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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10篇

2022-03-15 10:55:0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10篇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由[英]奥斯丁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页数:43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一):闫红:《<傲慢与偏见>,被鄙视链推动的爱情》

  文章:闫红

  原文链接:http://www.xuan6.com/hulianwang/2016/1016/688637.html

  少年时候看过一遍《傲慢与偏见》,印象深的是开头那句妙语,每个有钱的单身汉,都会被人们视为自己某个女儿应得的一份财产(大意)。

  这是在嘲笑班尼特太太,当她发现隔壁庄园搬来一位名叫宾格利的高富帅时,立即视为女儿们天大的福利。这次她倒不算痴心妄想,宾格利确实看中了她的女儿简,只是好事多磨,但在这多磨的过程中,她的二女儿伊丽莎白也捎带着嫁了个如意郎君达西

  年少时只当言情小说来看,跟着作者褒贬,最近把《傲慢与偏见》和《飘》放在一块儿看,忽而脑洞大开,《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和《飘》里的郝思嘉,若有一个穿越到对方的时代里,一定会互相狠狠地鄙视吧?

  伊丽莎白最瞧不起她的小妹妹丽迪雅,这个姑娘在书中,差不多是鄙视链的末端。除了她那个和她一样永远被鄙视的老妈视她如宝之外,她爹班尼特先生都嫌她蠢。更不用说他们那尊贵的邻居,宾格利先生的姐妹们以及朋友达西先生,她各种不得体的言行,险些影响到姐姐们的婚事。

  这个人人得而鄙视之的姑娘到底做了什么?她只是有一些和郝思嘉相似的爱好,跟男人们卖弄风情。驻扎在附近军营里那些身着制服的军官,是她的快乐之源,她有个姨妈住在那一带,拜访姨妈对于她而言,如同参加庆典。

  郝思嘉这方面也不逊色,她爱卫希礼没错,但并不妨碍她展示魅力的过程中得到快乐。《飘》的一开头就写到她的好手段:“她故意把一对酒窝儿装得深些,并且将一圈粗黑的眼睫毛飞舞得跟蝴蝶的翅膀一般。她这种姿态,原是存心要那两个男孩子着迷,而他们果然都着了迷”。

  后来她成了寡妇,她是多么不甘心。战争让后方的女人们都进了医院照顾病人,她照顾的都是一些重伤者,她“恨不得那些病人立刻都死尽”。

  “如果那些在调养期中已愈伤兵,是可以容她去施展美丽的话,那么工作还可以比较持久些,因为这样的伤兵里面有很多面孔很好,身份也很高。但她已经做了寡妇,这种好事轮不到她。

  当时另有一种医院,专住调养期的伤兵,那边做看护的都是人家未结婚的小姐……可以自由地向她们所看护的人去进攻,甚至极难看的女子,也不难立刻就跟人家订起婚来。思嘉看见了这种情形,心里就觉得非常之忧郁”。

  她想为自己开拓一点空间,比如在窗前“尝试着不露出笑容,不过分热心地对她在医院里看护过的那些男人挥手,但是她很不容易镇服那两个酒窝儿,很不容易装出她的心已在坟墓里的样子——因为她的心实在不在坟墓里”。

  这令她丈夫的姑姑震惊,认为有失体统,如果伊丽莎白看到这一幕,大概会站到她姑姑那一边,并鄙夷得更加彻底。

  而丽迪雅做的最让伊丽莎白蒙羞的事,郝思嘉也想那么干。丽迪雅和韦翰私奔了,郝思嘉则想和卫希礼私奔。“到了明天晚上,这个时候,她已经是卫希礼夫人了哩”,她想象众人多么吃惊,自己偷着乐了起来。

  丽迪雅与她一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说起这事儿乐不可支,让伊丽莎白忍无可忍。如若伊丽莎白知道还有个郝思嘉想要跟人私奔而不得,这不齿一定也会翻倍。尽管郝思嘉更有一些了不起的优点,她有一个雄浑的不顾细谨的灵魂,但从伊丽莎白无心探究丽迪雅的内心世界看,她对郝思嘉别的那些,大概同样不感兴趣。而且我们只是顺着伊丽莎白的目光去看,并不知道,丽迪雅遇到重大事件,会不会展现出她的爆发力。

  郝思嘉极有可能对伊丽莎白进行反鄙视,她看不上喜欢跟男人辩论和谈思想的女人,认定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与其跟他们掰扯来掰扯去的,倒不如用一个媚眼把他们搞定。

