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传媒的四种理论的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传媒的四种理论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4 03:30:4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传媒的四种理论的读后感10篇

  《传媒的四种理论》是一本由[美]弗雷德里克·S·西伯特等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144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008年3月,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传媒的四种理论》读后感(一):对《传媒的四种理论》的争鸣

  

一、内容提要

全书共分四部分,基本上按照了不同媒介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时间进行编排,社会责任理论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可能区分的不那么明显。

  在介绍每一种理论时,三位作者都试图从该理论的哲学根源出发,研究“某些人与国家的基本假设(也可称为结论)”,也就是这些问题:“(1)人的本性;(2)社会与国家的本质;(3)人与国家的关系;(4)基本哲学问题,知识和真理的本质”;[1]再发掘该理论的发展过程;阐释完理论的背景知识后,呈现的是该理论的“当下”的具体表现:探讨该理论是如何影响、规范报刊、电影、电视等大众媒介;还通过比较该理论与其他理论的关系帮助读者加深对理论的理解。

二、启发

  1.新闻哲学

  笔者对本书中阐发的“新闻哲学”思想非常歆慕。以前总认为,新闻学是一门实操性很强的学科,理论色彩较淡;有技术哲学、政治哲学等学科,为什么偏偏没有新闻哲学和传播哲学?看了此书,经过思考之后,笔者认为,之所以没有形成新闻传播哲学,有如下几个因素——

  (1)新闻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时间较晚,尤其是传播学,迟至二战后的美国才建立起自己的学科体系;而哲学是一种高度抽象的思维体系,时间积淀的不足,导致新闻传播哲学不为人重视;(2)新闻传播学科建立之初,由于政治分歧的存在、不同国家发展水平的差异、世界技术发展的限制,导致世界新闻事业和新闻传播学科的发展不平衡,阻碍了各种实务、学术信息的自由流通,延缓了学科知识的汇聚和升华,这也导致了新闻传播哲学发展的迟滞。

  2.新的分类方法

  笔者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人类创造的各种媒介、机器、手段一开始是忠实地为人类服务的,后来反而“吞噬”、“奴役”了人类?看了一些书,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点——媒介、机器、手段无罪,有罪的是使用这些东西的人。请问,流水线上的工人使用了机器,在减轻了自己劳动强度的同时,怎么会“奴役”自己了呢?记者利用微信及时向编辑室发回最新报道,怎么会“吞噬”了自己了呢?我们应该批判的是“利用”媒介、机器、手段来满足私利、权欲的“人”——一种“制度人”,一种处于一种异化了的制度下的人,意即为了在以金钱、权势、数量、规模为价值衡量标准的制度下,获得成就的人。制度人将“人是目的”的假设偷换成了“人是手段”的假设。这可能就是笔者对该问题的现有思考。

  而在本书中,同样可以看到“制度人”新闻哲学观(以“人是手段”为假设的新闻哲学观)和“自然人”新闻哲学观(以“人是目的”为假设的新闻哲学观)之间的博弈。笔者进行的归类是:威权主义理论、苏联共产主义理论属于“制度人”新闻哲学观;自由至上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属于类“自然人”新闻哲学观。自由至上理论坚持认为:“人是理性动物,人本身就是目的。个人的快乐和幸福才是社会的目标”,“社会的首要目标是促进社会个体成员的利益”。[2]而威权主义理论认为:“个人只有作为社会成员才能发挥其全部潜能”,“国家作为团体组织的最高表现形式,其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类似地,苏联共产主义中的“统一性概念及其对正误的严格区分是不会允许传媒行使‘第四等级’的功能”,“物质决定论的著述也表明,他认为传媒的控制权掌握在那些拥有媒体设备的人手中”。

  笔者之所以在“自然人”新闻哲学观前加一个“类”字,是因为现实的状况表明,摆脱了政治阴影的影响后,金钱逐渐代替了政治权力,重又支配了各种媒介——传媒运用其巨大的权力来为自己谋福利;传媒屈从于大公司,让广告客户控制社论政策和内容;传媒的时事报道关注的通常是煽情、肤浅的东西[3]……这就意味着,笔者不敢贸然将自由至上理论和完全归于“自然人”新闻哲学观中去。

