要表达,可是我还没有获得与之对应的写作能力和文字认同。
我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是一个悲观而虚无的人,我知道这一切终将消逝,连同我存在过的任何痕迹,我爱过的人,开过的店,写过的书。但是,即使我再悲观再虚无,我也愿意活着,活着多美好,只要活着,便有奢望,于我而言,这点小小的奢望便是我的文字能够被更多的人阅读和铭记,它们能比我活得更长更久。纵然有一天,我消失于你们的视野,请你永远记得我。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八):一个深情的人写的一本深情的书
在我看来,江凌是一个有情怀、有勇气、有担当的人。他自己开了一家“刀锋”书酒馆,从选址到装修,从经营到服务,全都由他一个人来。这得需要多有底气,才能支撑起这一切。
独立书店目前的生存环境其实并不乐观,但他却毅然决然地选择去做,用心去做,坚持去做。这本身就是一件很闪亮、很接近梦想的事。他过着很多人都曾经幻想过的那种生活。
而更难得的是,他不仅有条不紊地打理着自己的店,还能在琐事干扰中静下心来写故事(而且这已经是第二本了),这就不得了了。
文如其人,他笔下的故事大多是平静、唯美的,有苗寨篝火旁的温暖邂逅(《你一生中的美妙时刻》),有火锅店里的饮食浪漫(《你离开了重庆,从此没人陪我吃火锅》),有登陆冰岛的寂寥心事(《那一年我们都想去冰岛》),也有咖啡馆外私藏心事的万家灯火(《深夜正是说故事的时候》)……可见,他对生活有着细腻的观察和热爱,并具备一种超然的诗意情怀。
令人更欣喜的是,他的自序里说,相较于前作,在这本书中,他希望能够做到文学性和可读性的兼顾并存。我从他的书写中感觉到了他的用心和进步。他的故事不浮于情节表面,而是通过人物之间内心的相互刺激,演绎出年轻人成长的挣扎和蜕变,勾勒出城市里的漂泊和孤独。
除了叙事笔力的日渐深厚,我还从这本书里看到了他关于人性的探求,对人与自己内心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城市之间关系的思考,想必能引起许多在城市里默默奋斗、承受孤独的人的共鸣。
所以,读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故事,也是在游览一个美好的人的丰厚内心世界,让人有一种被理解、被宽慰、被支持的感觉——我想,这应该就是阅读能带给我们的最恰到好处的体验吧。
祝福江凌,希望他书酒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也希望他能继续写下去,为我们提供更多动人且有深度的故事,跟我们分享他可爱灵魂的更多部分。
如果你去了重庆,一定要记得去他的店里看会儿书,喝点儿酒,跟他聊聊天,去探视一下由一个深情的男人饲养的深情的日子。你会发现生活的更多可能性。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九):火锅味的重庆爱情故事
人们总说,这年头愿意开实体书店的老板,一定都是有故事的人。而重庆刀锋书酒馆的老板江凌,早就不甘心于做个有故事的人,而成了一个会讲故事的人。
这本《请你永远记得我》里的故事,大多发生在重庆,那个街道起起伏伏,到了晚上,所有的人都兴奋的游走于一条又一条夜市美食街。夏天热的干干脆脆,冬天却冷得潮潮湿湿。
故事里的人也是真真正正的重庆人,谈恋爱要吃火锅,吵架要吃火锅,失了恋也要吃火锅,火锅国的人,人人都有满肚子怎么也说不完的爱情故事,想要听下回分解,下回还要聚在深夜的火锅店。
在我看来,这故事里的每个人都孤独,都有别人理解不了的秘密,无法诉说的情怀。比如《那一年我们都想去冰岛》里始终没有归属感的陶斯梦,《三个婚礼和一个葬礼》里渴望爱情又怕孤独的马大胆,《没有人知道我们该去哪》里的丁辑……
或者说,不孤独的人,也许在故事中只能做一个光彩的配角,站在镜头前总是无话可说的。
江凌的文笔就是那种干干净净的直男风,没有癌,也没有夹着点不阴不阳的虚假柔情,更没有如今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们故事里的为赋新词强说愁。看似平淡无奇的情节里,我们能读到的共鸣都藏在那些克制的背后。
