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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秩序的起源》读后感精选10篇

2022-04-04 03:03:0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政治秩序的起源》读后感精选10篇

  《政治秩序的起源》是一本由[美]弗朗西斯·福山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页数:57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政治秩序的起源》读后感(一):刘瑜:重新带回国家(《重读福山》之二)

  重新带回国家

  刘 瑜

  好的学术著作其实像侦探小说:作者提出一个悬念,然后抛出一个接一个的线索,在每一个线索上诱导你深入,然后又用新出现的论据给它打上问号,直到最后的解释浮出水面。

  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就是这样一本“侦探小说”。为什么今天我们所见的世界,在政治上呈现出如此之丰富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的起源何在?就这个引人入胜的问题,福山引领读者进行了一场穿越时空、跨越学科的“追踪”:从生物学的成果到各大洲地理风貌的不同,从部落文明的特点到宗教的政治影响,从历史发展的经济基础到各个社会不同群体的博弈纵横,福山试图把近年来生物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不同领域的知识进展整合到一个问题框架中来,在一团乱麻中找到政治发展的脉络。

  这显然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写作计划。在一个学术日益专业化、精细化、技术化的时代,几乎已经没有学者敢于提出如此之气势磅礴的问题,更不用说就此写出皇皇巨著了。在理解整体的基础上理解局部,从历史全貌出发定位当代,这更像是一百年前古典思想家的思维方式,而不符合21世纪初的“学术范式”。但福山先生却“偏向虎山行”—某种意义上,这不仅仅是挑战,甚至可以说是挑衅:对从技术性细节出发理解我们所身处的世界这一可能性的质疑。

  但就回答福山所提出的问题而言,打开视野的广度又是必然要求。显然,如福山自己所说,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是如此之多领域的专家,但是对不同领域权威和成果的引用,使得该书从本质上而言不仅仅有一位作者,而是由无数作者共同完成的。更重要的是,也许福山在每一个领域都不能称为专家,但一个学者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从来就更多取决于他通过问题意识组织和提炼知识的能力,而不仅仅是对知识本身的掌握。就串连庞杂的细节组织成一个“侦探故事”的能力而言,福山没有让人失望。

  一

  提起福山,人们最先想到的恐怕是他著名的“历史终结论”。在1992年出版的《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中,福山表达了这样一个石破天惊的观点:自由民主制代表了人类政治文明最后的形态,而自由民主制下的布尔乔亚则代表了“最后的人”。由于这一观点发表于冷战结束伊始,在很大程度上,它被视为西方取得冷战胜利的宣言。当然,基于同样的原因,它也被视为傲慢的西方中心主义代表,并受到此起彼伏的批判。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是,过去二十年来,福山先生的问题意识一直在慢慢转向。从2004年的《国家建构》,到2007年的《在十字路口的美国》,到2008年的《信任: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再到最近出版的这本重磅著作《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个几乎可以说“面目全非”的福山逐渐浮现。甚至可以说,前面几本书都是为最后这本书所做的准备工作,最后这本书构成了对前面几本书的整合与深化。

  在何种意义上《政治秩序的起源》构成对《历史的终结》的“180度转向”?与其说对同一个问题“新福山”给出了与“旧福山”不同的回答,不如说“新福山”所关注的是全新的问题。如果说触动福山写作《历史的终结》的,根本上而言是“为什么自由民主制最终能够征服世界”,那么触动他写作《政治秩序的起源》的,则是“为什么自由民主制尚未能够征服世界”。

  从关注“同一性”走向关注“多样性”,从关注“终结”走向关注“起源”,从关注“人性”走向关心“历史”,这个问题意识的转向显然不是偶然的心血来潮,而与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各地的政治发展紧密相关。在这二十年来,福山和我们一样,共同目睹了自由民主制在世界各国落地生根的艰难:中东欧在转型过程中的阵痛、非洲许多国家在民主化过程中出现的种族和部落动员、美军入侵伊拉克和阿富汗后“移植”民主的艰难,乃至最近中东地区民主化过程中的动荡与反复……固然,也有韩国、巴西、波兰这样相对成功的案例,但是这二十年的风云变幻,使得“西方的胜利”这样的结论显得过于轻率和乐观。