三、反思

  1.作为“组织者”的苏联大众传媒

  列宁在《怎么办》中说:“报纸不仅是集体的宣传员和集体的鼓动员,而且是集体的组织者。”《传媒的苏联共产主义理论》中,这句话处于“苏联的大众媒介”这部分内容中,也就是在介绍苏联的大众媒介的角色和功能的地方出现了这句话。施拉姆对这句话的含义的认识基本正确,在“作为鼓动员、宣传员和组织者的大众传媒”的内容中,施拉姆主要强调了“作为鼓动员、宣传员的大众传媒”,对“作为组织者的大众媒介”却着墨甚少,只有两句话:“……他们的言行都是有利于党所组织的活动的。”和“大量报道官方信息,以利于党和工人组织顺利开展工作。”[4]而且这两句话都反映了同样一个信息——利于党所组织活动的开展。这是一个外向型大众传播功能,施拉姆尚未注意到“作为组织者的大众媒介”也有内敛型组织传播功能。

  例如延安整风运动中的《解放日报》改版(1942年4月1日),看似是版面顺序和新闻内容的改变,实则“是整风运动的一部分,并使报纸为整风运动服务”。[5]那报纸究竟要为整风运动进行什么服务呢?黄旦教授在论文《从“不完全党报”到“完全党报”:延安<解放日报>改版再审视》中指出,从客观看,由于长期处于互为分割的根据地,中共中央的集中领导未必都能落到实处;组织和思想上看,当时还没树立起毛泽东及其思想的绝对地位,(党内)对于党的路线、政策等等尚有各自不同的认识和理解。[6]因此,所谓改造党,实际上就是要扭转此种组织涣散和思想混乱,在思想上组织上统一在毛泽东及其中央的权威下。[7]而毛泽东及其中央正可以利用报刊强大的信息传达和宣传功能去“教化”全党。“党报改造与党的改造息息关联,既是改造党的前提,也是党报改造的目的。”[8]所以延安《解放日报》的改版“实际上就是彻底扼止和扑灭在毛泽东看来的‘独立性’、‘同人办报’的苗头,使报纸从形式、内容到体制,完全成为党组织——这一巨大集体——的喉舌,从而为党的一元化领导奠定基础。”[9]

  综上所述,施拉姆似乎并没有完整理解“作为组织者的大众传媒”的含义,仅注意到了外向大众传播型的组织者含义,没有认识到内敛组织传播型的组织者含义。

  2.对施拉姆《传媒的苏联共产主义》的争鸣

  在《传媒的苏联共产主义》这部分内容中,笔者怀疑,施拉姆绝大部分是以“斯大林模式”的苏联进行考察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说:“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某些地方本来可以作一些修改。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可见,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发展着的体系;而施拉姆提到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却是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还有教条的意味”[10],“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性概念及其对正误的严格区分”[11]。实际上,斯大林模式是一种经济、政治、文化等一切社会领域同质同构、高度一体化的“总体主义”模式;其根本特征是一个由少数特权领导者阶层高居社会之上,代替工人阶级去实行管理的社会。[12]马克思曾说:“报刊只是而且应该是有声人民的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它生活在人民当中,它真诚地和人民共患难,同甘苦,齐爱憎。”这说明,斯大林模式在思想文化领域的表现——“简单的意识形态宣传取代了独立的思想探索”[13]——并不能代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对大众传媒的看法。

  现在,我们可以整理出施拉姆的思维过程:大前提是“马克思主义根基”,即社会变革的辩证法、物质决定论的基础和无产阶级无国家的社会目标,小前提是列宁、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尤其是已经异化的“苏联式马克思主义”——斯大林模式,最后结论是书中第108页的苏联大众媒介的6种功能。如上所述,施拉姆对大前提的内容的理解就不是非常到位,小前提又是一个特异的“马克思主义”,结论必然难以服人。

