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分类同样不容忽视
“垃圾分类事关千家万户,不光城市要推动,农村同样也要有行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们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要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11日,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7月11日人民网)
近期,垃圾分类话题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在城市如火如荼推进垃圾分类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占国土面积大部分的农村,同样要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做好垃圾分类,以此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
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垃圾结构组成和处理能力,都与城市有很大差别,因此农村垃圾分类不能照搬照抄城市的方式,需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分类施策。比如可腐垃圾可以就地沤肥再次还田,作为农作物的肥料,不需要再进行回收和加工,减少垃圾分类的环节和工作量;而对于可回收垃圾,可以通过建立废品回收的方式,以货币化形式进行购买,既能够农民增加一点收入,也有利于后期的再利用。由于不同农村的情况都不一样,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
推动农村垃圾分类,还有一个关键就是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少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垃圾回收的设施不健全,有的可能连垃圾箱、垃圾池都没有配备到位。要让农民做好垃圾分类,首先得把基础设施完善起来,加大对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比如给每户家庭门前配放垃圾分类回收箱,在一定区域内建设分类回收池,让分类后的垃圾有地方可以扔,减少随手丢弃垃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对于分类归集后的垃圾,还需要进行定期清运,建立起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体系,让垃圾得到有效的处理,如果只分类不处理,那么垃圾分类只能落空。
由于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相对欠缺,农村垃圾分类不能搞得太复杂,分类类别要尽可能简化,方便农民理解与操作。总体来说,农村垃圾分类必须立足于农村实情,采取农民能接受、便操作、效果好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并要想方设法调动农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只有农民愿意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才能逐步改变传统的生活习惯,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自觉。
要想让农村垃圾分类达到理想的效果,需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认真听取农民的意见建议,通过集思广益、共同努力,把农村的人居环境提升起来,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理想目标。(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