  这首先体现在书的构架上。在整本书的三个核心内容部分,“国家建构”部分排在最前面,所占篇幅也远大于其他部分。更重要的是,从内容上而言,福山对世界各国政治传统分野的解释,很大程度上就集中于对其政治源头“国家建构”成败与早晚的分析。由于将“国家建构”视为政治发展的核心要素,福山对比较政治史的讲述,刻意摆脱了“欧洲中心主义”的视角。也就是说,他不是把欧洲模式当做政治发展的“常规状态”,把其他国家视为偶然的“变异”。相反,他在书中强调,“我把中国作为国家建构的原型,追问为何其他文明没有复制这一模式”。(参见本书第24页)将中国作为坐标的原点,是因为早在秦朝,“中国就独自创造了韦伯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即,中国成功地发展出了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官僚政府,去治理广大的疆域与人口”。(参见本书第25页)如果说“为什么他们没能成为欧洲”是西方学者惯常的思考出发点,现在福山想掉过头来问:“为什么我们没有成为中国?”

  中国之所以成为中国,是因为它最早开始了“国家建构”进程。查尔斯•蒂利所说的“战争制造国家”,中国是最早最经典的例证:春秋战国时期的几百年征战给当时的各地君主带去“国家建构”压力—唯有那些能够最大程度军事动员、控制和管理生产以及汲取社会资源的政权能够“适者生存”。于是,集权最成功的秦国“脱颖而出”,并在征服其他国家后将这一“秦国模式”推广到整个中国。

  相比之下,印度从很早开始就是“弱国家”传统—或许由于地理和人口因素,部落和王国之间的战争从未达到中国历史上的那种频度和烈度,而且其国家建设的进程被婆罗门教的兴起所阻截和压制—根据该教的教义,宗教首领的权力高于世俗政治首领的权力。这一历史悠久的传统为今天印度的“强社会弱国家”、“强问责弱治理”的政治形态埋下了伏笔。

  中东则像是一个“迟到”因而“发育不全”的中国。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前,中东的政治传统长期是部落式的,伊斯兰教在7世纪的兴起给中东地区带来“国家建构”的契机,之后埃及和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奴隶制则把这个国家建构过程推向了高峰。但是,国家建构时间上的“迟到”、宗教的“尚方宝剑”地位、最高权力继承体制的缺乏以及军事奴隶制对外来力量的依赖,使中东的这种国家建构从未达到过中国的高度。

  欧洲的传统则介于中国和印度之间,一方面,中世纪之后连年不断的王朝征战给欧洲各国带来了巨大的“国家建构”压力;另一方面,这种压力不得不“嵌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治传统、教会和贵族势力、城市经济等制度环境。于是,集权的压力与分权的传统相互作用,形成了独特的欧洲。

  可见,对于“政治为何如此多样”这个问题,除了开篇谈及的地理、人口等因素,福山格外强调的是,各国在摆脱部落制和封建制过程中,政权与社会不同集团的力量对比与博弈,以及“国家建构”与法治、问责制之间的发展顺序。换言之,在历史的源头,“国家建构”的成败与时机是决定一个国家走向的第一推动力。

  二

  “国家建构”越成功越好吗?显然不是。在书中福山一再指出,只有当国家建构与法治、问责构成平衡时,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才构成“现代政治的奇迹”。而“一个没有法治和问责制的强国家相当于专制。它越现代和制度化,其专制就越有效”。 (参见本书第137页)秦国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被其称为“极权主义的原型”。

  那么,为什么对政治发展的“国家建构”维度格外强调?与其说这是因为福山过去二十年有一个价值转向,不如说他对现实形势的判断出现了变化。

  现实形势如何?在书中,福山时不时流露出这样一种看法:就那些转型中的国家而言,是国家能力的薄弱令民主化过程常常成为失序化过程。即使是那些相对成熟的民主国家,国家能力的削弱也使其民主制陷入危机。“现代民主制的失败有各种情况,但21世纪初这一失败的主要原因恐怕是国家能力的薄弱:当代民主制太容易被捆住手脚和陷入僵局,因此无法作出困难的决定以确保其经济与政治的长期生存。”在福山眼中,印度公共设施建设的缓慢、欧洲福利国家的滞涨乃至美国赤字问题的困境,都是民主制里国家能力欠缺的表现。