  幸好,施拉姆加上了一个拯救这篇文章的形容词“苏联(的)”;若没有这层界定,把“苏联式马克思主义”传媒观而“放之四海”,那他的研究方法就根本错误了。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人会认为中国的主导传媒理论是类“苏联共产主义理论”,但也不尽然:苏联共产主义理论完全排斥大众传媒的商业功能,而我国的传媒理论现在并不排斥这一功能;前者抵制大众传媒批评政府的功能,而后者可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舆论监督。正如作者在《引言》中所言的那样,“传媒总是带有它所属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色彩”,政治结构在持续变化,那么各国主导的传媒理论同样是动态变化的。

  《传媒的四种理论》读后感(二):批了个判

  突然把这样一本勉强算是很有深度但又让人不禁有点怀疑的涉及到社会制度的书放在你面前,特别是她又是一本全篇贯穿着西方价值观的书的话,实际已经占大多数却自我感觉是小众的“知识人”很难会对她有什么不太好的评价。

  但是这样草率的涉及到社会制度的讨论,则会陷入为了深度而深度的方法论怪圈中。理论上讲,任何社会学的东西,其基本的出发点,肯定是社会制度,进一步的话则是更深层次的哲学世界观讨论。不幸的是,这本书把这些东西一一论及,虽然书名是堂而皇之的《传媒的四种理论》,但是其中的内容无外乎是把相关社会的经济基础,背景环境,社会制度,哲学观点一一罗列,然后开始讨论为了相应的社会目的,传媒所完成的责任。看起来似乎无懈可击,但是恰恰反映了其信息量不大的问题。

  本书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对不同社会制度的讨论,不可避免的携带了作者的主观情绪,作者试图更加公正的努力当然可以在书本的每一个角落看到,但是于事无补。

  《传媒的四种理论》读后感(三):自由与责任 个人与国家

  读传媒的四种理论之前,先仔细详读了译者序言,译者的序言很谨慎,学理思想很浑厚,根基清楚详实,语言谨慎细致,文中详细介绍了四种理论的起源及其发展,对于四种理论的引入初期至今关于翻译的误读以及逐步的传承和发展,在这些介绍中,我大致先了解了一下四种理论的脉络,区分了一下文中涉及到的关键词的细微差别,这非常有助于我后面阅读中得理解。

  对于四种理论的探讨,基本都会有一个前提假设或者思想根源,这是一切理论的基石。这样的理论描述方式,让我们更能够清晰地梳理这些理论的脉络,认识到理论存在的前提假设是什么,认清理论发展的依据是什么。

  (一)传媒的威权主义理论与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

  笔者在威权主义理论中提到,任何有关大众传播媒介与其所属的组织化社会关系的理论,都是由某些有关于人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哲学假设所决定的,概括为:人的本性,社会与国家的本质,人与国家的关系,基本哲学问题知识和真理的本质。这使得我意识到,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及其经济制度是由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决定的,换言之,就是由这个国家的基本哲学体系决定的。威权主义理论认为,团体的力量高于个人,个人只有处于团体的一份子才能够发挥其全部潜能,因此团体比个人重要得多。也就因此,国家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但是不同于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这种威权主义的威权源于个人,国王,教皇等独裁专制阶级,而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声称将权力集中在人民手中。很显然,受社会进步的影响,人民需要更多的自由和开放的空间,威权主义无法在现代社会继续存活下去。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在后面再做探讨。

  (二)传媒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

  两种理论相比,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的假设前提过于理想化,在诉诸于实践的过程中又过于极端化,所以有些地区的自由至上主义逐渐消亡,被社会责任理论所代替。

  (三)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和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