  这两位要真是互相鄙视起来,伊丽莎白应该会占上风,她更有经验,况且本来就是家传。

  她父亲班尼特先生一生坐在书房里就鄙视了全世界。他在年轻的时候,贪恋美貌而娶了个蠢太太,他瞧不起太太,瞧不起除了伊丽莎白之外的其他女儿,也瞧不起会被美色迷惑的自己的,于是成天各种阴阳怪气,以此抵消内心的悔恨。

  伊丽莎白比他多看得起一个人,那就是姐姐简。她们俩是家里两朵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莲花,在其他人都成为笑料的情况下,她们姐妹俩依然获得邻居们相对正面的评价。

  虽然伊丽莎白从一开始就不觉得宾格利姐妹俩很友好,但宾格利姐妹私下里评论简时,还是肯定的,只是觉得她笑得有点多。宾格利小姐后来对于伊丽莎白倒是敌意十足,但主要是被嫉妒冲昏了头脑——她发现她也喜欢的达西先生爱上了伊丽莎白。她们姐妹说了伊丽莎白一些坏话,指出的不过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细枝末节,应该说,如果只是一般性的交际,伊丽莎白和简并不怎么被她们的家庭所连累。

  然而,议到婚姻这个层面,求婚者多少有些迟疑,除了她们老妈疯疯癫癫妹妹举止轻浮之外,她们还雪上加霜地有个做生意的舅舅,这职业,在当时,着实谈不上高贵。所以,尽管宾格利先生对简一见倾心,经他姐妹和达西略一挑唆,立即搬离他租住的庄园,和简连一声告别都没有就消失了。

  书中替他解释,说他的姐妹与达西联手让他相信,简对他并没有多少情意,落落大方的简,看上去确实也不像已将芳心暗许。但是,恋爱过的男女都知道,若你深爱一个人而拿不准对方是否爱你,难道不是更加想要接近对方,要从对方的一言一行中解析是否有爱意存在,或者干脆直接表白了,以赤诚换取对方的赤诚,怎么可能一走了之?

  还是那条鄙视链在起作用,如果简不是除了自身,其他的皆可令人鄙视,宾格利对这桩爱情的忠诚度应该会更高一点吧?

  达西破坏了宾格利的爱情,视为自己的功德,他让朋友避开得到许多不堪的亲戚的不幸,却被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情弄得没办法。“我一直在挣扎,但没有用。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请允许我告诉你,我真的很倾慕你,我真的很爱你”。他终于向伊丽莎白表白。

  他的表白没有获得回报,这要怪他自己。接下来“他滔滔不绝地指出伊丽莎白家世如何低微,双方如何门户不对,自己既然宁可身份地位受损也要娶她,足见对她是一片真心”。

  这话说得过于绝对,最后,世界上的男人都好好的在那儿呢,她还是嫁给了他。因为达西改变了,被他的爱情修理了。痛定思痛,他放弃自己持有的傲慢,全盘接受伊丽莎白的所有,不但对她做生意的舅舅和颜悦色恭谨有加,还为了她,去和拐走她妹妹的韦翰谈判,给了韦翰一大笔钱,要他娶了丽迪雅。最让伊丽莎白震惊的是,他是那么厌恶韦翰,居然为了稳妥起见,亲自参加了韦翰和丽迪雅的婚礼。

  这真是低到尘埃里,鸽子蛋算什么,巨额聘礼算什么,世纪婚礼算什么,让一个内心骄傲无比的男人,为你戒掉一言不合就鄙视的积习,才是伟大的爱情,一部《傲慢与偏见》,就是由鄙视与反鄙视,推动着情节向前发展。

  针锋相对的鄙视能够让两个人在交锋中火花四射,志同道合的鄙视,更能促进感情增长。《简爱》里,罗切斯特对英格拉姆的鄙视,让简爱心中大感安慰。罗切斯特犯过和班尼特老先生同样的错,贪恋美色而娶了一个并不真心喜欢的女人,在简爱出现之前,他对连同自己在内的世界都无限鄙视,当他遇到他可以尊重的简,他被救赎了。