  也就是说,现实政治形势的演化使他越来越担忧,在国家能力、法治和问责的“三角关系”中,人人过于强调前者对后二者的伤害,却往往忽视国家能力同时往往也是建设法治和民主的前提。福山在此书中的努力,是试图弥补这个认识上的盲点。换言之,根本上而言,他对国家建构的强调,不是为了弘扬专制主义,而是为了挽救西方的法治与民主。

  基于对国家能力的强调,福山认为,过度宣扬经济上的放任主义是对历史和现实的误解:如果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那么今天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应该是索马里—在那里,政府小到基本上不存在,但实际上索马里的经济一团糟。

  同样,基于对国家能力的强调,他也对“社会放任主义”的观念(姑且发明这个词)进行了批评。我们今天习惯于把英国的宪政发展归功于“教会”、“贵族”等社会性因素对王权的制衡,却没有足够重视在这一过程中,英国社会并没有失去对王权的尊重—它从未失去其保守主义的这一面。如果王权越软弱、一个国家就越容易实现民主和法治,那么世界上最早实现民主和法治的,不应该是英国,而是匈牙利—13世纪初,匈牙利就产生了匈牙利版的“大宪章”,但是在匈牙利,贵族如此之强大,王权如此之弱小,以至于政治体制演变成了“寡头统治”。正如美国南部社会的种族主义、印度社会的种姓文化所展现的,“社会性因素”未必就代表了先进文明的力量,它也可能带来另一种形式的专制。

  此外,福山还对没有国家能力保障的“法治”发展表示质疑。他对哈耶克所说的“自发扩展秩序”表示异议:在他看来,法治在英国的生根不完全是“自发秩序自然演进”的结果,无论是早期的国王、后来的教会还是诺曼征服之后的中央权力,都曾相当大程度上诉诸自上而下的强制或干预去建立一个统一的法律秩序。

  三

  对“国家建构”如此强调,是否可以说,“新福山”已经否定了“旧福山”?“旧福山”二十年前的观点已经“过期作废”?

  表面上看的确如此。“你看,连福山都不谈民主,转而谈论国家能力了”,至少在中国,不少“国家主义者”为福山的问题意识转向感到欢欣鼓舞。但对《起源》一书真正严肃的阅读会使我们认识到,与其说福山试图用《政治秩序的起源》去否定《历史的终结》,不如说他试图用《起源》去完善《终结》。

  何以如此?福山与中国一些国家主义者的根本不同在于:他对国家能力的强调是情境性的,而不是原则性的。即,他对国家能力的强调不是基于一种抽象的观念,而是一种因时因地制宜的“处方”。因为他认为,目前,在世界上许多转型国家和民主国家,国家能力的欠缺导致诸多政治问题,所以应当强化国家能力。但就中国的政治传统而言,在《起源》一书中,他的判断始终是“国家能力过强”,而“法治与问责不足”。“推断有问责体制的社会会最终战胜那些没有它的社会,有一个重要原因:政治问责给制度的适应性变迁提供了一个和平的路径。在王朝阶段,中国的政治体系始终无法解决一个问题,即‘坏皇帝’的问题。……在对上而不是对下负责的当代中国,这个问题仍然至关重要。”(参见本书第436—437页)

  同样,不能将福山对“社会因素”的警觉视为站在国家的角度敌视社会。固然,他强调我们不能无条件地将一切社会自发性力量当做文明的动力,但是,当他试图解释英国道路(问责制政府)与法国道路(弱专制主义)更不用说俄罗斯道路(强专制主义)的不同时,他诉诸的解释因素恰恰是社会力量的强大和团结程度。在英国,贵族、底层士绅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团结构成了抵御王权、达至宪政的强大力量,相比之下,法国的贵族、士绅和资产阶级被法国王权瓦解分化,而在俄罗斯,他们则对王权几乎是彻底依附。