  这两个理论是两个意识形态完全对立的阶级社会的产物,前者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后者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因此,这两个理论相对来讲也是趋于对立的。但是逐步深入了解两个理论的时候,会发现,这好像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有些相像,社会责任理论就像市场经济,需要自由竞争的同时也需要法律的规制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则从宏观的全局角度出发,以共产主义为目标,以人民团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为指导。这两个理论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媒体掌握在私人手中,国家只在必要时刻进行干预,而我国的媒体多数掌握在国家手中,受国家管制和支配。当然这样的私有和国有所带来的职能便产生了一定的不同。在书中,笔者的论述多少对苏联共产主义理论带有一些偏见。在描述过程中强调苏联共产主义理论下的媒体服务于国家目标的实现,没有讲过多的机制运营的问题。

  我个人的观点比较集中在这两个理论的探讨之上,在这本书出版之际,互联网这样的电子媒体技术还没有出现,笔者在探讨过程中没有考虑到技术的发展会带给我们互联网,微博,手机这样的新媒体,也自然无法想象的到人人都可以接触到媒介,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中心这样的一种状况,在这样传播技术飞速发展,信息消息的传递如此迅猛的时代,老式的苏联共产主义理论面临很多挑战,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传媒都面临很多调整和转型,当然这样并不否认很多主流媒体的国有化依然带有传统共产主义媒体的功能。不改变公有国有的体制,这样的问题将会继续存在,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又决定着很难在一段时间内出现这样本质的转变,那我国传媒行业的发展必然面临着瓶颈,诸如近期的限娱令,宫禁令等,广电总局的管制到底是该还是不该呢?

  而社会责任理论也面临着问题,尽管它摒弃了很多自由至上主义理论过于完美化的设想,但是不排除它依然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一定的假设之上,如果社会责任能够通过后天培养而产生,那么绝对的理性塑造不就也成为可能了么?其实二者都是建立在对于人的理性的期望之上的,后者甚至期望这些理性枝叶能开出责任之花,但是何为责任,责任的评判标准又如何,这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也会产生出很多随机事件,极端事件的发生需要政府管制来调控,那么管制的时机和手段就又是一门有待商讨的学问了。

  《传媒的四种理论》读后感(四):透过放大镜看我国的新媒体——网络

  (一)、媒介的时代发展

  《传媒的四种理论》一书从威权主义理论、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以及苏联共产主义理论这四种理论来深入地剖析不同国家的具有代表性的大众传媒制度。倘若要将中国对应到某一种理论去,这是很难的。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践的大概属苏联共产主义理论。而开放后,尤其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引入资本主义的“市场”概念进行调控,我们就很难硬生生地将中国塞入某一个框子里去。正如阿特休尔于《最后的权利:传媒的四种理论再探》中所说:“事实上,在每一种制度下都可以而且常常应用多种原则。”我国作为转型与混合社会,其媒介制度从四种理论中都能寻找到影子,可谓十分复杂。

  《传媒的四种理论》写于上世纪的冷战时期,本书极大地启发了后来者的研究,对学者研究全球的新闻传播体制具有导向和借鉴意义。但随着国际格局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四种理论也应不断的更新和改写以适应现实需要。法国哲学家保罗·科利认为,对于文本有两种解读方式:一种是高度语境化的解读,另一种是去语境化的解读。如今,翻看大师经典,从解读者自身的问题关怀出发,进行去语境化的解读乃是审视和思考目前现存大环境的方式。

  站在上世纪中期的角度来看,电影以及广播电视相对于纸媒来说是新媒体,如今网络则可称的上是新“新媒体”。民主理论对大众传媒功能问题的回答从仅仅建立在印刷媒体对政治领域的贡献到随着新媒体的出现而相应地做出调整。各国为应对新兴的电影、广播电视的出现也采取具体的相异的措施。

  (二)、我国的网络媒介

  那么,我国对发展的新媒体——网络的态度是怎样的呢?网络媒介在我国的生存环境如何呢?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占比提升至90.1%,无线网络覆盖明显提升,网民Wi-Fi使用率达到91.8%。数据显示,半数中国人已经接入互联网,网民规模增速提升。作为新媒体,网络媒介的功能囊括了印刷媒体、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介的几乎一切功能,并产生出许多新功能。这个互联网时代充满未知和种种可能性,既有的新闻宣传体制越来越多地显现出落后于民主和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国家政府不得不重视这个新媒体媒介,紧跟大体趋势,进行对理论和实践的调整与创新。