  可见,“鄙视”这件事,虽然没有“愤怒”“厌恶”来得激烈,但有时更能引发重大的转向。有个段子说,一句“某某是傻X”足以让两个不太熟悉的人感情瞬间升温,阮籍擅做“青白眼”,也为他赢得了不同于流俗的名声。眼下更有一些网红,靠气场宏大的鄙视,赢得无数粉丝的膜拜,若你试着把那鄙视抽离,会发现内中一无所有。

  注意,这里的鄙视,指向的并非道德,鄙视的对象不是偷窃、抢掠这类损人利己的事,而是品位、调性、阶层等等。

  据说经典的鄙视链是这样的,看韩剧的瞧不起看国产剧的,看日剧的瞧不起看韩剧的,看美剧的瞧不起看日剧的,看英剧的瞧不起美剧的……连快消品牌都有鄙视链,穿Only的瞧不起穿美特斯·邦威的,穿HM的瞧不起穿Only的,穿Topshop的瞧不起穿HM的——弱弱的说,我大概介于HM和Only之间,那个Topshop我都没听说过。

  这种鄙视看似无聊,无意义,但是能让人获得存在感和优越感,建立等级,一蹴而就抵达高明。在社交媒体极度发达的今天,学会鄙视,不被他人鄙视,简直是一门必修课。比如,当一个热门事件出来时,你会发现,首先有人发声,然后这些早发声者一定会被后来者鄙视,然后又有后来者,再进行反鄙视。争论最后脱离本题,变成一场逼格大比拼,人人都舌灿莲花,要站到鄙视链的最顶端。

  鄙视有时也能暗中修补内心的空缺。可以说,世人或多或少地都会有点依赖鄙视链。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欢乐颂》,老江湖樊胜美看不上傻甜白邱莹莹,白富美曲筱绡看不上她眼中的“捞女”樊胜美,比曲筱绡更高等的高智商海归金领安迪倒不随便鄙视谁,但是观众替她,把不学无术小家子气的曲筱绡给鄙视了。能够引领观众迅速进入鄙视链,这部电视剧就先成功了一半。

  我们需要用鄙视为自己加冕,用鄙视显示自己鹤立鸡群。连《红楼梦》里的林妹妹,也逃不过鄙视的诱惑。

  刘姥姥游大观园那一回,妙玉不许把刘姥姥用过的杯子拿进来,林黛玉则娇俏地给刘姥姥起了个外号叫做“母蝗虫”。为什么全家上下,唯有她二人对刘姥姥的鄙视得最强烈?原因有许多,其中比较重要的只怕是,她们和刘姥姥一样,是荣国府的外来者,要依傍荣国府生存,而薛宝钗不过是借住,所有的吃穿用度,都是自己支付。

  她们通过鄙视把自己从鄙视链里摘出来,就像伊丽莎白激烈地鄙视她的妹妹们一样。这种办法是有效的,但我要说,真正有力的人,一定不以鄙视来建立自己。

  我在小城的时候,楼下住的那位阿姨是个大学老师,我们一道去吃饭,隔壁桌上的女人头发焦黄,抽烟,穿廉价红塑料拖鞋,牵着一只小狗,大声吹嘘自己用多么贵的洗发水给小狗洗澡。

  那时我是一个喜欢自我彰显的少女,心中的鄙视油然而起,那位老师却听得津津有味,不时追问细节,渐渐地,我发现这个黄发女人的性情非常有趣,她说的那些细节也为我从前所未闻,鄙视无端地树立壁垒,让自己的城池一再缩小。

  再比如《飘》里的媚兰。当年,在十二棵橡树,郝思嘉在男孩子面前施展魅力大出风头,别的女孩子,只好以鄙视抵御内心的失落。卫蜜儿说:“思嘉今天的举动,也算用尽风骚了”。媚兰说:“啊,蜜儿,不是的。你不要这么刻薄。她不过是高兴罢了,活泼罢了,我总觉得她非常可爱”。

  当整个亚特兰大城,都以鄙视白瑞德表现自己热爱南方的情怀时,也只有媚兰站出来,说,白瑞德说的,有可能是对的。

  她从不斜睨任何人,她只有接受、或是发自肺腑的反对,鄙视是一个姿态,这种姿态是需要观众的,哪怕观众是自己。而一个内心坚定又温柔的人,无须观众,她随时都在诚恳地面对自己的内心。总是在鄙视别人的郝思嘉只当她是个傻子,待到媚兰去世,她才终于认识,自己到底失去了什么。