  因此,从价值上而言,似乎始终只有一个福山。虽然对世界各地情势的总体判断使他现在更强调国家能力—因为没有一定的国家能力去贯彻法律,法治只能是一纸空言,而没有一定的国家能力作为基本秩序的维护者,民主很可能成为民粹的狂欢。但如果脱离语境,将这种强调应用于那些国家能力已经超强甚至过剩的国家,就成了认识上的刻舟求剑。

  四

  问题在于,强调“国家建构”,矫枉可能过正。如何把握国家能力的“度”?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难题。

  对于思想者而言,一个悖论在于,时代往往是有意义问题意识的来源,但是为时代写作又有可能导致问题感的短视。福山的老师亨廷顿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有过一次矫枉过正的经历。为了超越民主专制类型学的政治学视角,在其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亨廷顿表达了统治程度比政治制度更重要、更体现政治发展的观点,并在这个意义上把美苏归为一类而不是两类国家。他的这一观点曾经启发了几代学人,但是到1989年,苏联及其阵营的垮台则某种意义上否证了亨廷顿的观点:政治制度很重要,美国和苏联并不是一类国家。

  当福山频繁地将国家能力强化等同于政治发展、将国家权力的分散化等同于“政治衰败”时,同样的危险也隐约可见。尤其在中国,这样的观点甚至可能被某些教条主义的国家主义者当做武器弹药。固然,一定的国家能力是法治和民主得以发展的前提,但是一定程度的法治和问责也是国家能力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秦朝、更不用说纳粹德国会最后崩坍—摧垮这些政权的,并不是权力分散化、封建化带来的“政治衰败”,而恰恰国家能力的无度拓展。

  更重要的是,法治与问责使国家能力的发展变得“有价值”。对比政治发展的三个维度,我们会发现,由于法治原则中的平等和公正精神、问责原则中的自治与参与精神,这两个维度具有内在价值,相比之下,国家能力则仅仅具有“工具价值”—几乎不会有人认为不顾及民众死活的“强大政府”是令人尊敬的。也就是说,只有当国家能力这种“工具”服务于具有内在价值的事物时,我们才能把它视为褒义的“政治发展”。如果不划出这条界限,一味将国家能力的深化称为“政治发展”,将国家权力的分散和下沉称为“政治衰败”,这既不合乎我们的伦理直觉,也不合乎历史事实—历史事实是,国家能力的相对“衰败”使法治与问责的“发展”得以可能。

  而且,正如福山自己在书中指出的,“马尔萨斯的世界”—缺乏科技革命的农业社会—和“后马尔萨斯的世界”有着根本的不同。在“马尔萨斯的世界”里,国家建构在政治各维度中显得格外重要:粗放型的经济增长和安全保障,往往依赖于对土地的征服和人口的掠夺,而占领土地和掠夺人口则依赖于强大的国家能力。但在一个“后马尔萨斯的世界”里,无论是经济增长还是安全保障,都更多地依赖科技创新和资本聚集,而科技创新与资本安全则更多地依赖于法治与问责制。换言之,即使历史上国家能力曾经是政治各维度中最重要的一面,在一个已经彻底变迁的世界中,是否依然如此则并非不言自明。

  在制度选择问题上“重新带回国家”,一定程度上,福山过去二十年的个人思想史反映了西方知识界的思想史走向。这种转变既是现实的变迁使然,也是知识的逻辑使然。冷战之后的世界政治形势要求知识分子做出思想上的回应,而不仅仅是用历史必然性来“一言以蔽之”。对未来的阐述不能替代对现实的解释,对人性的剖析也不能省略对历史多样性的追问。如果说《政治秩序的起源》对《历史的终结》有明显超越的部分,大约就是对其“历史决定论”色彩进行了涂改:一个制度是合理的并非意味着它是必然的,它在今天“只能如此”也不意味着它在将来也会“一直如此”。回访历史往往会使一个人的乐观变得更加审慎,因为历史往往意味着路径依赖、意味着制度惰性、意味着文化惯性,而对历史的超越则取决于人们刻意的选择和逆水行舟的努力。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起源》是对《终结》一书的推翻,不如说是对它的救赎。