  中国传媒是国有而非私有的,印刷媒体、广播电视等实际上由党和政府管控。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看,每晚7点几乎所有频道都会准时播出宣扬国家政治路线的严谨严肃的新闻联播。各大报业很大篇幅也在写党与国家的方案措施。这些都表明我国传播媒介从一方面来说是被工具化地当做宣传国家制度的方式,这恰恰符合苏联共产主义理念下的模式。事实上,我国对网络媒介的管控经历了从完全管控到逐渐减弱。以前朝鲜对网络严加管控,人民仿佛被有意地与世隔绝,政府除了政治宣传还管控这个国家的一切信息交流。我国也是从这样的背景逐步开放的。

  网络媒介是大众媒介之一,即包含大众媒介的功能。网络媒介主要承担着提供信息、观点、娱乐和交流互动的功能。而在现今的Web2.0时代,用户分享互动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和重要。在我国,大众媒介承担着巨大的责任,需要引导舆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其主要功能是宣传、鼓动和维护统一。因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纸媒的逐步衰弱,我国党和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快速掌握舆论主导权,使网络媒介发挥应有的类同于印刷媒体、广播电视的作用。

  在我国,网络媒介既不像朝鲜一样封闭也不如美国开放,正处于中间状态。几年前,网上曾流行一篇将中美对比的文章,其中有两句话是这样的:“美国公共知识分子以批判政府为使命,中国公共知识分子以歌颂政府为使命;美国批判政府最厉害的知识分子得大奖,中国歌颂政府最厉害的知识分子得大奖。“话虽夸张了许多,且褒贬明显,但不无道理。虽说“每一种制度下都可以而且常常应用多种原则”,但不同意识形态下的国家采取的大众媒介理念还是偏向两个不同方向。有学者说,新闻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到许多限制的。在我国,言论自由,但有界限。网民在互联网平台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会受到国家的网络审查监督。而且随着社交媒体的广泛发展,我们能够预见这一审查制度将更加严格。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金加里在《美国政治学评论》中发表一篇文章。文章提到,经过多次试验表明,中国的网络审查者严格审查集体性行动而非批评性言论。在现实中,中国的审查者们好像是首先观察社交媒体上人们的交流,当有围绕某一个话题的讨论一下子变得特别活跃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审查这些讨论,如果这些讨论是关于某个具体的集体性行动,或者是某一个曾经在过去组织过集体性行动的人发起的,他们就会将相关的讨论进行删除。他们会删除与这个讨论相关的所有内容,无论这些讨论是赞成政府还是批评政府。

  2016年3月发生的疫苗事件恰恰印证了这一点。疫苗事件从一开始小范围的关注继而转为全国性的恐慌与骚动,党和政府随即出头露面发表声明,并在网络平台上屏蔽和禁止相关事件的讨论和传播以避免更大范围的影响。如前文所述,在我国,大众媒介主要功能是宣传、鼓动和维护统一。一旦发生会妨碍和威胁祖国统一、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我国党和政府就会干预传媒体制的运作抵消负面效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微博、微信上发表言论会碰上许多障碍,因为一些词汇被设为敏感词而无法发表。一些已经发表的言论有时会被审查删除。由此,我国言论自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不自由的。