  《红楼梦》里写刘姥姥的各种丑态时,作者也是在进行反省吧,虽然当时贾宝玉对刘姥姥还算友善,内心未尝没有一丝鄙视。要到许多年之后,他才知道,这种鄙视是多么浅薄,如果你未曾处于对方的位置,就无法知道,对方的卑微背后,是生活的重荷,和不甘被这重荷压倒的勇敢。当你被鄙视蒙蔽住了眼睛,你无法知道,除了你以为的那些,对方也许还有更多。

  正当的鄙视是必须的,鄙视恃强凌弱,鄙视巧取豪夺,可笑的只是为了鄙视而鄙视,为了不被别人鄙视而鄙视,没有同理心、也不管对方的现实处境。那种表演性的鄙视,也许会让人自得于一时,但它也意味着你承认这类鄙视的合理性,从而存在不得不接受他人鄙视的危险。

  当然,你也可以再接再厉地鄙视对方,可是大好人生,为什么要花时间干这个呢?放轻松一点,明明还有很多更有建设性的事,等待你去完成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二):假如我是伊丽莎白·班纳特

  在大雨滂沱的昨日下午,把《傲慢与偏见》读完了。

  真是非常喜欢伊丽莎白和达西这对璧人,于是想画一幅画,假想他们夫妇端庄恩爱地合照一回是怎么个样子。

  把半成品拍照发了给好友看,本想让她猜猜男主角的原型来自哪位美少年。没想到她一看到,就问我“怎么女生的脸型轮廓和你有些像?”

  我又惊又喜。忙说“女生的脸是我想象的,我最喜欢这个脸型。你猜猜男生是我仿照谁画的?”

  好友说猜不出,我说:“是《泰坦尼克号》的杰克。我觉得很美的一位少年。但你说出了我的感觉。我觉得在看书的时候,觉得伊丽莎白的性格和我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伊丽莎白自尊心极强、聪明、自信,一大特点还是伶牙俐齿。相信这点和很多人都类似。但她的双亲,一位做事得体,一位愚蠢无知。盖有人生阅历和文化修养的原因在。一般人都羞于承认,但伊丽莎白却全然接受,并把这个当做她的一个特点。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初次面对傲慢的达西,虽然也会认为“这个人的出身好,会傲慢也是合理甚至应当的”。但即使周围的人都对达西恭恭敬敬,甚至有些畏惧他,我也不会这么做。不是因为我也傲慢,是因为这个人讨厌我,我也不需要去讨好他,尽可能避开他吧,反正对于彼此而已对方也只是过客而已。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面对姐姐与宾格莱先生的相恋,想到要与达西打交道也会感到苦恼。但是为了姐姐,也会尽量与达西好好相处,表现得友好大方,必要时挤兑他是不可少的。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面对达西的初次邀舞,虽然也小鹿乱撞,但是也不会相信这样一个出身良好、傲慢寡言的美少年会对我有好感的。也许他只是因为常被我嘲笑因此需要表现出一些友好罢了。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面对韦翰的殷勤和诽谤,也会一样深信不疑的。那样傲慢的人、那样自私的人、那样狂妄的人,难怪朋友少之又少!剩下的不过也只是想从他身上获得一点根本不能获得的好处的可怜虫罢了!达西他活该,但我不是他的朋友,也没有义务要提醒他。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面对达西的热切告白,也会这么激烈且不顾一切地羞辱回他,这个破坏姐姐幸福的人、毁灭韦翰美好前程的人,即使我再怎么卑微你也不配获得我的爱!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收到达西的信,会反省自己是不是太容易被人蒙蔽了。只要对方摆出一副很友好温柔的笑脸,就会完全相信对方嘴里吐出的一切,哪怕我根本是个局外人,也要愤愤不平。好吧,即使达西说的是真的,那就扯平吧,叫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若再见到我会羞耻地一头撞墙去。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意外地”与达西在他的庄园里碰面了之后,便能够立刻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但是达西的表现良好是为了什么?我不确定。

  假如我是伊丽莎白,收到舅母的回信,得知丽迪亚的婚事是达西帮的大忙,用不着凯瑟琳夫人来警告我,我会立即忍不住飞奔去找达西。这样傲慢的一个人,为了我,再难堪的人都见了,要怎么低声下气地做这样的事,我都不敢想象。他是爱我到了怎么的程度,才会这么……

  幸得伊丽莎白遇上的是达西,幸得达西遇上的是伊丽莎白。

  这样美好的缘分,叫简奥斯丁都终生未遇,我又怎么说“如果世上真有达西”这样的傻话。

  这真是一本所有期待婚姻的女生都必须一读的好书,它告诉我“按照自己的真心实意去做,必定不会后悔”。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三):生活是什么?