  (本文原载《东方早报》书评)

  《政治秩序的起源》读后感(二):第一次读福山的书

  这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理想国译丛很早引起我的关注,但始终缘悭一面。最近在图书馆偶然看到这本福山写的书,再次引发了自己的兴趣,于是借来一读。

  福山在书中大量引用了洛克、霍布斯、马克思、哈耶克等政治经济学领域大家的观点,大胆质疑和批判,同时也有针对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福山认为,现代政治演进的逻辑,是要尽早集齐国家、法治、负责任的政府这三大要素,并且不断与拥有特权的家族势力作斗争。在国家建设这个维度上,中国曾经在秦汉时首创中央集权国家领先世界,但因为此后在东汉时期政治衰败,家族势力逐步掌权,法治和负责任政府在此后2000年从未建立根基,导致了近代全球化竞争中的落后挨打。书的结尾再次梳理和总结了全书的梗概,并且提出了对中国等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的有趣观察角度和期许。

  真心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够生活在丹麦一样的国家里,自由、民主、繁荣。

  《政治秩序的起源》读后感(三):很有意思的书,军事奴隶制还是第一次听说

  很精彩的一本书

  作者见识非常广,对世界历史和政体做了深刻的研究

  涉猎的内容很多,但书还是挺好读的,很快就看完了

  对于中国的评论,其实因为已经了解了,亮点不大

  比较感兴趣的是 土耳其 的历史

  特别是军事奴隶制的表述,因为对这段历史不大了解

  为了同样的目的,科举制还是比军事奴隶制要好很多

  但科举制还是无法避免世家,四代三公这类情况出现

  军事奴隶制的基础是邪恶的,虽然是有效的

  土耳其帝国也维持了很多年,与欧洲列强战斗力很多年

  对于印度历史的描述也很有趣,故意将奥义非文字化

  网上也没有找到《吠舍本集》的译本,可能没有翻译过来吧

  有机会还是想看看

  《政治秩序的起源》读后感(四):最大的问题是血缘世袭体制无法培养出合格的领导人

  福山没有说到本质,或者说装糊涂,东方专制最大的问题是血缘世袭体制无法培养出合格的领导人,解决了这个问题,专制体制对社会强大的动员整合能力则会使竞争力倍增,英国王室的方法是孩子出生后送到平民家中生活,这样孩子成年后对社会有个基本正确的认识。在秦朝,王室弟子也是要上前线立功的,但在独尊儒术后中断了,此后培养出了一系列何不食肉糜的昏君乱臣,国家不败亡才怪。

  所以,说来说去都是老问题,儒毒不除,国难不己,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为什么只要一旦陷入到“尊孔反孔”的这个周期律中,必然也就要陷入到兴衰更替时间极短的另一个周期律中。这其中的原因,就是由于儒家学说的本质才造成的。  

  孔子尽管被儒家传人尊为是鼻祖,是儒家学说的开创者,又被后世的许多人美誉为是平民教育的首创者,但是儒家学说的源头与核心内容却是周公所制定的《周礼》,而《周礼》的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维护王朝统治的纲常制度。所以,不管孔子为其增添了“成仁”,孟子为其增添了“取义”,还是后世那些名儒、耆宿为之增添了多少诸如“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内容,然而儒家学说都始终没有跳出为统治阶级效命的范畴,其根本的性质仍然是一种依附于皇权加官权的文化,所宣扬的仍然是一种极端的实用主义加机会主义的人生哲学。  

  任何依附于皇权加官权的文化的根本出路,只能是全心全意地为皇权加官权服务。在阶级社会里,文化为皇权加官权服务的根本途径,就只能是愚昧和麻醉被统治者,通过对被统治者进行思想麻醉和精神控制以及性格上的弱化,以达到接受、甚至是顺从地接受统治者的统治的目的。  