  《传媒的四种理论》中提及“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往往只是被用来装饰门面,在其背后政府实践的多是威权主义。”威权主义的做法在我国的网络媒介能够被明显看见。西博特在《传媒的威权主义理论》中提到“在社会团体的金字塔结构中,层级越高,允许讨论的范围就越广。全体公众被认为是不懂政治问题,因此,以这个社会阶层为对象的媒体应该受到严密监视,因为它可能会激发群众骚乱,也可能会使公众去关心那些他们没有能力理解或没有直接责任的事情。”2015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网民以10-39岁年龄段为主要群体,比例达到75.1%,在受教育程度上,初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37.4%、29.2%。与2014年底相比,小学及以下学历人群占比提升了2.6个百分点,中国网民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一些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在微博、微信平台大肆宣扬自己的观点见解,故意歪曲一些真相从而博得网民的关注。我国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众占不小的数量,由于其自我分辨正误能力较弱,极易受到网上“意见领袖”的误导。由此来看,我国审查制度的严格执行并不需过分指责。

  新世纪以来,网络发展趋势势不可挡,国家必定会越来越重视其发展和安全问题。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普及不是幻想,因为我们正一步步前进。

  《传媒的四种理论》提到,当今世界的状况可以更准确地形容为一种“连续性意识形态频谱”,所有国家都分布在这个光谱的两极之间。“放在当下来看,还是这样。各个国家相互借鉴恰是最好的方法。

  《传媒的四种理论》读后感(五):那些经过时间的洗礼的著作,看着总没错

  【首先给这本书写于五十年前这件事还有后面多达百条的参考文献给跪了】

  看的时候,我一直在反复想一个问题:中国的新闻理论属于哪种。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就把中国划到了权威主义里面,“因为肯定不是自由主义呗”,我那时是这么想的。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又觉得,我们是苏联共产主义才对吧。后来重新看了前面的序言,才觉得四种理论中不管哪一种都不能够概括我们现在的情况。如果按照译者在序言中所介绍的某美国学者在此之后提出的“五种理论”分类法,我国的新闻制度用共产主义理论来描述也许更适合,它的典型特征是,传播媒介国有而非私有。当然,这个东西提出的时候还没有普及网络,毕竟我也不是传媒专业的,就不费心去了解现在有没有更好的理论来契合我们的情况了。

  摘录几个在书中看到的很有意思的段落:

  1)传媒总带有它所属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形态和色彩。(不过我觉得这句话作者说的太谨慎了,传媒不应就是由所属社会和政治结构所决定的么?)

  2)一切的宣传都应该求其通俗,它的知识水平要适合宣传对象中知识水平最低者的接受能力。所以,要使接受宣传的人数越多,其知识标准液就必须相应越低。(这是希特勒《我的奋斗》里的原话,洗脑也是有自己理论的!)

  3)在社会团体的金字塔结构中,层级越高,允许讨论的范围就越广。全体公众被认为是不懂政治问题,因此,以这个社会阶层为对象的媒体应该受到严密监视,因为它可能会激发群众骚乱,也可能会使公众去关心那些他们没有能力理解或没有直接责任的事情。(这点虽然过于权威主义,但却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看现在微博上“公知”们的话语权多大就能知道)

  4)★新闻自由……是指出版物在出版前不受限制,而不是指已发表的含有犯罪信息的内容可以逃避新闻审查……个体的意志仍是自由的,只有滥用自由意志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纠正了我对言论自由的看法,必须打个五角星)

  5)民主制度的成功需要明智且有知识的选民,而大众传媒和公立学校担负着向公众提供教材的责任。(从一个角度佐证了各“公知”并不是真的想帮中国“民主”,因为很明显大量粉丝被忽悠地连判断力都快没了)

  6)(新闻)机构必须控制自己,否则就要受政府控制。(从某种角度来说,新闻审查是否是政府对媒体的一种保护呢?)

  最后贴一个很赞同的大众报业集团总编辑对新闻功能的见解——传递信息,影响判断,推动进步!