就好像你我都参与过的那种火锅局,大家吃的高高兴兴热热闹闹,可在热气蒸腾里融化的悲伤,话到嘴边又被一块脑花挡在嘴边的句子,几片肥牛就释怀的负能量,都不是摆在桌面上写的明明白白的。
而我们始终铭记的悲伤,就是无论春夏秋冬,大家愿意走出门去,聚在某个山脚下彻夜营业的火锅店,看着桌前的牛油咕噜噜冒泡的理由。
又或者,渴望得到的那种理解,也是你会拿起这本书的理由。
故事里的爱恋没什么怪诞的大生大死,更没有狗血的乱搞堕胎,可每个人都像是活在我们的身边,也更像是另一个自己。那些人犹豫着,挣扎着,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看起来都活的好好的,可心里总还揣着点不安分。
可所有的不安分,还不是来自于不满足,或者不甘心。
人人心知肚明。
至少,活着总还是年轻,有力气欢笑,有空档悲伤,有欣喜值得记录,有眼泪可以忘怀。
《请你永远记得我》,足以在那些觉得不被理解的夜里,从里面找出那么三两伙伴,在文字里谈谈心。
《请你永远记得我》读后感(十):那些已发生的和被遗忘的
刘若英在《后来》里唱“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其实是想知道你回忆里的那个我,是不是当时的那个我。
一个人出现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他可以去展示自己想展现给对方的一面,却永远无法知道对方是如何记下他的。书中《你一生中的美妙时刻》 里写到王超与谢楠楠的故事,他们各执一词,却没有人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甚至可能他们自己都会慢慢忘记当时的一切,但他们却记下了自己想要记住的瞬间,久违的心动,浪漫的夜晚,甜蜜的拥吻,错过的班车,没有告别的结局。
也许你追上来过,也许你没来,我无从知晓,在我所见以外的事情,我从来都无从知晓,如果我愿意相信你说的话,那大概是因为我喜欢你。
爱情里,每个转折的瞬间总是如此,有的人在等,另一个人偏偏没有迈出那一步,或早或晚,或者就错过了,于是她们的故事就没有了后来。
可能再过许多年以后,连这些他们都会忘记了,但他们可能还会记得,年轻的时候遇见过一个人,他们共度了一个美妙的夜晚,在一生中无数个被忽略忘记的日子中,它竟那么的特别。
回忆是不可靠的,现实总是会被我们描摹成我们想要的样子,而后被我们记住,一次次的回想,放大,到最后它是否还真实已经不重要了。
前几天听陈奕迅的《于心有愧》,“于心有愧,原来随便错手,便可毁人一世”,提到这首歌倒不是因为书中有多么凄惨的故事,而是恍然一个人在他人的命运里,也并非完全的无足轻重,就算只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也可能在某一个微小的点上影响另一个人的生活,想到这里,忽觉责任重大,也便懂得了对他人温柔以待的道理。
书中的一篇文章《生命是一次奇遇》里描述的一段生活的奇缘,里面写到:“生活有多种可能,不是因为我,你依然可能会回到重庆,不是因为你,我依然可能遇到我家先生,很多时候是殊途同归”
可即便是殊途同归,我们也都知道,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命运偏偏安排了彼此以这种方式出现各自的生命里,便是相遇的意义。
江凌在给自己这本书写的书评里写“我们总是在遗忘,却又害怕被遗忘”。
我想他大概想表达爱情里那些难明的真相,以及在情感之中,人性所展现出来的那一点点自私。
若我们终将明白,不管我们是否会被记住,被回忆,那些已发生的,都不会被抹灭,它会永远存在,那么回忆与否都不再重要,忘记过去也就变得无足轻重。
如果我们明白了这样的道理,大概这世上便如一片湖水再无涟漪,所以就算自私也好,任性也罢,还是请你永远记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