  儒家就是儒犬,是为了皇帝服务的虚伪君子的代名词!满嘴满篇仁义道德,全心全意吃喝嫖赌,天天呼唤礼义廉耻,时时不忘坑蒙拐骗

  一两句说不清楚,有些词发不上来,详情可百度 文有第一

  透过虚伪看本质,儒家能代表先进文化吗?儒家能给中华民族带来富裕繁荣吗?儒家能在世界文明的竞赛中成功、胜利吗?纵观历史,答案都是否定的。

  儒家思想的精华在于用“礼”来模糊人权,糟蹋人权。将社会分成严密的有利于封建专制的等级奴隶式思想制度。 将法律的社会地位逐渐降低乃至边缘化,让生存在等级社会中 最底层的人沦为“礼教的奴隶”。

  儒家礼法治理下的社会,法律性同虚设,司法依附行政,平静的外表下隐藏着巨大的腐朽和无序,动乱一触即发,可万历十五年,一切都显得盛世安详,丝毫意识不到三十年后即将发生的一切。开朝的筚路蓝缕励精图治总是不可避免地走向陈腐没落积重难返,如何避开这个被诅咒的历史怪圈?只在于我们是否有尝试的信念。只在于今天的我们是否还有尝试的勇气。

  《政治秩序的起源》读后感(五):有趣的理论,及其对古代中国的误解

  中世纪的匈牙利,王室孱弱,贵族豪门强盛。贵族们上欺国王,下压百姓,权力利益归于私门,而国家力量不足。于是,在战争频仍的东欧大平原上,匈牙利王国不能自立,终于被列强击灭而瓜分之。

  此书的作者福山先生,考察了那么多的人类文明,例举了古往今来那么多国家成败的事例,用以阐明自己的政治理论。唯独在有关于匈牙利的这一个例子里面,明确地主张:任何一个国家,都应该拥有一个足够强大的政府。否则,就会像中世纪的匈牙利王国那样,被外族的侵略者消灭。

  虽然如此,我们在阅读这本书时,仍然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作者所流露出的对于强大政府的强烈敌意。强大的国王(或者是强大的政府),固然可以在自私动机的驱使下,英勇地抵抗侵略者,保卫领土。但是,强大的国王也同样可以在自私动机的驱使下,运用强制力量欺负压迫国内的各个团体。在这本书里,作者并没有提到如果某个国家被外族消灭之后,亡国奴们是如何痛苦忍受异族统治的欺凌。所以,在作者视野内,最为悲惨的人间景象,就莫过于强大政府压迫之下的国内团体了。

  福山先生看待国家力量的态度,就好像是原始人看待洪水野火的态度,如果没有,固然不可以,而且很不方便;但若是操控不得法,使之蔓延流荡成灾,那可就是性命悠关的最致命危险了。

  如何避免国家力量对于国内团体的压迫,在福山看来,是政治理论应该解决的最重要问题。

  所以,书中提出了三个关键概念:国家建设、法治、责任政府。

  只要能够满足保卫国家的任务,那么,政府的力量就应该越小越好。这就是国家建设的含义。

  但是,何者才是适合的政府力量呢?显然并不存在一个天然的界限。能够限止政府权力的,唯有实施法治。作者对法治的定义是:一组反映社会正义的规则。

  我认为,有关于法治的观念,是福山这本书中最为关键的内容。

  关于责任政府,书中有这样的一段内容,解释得很清楚,其原文如下:

  “最早形式的政治负责制,其对象不是全体人民,而只是代表社会共识的传统法律、以及寡头的立法机关。我在此使用‘负责制’,而不用‘民主’,道理就在这里。久而久之,民主渐渐发生……”

  拱肩效应,原是建筑学的一个专有名词。所谓的‘拱肩’,并不是建筑师有意设计出来的,而是各种建筑构件组装完成后形成的副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拱肩自成一格,成为建筑物的重要部分。