  《传媒的四种理论》读后感(六):《传媒的四种理论》书评

  最大的感慨:社会的意识形态由基本的哲学思想奠定。也就是,我们今天种种显性社会现象、既有发展模式、思维方式甚至发展趋势,都是哲学家们思考的结果。

  大众传媒的四种基本原理

  威权主义理论:

  实际发展:源于16、17世纪的英格兰,得到广泛采纳并仍在许多地方实行。

  理论源头:君主和他的政府或者两者享有绝对权力的哲学理念。

  首要目标:支持和推进当权政府的政策,为国家服务。

  谁有权使用传媒:获得皇家专利权或类似许可证的人。

  传媒怎样受控制:政府专利、行会、许可证发放,有时是新闻审查制度。

  哪些行为被禁止:批评政治机器和当权官员。

  所有制:国有或私有。

  彼此的基本差异:影响政府政策的工具,尽管不一定为政府所有。

  自由至上主义理论:

  实际发展:被1688年的英格兰和美国采纳,并影响到其他地方。

  理论源头:弥尔顿、洛克、密尔的杰作,以及理性主义和天赋权利的一般哲学。

  首要目标:告知、娱乐、售卖、但主要是帮助发现真理和监督政府。

  谁有权使用传媒:有从事这种活动所需经济手段的任何人。

  传媒怎样受控制:在“观点的自由市场”上借助“真理的自我修正过程”,并借助法庭。

  哪些行为被禁止:侵害名誉、淫秽、下流、战时煽动。

  所有制:主要是私有。

  彼此的基本差异:监督政府和应社会其他需求的工具。

  社会责任理论:20世纪的米国。

  理论源头:新闻自由委员会和从业者以及伦理规约。

  首要目标:告知、娱乐、售卖,但主要是将冲突提升到讨论层面。

  谁有权使用传媒:有话要说的任何人。

  传媒怎样受控制:社区意见、消费者行动、职业伦理。

  哪些行为被禁止:严重侵犯工人的私人权利和关键的社会利益。

  所有制:私人,除非政府为确保公众服务而不得不接管。

  彼此的基本差异:传媒需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

  苏联共产主义理论:

  实际发展:苏联,尽管纳粹分子和意大利人也做了一些相同的事情。

  理论源头: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的思想,糅合黑格尔的思想和19世纪的俄国思想。

  首要目标:为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党的专政的成功和延续做贡献。

  谁有权使用传媒:忠诚和正统的党员。

  传媒怎样受控制:政府的监视和经济或政治运动。

  哪些行为被禁止:批评政府目标不在策略之列。

  所有制:国有。

  彼此的差异:国有和严密控制的传媒仅仅为国家权力而存在。

  书摘:

  从柏拉图到希特勒,所有威权主义政府理论都贯穿着一条主线。这些理论并非都是以权力、贪欲、个人欲望为基础。它们中的许多理论都是真诚地想解决诸如国家的本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以及真理的本质这些深奥的问题。

  该书的功绩在于:

  1. 探究不同社会制度与报刊的关系,这种研究方法对西方新闻学研究产生了影响;

  2. 对各种报刊体系差异所作的哲学根源上的探究,提升了新闻学的理论层次;

  3. “四种理论”模式一直影响甚至左右着后来的媒介理论;

  4. 西方推崇的“社会责任理论”经过该书的系统阐发得以广泛传播。

  《最后的权利:传媒的四种理论再探》还归纳出“四种理论”整体上的五点不足:

  1. 历史具体性不一致。对不同的历史时期极为不同的现象的叙述,有的详细(如威权主义),有的简略(如自由至上主义)。有的是一个国家的情况(如苏联),有的则包罗万象(如威权主义)。

  2. 理论概念不一致。威权主义“理论”是一系列实践方法,自由至上主义理论是一些思想家的观点。后两个“理论”来自20世纪,都是一些原则。

  3. 给人“一种制度可以套用一种理论”的错误印象,而事实上,在每一种制度下都可以而且常常应用多种原则。

  4. 每一种理论都过于简单化,特别是前两个理论。威权主义叙述的只是历史,缺乏理论材料。自由至上主义是对一类特别丰富的、代表人物极为复杂的理论尽可能简化后的历史叙述。

  5. 最重要的是,“四种理论”对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的权力集中论述太少,有意无意地掩盖了“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的实质。这是《传媒的四种理论》的要害所在。