  我自从高中就喜欢《傲慢与偏见》了吧,那是读书是感受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渴望我和我的那个他也可以爱的那么义无反顾,爱的那么勇敢,那时我们最喜欢坐在操场上,听着《勇气》,分享着他们亦或者我们爱情的点滴,觉得幸福就这么蔓延下去。

  分手后,我再也没有碰过那本书了,许是怕带出些伤痛吧,可是那天在图书馆,不经意间这本书就跃入了我的眼中,重新再看时,我已没有了激动,没有了遐想,在书中那些我曾经相信的美丽到现在都成了一幕幕的讽刺。是生活磨砺了我还是我背叛了生活?

  爱情失去颜色的时候,也许就品到了另一种滋味,我相信这本书很多人都看过,可是又多少人再次翻看的时候能读出不同的味道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四):刘雅琼:当我们读奥斯丁时,我们在读什么

  今年是《傲慢与偏见》问世两百周年,全世界都在纪念它和简·奥斯丁。两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为简·奥斯丁笔下的世界着迷。她的作品中没有狄更斯饱蘸同情的笔触,没有乔治·艾略特广博深刻的社会视角,只有乡村舞会、手织品、信件。这么不起眼的朴素的世界,何以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呢?作为读者,我们通常把目光聚集在奥斯丁在世以前的英国社会,很少去关注奥斯丁身后的世界;我们通常研究奥斯丁作品“有什么”使其富于魅力,却很少想到也许正是因为她的作品“缺少什么”才使那些象牙般雕琢的故事独具生命力。这一切,都要从奥斯丁身后的世界寻找答案。

  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正是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以理性为主导的十八世纪已经接近尾声,浪漫主义方兴未艾,但是工业革命还要等二十年。十九世纪中叶,工业迅速发展,从此,人情逐渐被资本利益关系所取代,手工艺品也变成了工厂流水线的一道工序。简·奥斯丁的作品记录了英国全面工业化之前的最后一段宁静时光—这个小世界中没有压迫和剥削,没有成批复制的手工业品,没有一夜暴富的工厂主,这个远离尘嚣的世界,正是现代、后现代美学家眼中无法回归的美好存在。

  花园与工厂

  在奥斯丁的世界中,人与人之间不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而是由姻亲关系建立起来的伦理系统。虽然小说中有势利的凯瑟琳夫人,虚荣的诺里斯太太,狡猾的维克汉姆先生,但是这些缺点的来源并非是机械的、冷酷的社会,而是人性本身,支配整个社会的仍然是人情道德。这一点,在工业革命之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甚至从维多利亚早期的小说《简爱》和《呼啸山庄》中,我们已经看到原先稳定的社会秩序变得摇摇欲坠,到了狄更斯,英国社会变成了一个冷峻的机器,切割着每一个人的存在,而社会的纽带变成了莫里斯所称的“金钱连结”,所有的东西都“归结于账房”。罗斯金批评工业社会,他从审美角度出发,认为工业革命把工人变成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链条,此时的工人不再是一个具有自己审美观点和艺术感知的生命体,而是一个机器。他谴责资本主义不利于艺术创造:“说句实在话,不是什么劳动的分工,而是人被分成许多部分—割裂成碎块,使生命变成屑末。”

  莫里斯和罗斯金的担心极富远见,从工业革命发生到现在,我们看到社会不断异化、再异化,曾经占据人们生活核心的艺术、宗教和道德渐渐让位于生产、资本和利益。在奥斯丁的世界中,有晚宴、舞会,有郊游、野餐,有家庭音乐会、读书会,也有亲戚朋友间的你来我往。所有这些都让我们看到,家庭伦理是整个社会的核心,家庭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石。而到了今天,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无论是亲情、友情,甚至爱情,都在某种程度上演变为类似雇主与雇员的资本利益关系。《爱玛》开头的一幕可能让很多现代读者有些许迷惑。伍德豪斯先生和爱玛为家庭教师泰勒小姐出嫁离去而感伤不已;当奈特先生去爱玛家探望爱玛他们时,伍德豪斯先生细心地询问奈特的身体状况。家庭教师在今天看来不过是按时薪付款的工人,并没有情谊可言;传统的家庭单元越来越小,姻亲关系也不像过去那么密切。尤多拉·韦尔蒂提到,“乡村里的一户人家,再配以另外一户与众不同的邻居—在她的手里,这就足以变为一个完整的世界……这两户人家立刻开始交流,从不间断。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冬去春来,消息不胫而走;人们互相走访,揣摩彼此心思……”但工业革命后的今天,这种合理、有序的小世界消失了,我们依然有舞会音乐会读书会,但这些活动不再是情感交流的纽带,更像是机器运转的一道程序。