  在福山看来,中世纪欧洲逐渐发展出现代法治观念,这也可以看成是政治学领域的‘拱肩效应’。追溯其源头,欧洲的法治进程起始于十一世纪晚期格雷高利教皇争取教会独立的斗争。经过长期而又艰苦的斗争,教会终于迫使国王们做出让步,承认了教会的独立地位,世俗国王无权干涉。

  教会取得独立之后,就要实施管理。出于培养管理人员的需要,也为了证明教会自治之合乎天理,教会开始鼓励教士们研究古罗马时期的法律,由此,学风大盛,流派传播,渐渐地惠泽及于欧洲大陆所有的国家和地区。教会原本是出于自私的动机而鼓励教士们研究法律,最后竟然促成了欧洲的法治建设,这是任何人事先都无法估计到的。

  而且,事后回想,格雷高利教皇的斗争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最重要的先决条件就是:当时的欧洲,政治软弱,国王们无力阻止教皇发出的挑战。所以,欧洲政治的软弱,实是生长法治之花的最肥沃土壤。

  至于印度文明、中东的伊斯兰诸代政权,虽然没有产生现代法治。但在这些文明里面,即使是最强大的国王,也要面对着国内的抵抗团体的制衡,尤其是宗教力量,多少总是保存着一些正义的观念,迫使得国王们不得任意遂行专制。

  在近代的欧洲之前,某一国家内部的贵族阶层、以及宗教组织,往往是国内最有力量的抵抗团体。

  但是,谈到古代中国,这就是一个十分独特古怪的例子了。自从秦朝扫灭六国,一统天下之后,古代中国内部就不存在任何的抵抗团体了。中国人发明了科举制度。在福山看来,这真是一个邪恶而又天才的发明呢!通过科举制度选拔组成的官僚团体,一方面加强了政府的管理,另一方面则是消灭了世袭相承的贵族阶层。另外,福山考察认为,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无法像其他文明社会中的宗教力量那样,可以对政府起到威慑的作用。

  在这本书里面,福山反复提及他的老师享廷顿所提出的‘独立机构’的观念。只有这样的‘独立机构’的存在,才可能制约住国王的无限权力。而欧洲法治也正是肇造于兹,然后发扬光大的。

  唯有古代中国——这个古怪的国家——竟然不存在任何的‘独立机构’而却可以长期生存下来。虽然福山对于古代中国的叙述和解释分散全书诸篇,所占篇幅很多,但实际上,福山无法用他的理论来正确地解释古代中国的情况。

  之所以会是这样,因为福山完全没有意识到儒学观念(儒教)对于古代中国的重大影响。

  诚然,儒家学者们从来都没有能够组成过一个‘抵抗团体’,信奉儒学的官员们所组成的行政机构也不是‘独立机构’,所以,套用福山的理论,儒学根本不能对皇帝的权力形成任何的制约力量。

  在简略地提到武后的专制统治时,福山认为,缺乏‘独立机构’的古代中国,在面对武后这样的残暴专制者之时,是多么地无能为力。

  但是,与福山的结论相反,武后时期的残暴,不是因为缺乏正义的力量制衡统治者,而恰恰是因为以当时儒学的正义观念来衡量,信奉儒教的官员们永远都不能与武后这样的恶人妥协。诚然,没有任何团体能够制止武后施暴,但是,武后一朝始终充斥着的动荡不安、血腥杀戮,正是因为儒学的仁义观念横亘于武后和群臣们之间,永远无法弥合。

  如果确是像西方学者的猜测那样,古代中国根本不存在任何坚守正义的抵抗团体,那么,武后只需要对付一群没有任何思考能力的懦夫和奴隶,那么,武后委实不必使用那么残暴的手段、制造那么巨大的恐怖气氛,就足可以巩固她的统治了。

  儒学的科举制度所制造的官僚机构,肯定不符合福山的‘抵抗团体’的定义,但是,这个官僚机构也并不是无限忠诚于皇帝私人的执行工具,正直的儒家学者们是要用自己的原则来判断皇帝的施政的,而不应该为了迎合皇帝而牺牲正义的原则。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追求正义的理想。

  而这一点,正是福山在搜集古代中国的史料时,所忽略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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