  这五点不足给予我的启示是,分析问题、比较研究要极其注重研究方法,比如概念的阐述、理论支撑的来源、立场、数据、推理论证,都要注意,注意变量的控制。

  《传媒的四种理论》读后感(七):专业书读起来竟然有点味道

  不是酸臭味,是芥末味。

  下定了“难啃”的决心后才打开此书,细细读来竟不由得在书上圈圈写写,纸上内容之深,方觉自己阅读水平之浅。 《传媒的四种理论》是由费雷德里克·S·西伯特、西奥多·彼得森和威尔伯·施拉姆的四篇论文汇编而成,分为传媒的威权主义理论、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总体看来都是从基本假设或背景、发展途径、社会制度以及对大众传媒在不同社会发展时期的地位和功能变化来介绍和比较这四个不同的传播理论。 这本书读起来和《新闻理论十讲》相比实在是晦涩,因为它从不同时间维度研究几种不同类型传媒背后的哲学和政治学原理或理论。在这些理论中,历史最久远,传播地域最广的是威权主义理论。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马基雅维利、霍布斯、黑格尔,对于威权主义的理解都限制于“监督”二字,对于个人自由概念的理解也是受限于政府的自由之下。而法西斯式的威权主义是以一种夸张的形式延续着威权主义的传统,让我想起了前几天看的小说《1984》中反复出现的三句话“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在《1984》中,不管是威权主义中的政府专利、同业公会还是新闻审查制都被极端化表现。在有效地限制和控制私营媒体方面,对于20世纪中期的很多国家来说是很难权衡的,也正是这种矛盾的长期积累加上地理、科学、宗教、启蒙运动等的推动,让在16世纪积累经验的自由主义在18世纪就开始将哲学原则付诸实践。 读完威权主义理论后再读起自由至上主义理论,感觉是完全从绷紧到放松,但其中古典自由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概念相比来说都能体现自由在传媒发展过程中的曲折。传媒在此期间通过在“观点的自由市场”上借助“真理的自我修正过程”,并借助法庭来进行控制。不过对于自由的使用准则始终模糊,可能是从压抑的威权主义中很快取代成自由至上,一压一松弹性变化过大而使很多方式包括书中提到的电影、广播电视一时间难以应对突变下的复杂问题。 如果说威权主义下的传媒不自由,那么自由至上主义的传媒则是不负责任。美国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和英国的皇家报业委员会的成立便是对自由至上主义中“自由”的控制。我认为“自由”一次在变革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例如自由至上时期的毫无干涉是自由,而社会责任理论中是需要政府的允许和保证自由、促进自由。除此之外,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也是让“自由”更具体化,让社会责任理论出现的理所当然。从放手的自由到允许保证的自由,期间的政府、个人、社会的配合度反而很高,成熟期漫长。 不管是在引言还是在第四张开头,施拉姆都说到了苏联人和美国人都认为自己自由并且可怜对方不自由。这本书是在冷战时期起草的,让人总感觉施拉姆有时并没有跳出所处的冷战时期看问题。苏联共产主义理论中的自由又和上一段说的各种自由有更大差异,好像整个苏联处于一种洗脑状态。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他们的目标是无阶级无国家的社会,对一些概念的界定有时区分不明但又是一种很有力量的观念和理想。马克思、列宁和斯大林对于传媒理论都是在关注新闻自由的更多,而此时美、英等很多国家已经开始为传媒责任而努力了,从政策、意识到传媒理念自然不在一个层次上。报纸上的不是新闻,可能是一个月前设计好的内容和板式,广播电视虽没有广告却是党和政府的声音。但如果苏联人民在当时认为自己处于自由的话,那也就无能无力了。 《传媒的四种理论》这本书中,有的详细,如威权主义理论,有的简略,如自由至上理论,有的是一个国家的情况,有的则是包罗万象。而四个理论又不是独立的,在现实中,理论政策和实践总是复杂混合的。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