  奥斯丁小说中的情感与理性是现代读者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T.S.艾略特曾经谈到浪漫主义诗歌感性分离的问题,那么奥斯丁对此持何论断呢?伊恩·瓦特敏锐地指出:“奥斯丁显然和艾略特一样,反对理性与情感的隔离。”玛丽安娜虽然很有魅力,但其处理问题显然有所欠缺;埃莉诺的一味克制也并不值得标榜。如果我们认真观察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就会发现,不论是活泼直白的伊丽莎白、爱玛,抑或是稳重自持的安妮、范妮,情感与理性在她们身上分配得是如此恰到好处,真是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她们的爱情,虽不似《诗经》中那般纯粹理想,却更为真实饱满,浸润着绵密的人情。十九世纪初,浪漫主义提出情感的重要性,正是因为这一时期工业已经在侵袭人类原本质朴的情感;而到了维多利亚时期,人情已经被现代车轮压碎,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串又一串冷冰冰的数字,理性完全占了上风,而感性却遭到前所未有的压制。在《艰难时世》和《呼啸山庄》中,我们再也读不到亲情、友情、爱情,我们看到的是当代的野蛮人,或者阿诺德所谓的“非利士人”,用算盘和秤砣来衡量人际关系。而在奥斯丁的眼里,情谊是人生的意义所在,也是对抗孤独的唯一希望。奥斯丁的女主人公个个文采斐然,见之忘俗,但是她们从来不像现代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是一座自我陶醉抑或是自我流放的孤岛。爱玛忙着撮合海伯里的青年男女,伊丽莎白为妹妹莉迪亚担惊受怕,安妮悉心照料姐姐的孩子们。她们和周围的人情事物完美地融为一体,唯有温情和幽默,而非冷漠和麻木。奥斯丁去世时只有四十一岁。在当今这个时代,这个年龄的作家生活在暴力与孤独的世界:不停地作品或者是乔伊斯般的意识流,不停地在诉说,却没有人倾听;或者是奥斯本一类愤怒的青年,呐喊出内心的不满;或者是莱辛笔下的隔绝与疏离、冷漠与狂野;或者是洛奇的小世界,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总而言之,现代人的存在被打上了异己的印痕。而奥斯丁的世界却不是这样,伊丽莎白不仅仅是达西的心上人,她是班奈特夫妇调皮的女儿,是简亲密无间的妹妹,是莉迪亚忧心的姐姐。正因如此,奥斯丁调侃,但不挖苦,她把人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却绝对不是一个毒舌的诅咒者。

  当今天的读者回过头来阅读奥斯丁,令人心驰神往的也许不仅仅是她笔下浪漫的爱情故事,而是故事中的温柔和恬静,或者是所谓“心在腔子里”的怡然自得。而这一切,都让读者愈加喜爱和珍视奥斯丁的世界。

  画像与商品

  从“物”在社会中的意义来看,工业生产带来的作用是不可逆转的。在此之前,建筑、纺织品、画作等都是手工制作,独一无二。奥斯丁当时与母亲、姐姐亲手制作舞会需要的裙子和帽子;她的手稿只有一份,如交付出版商,则须花钱才能买回手稿;奥斯丁的画像只留下来姐姐为她画的一幅水彩画。这些手工艺品正是因为其唯一性,才具有了一种本雅明所称的“光晕”,吸引作者在艺术创作中花费心思,也吸引读者去细致地欣赏每一件作品。在“人”与“物”之间,有某种亲密的、历史的关系。而工业革命之后,大量的复制品出现,导致的结果是物的“人化”变成人的“物化”。奥斯丁的画像可以翻印无数次,也因此失去了艺术品的感性存在。罗斯金和莫里斯恰好处于工业革命兴起的时代,他们痛心地见证了工业发展迅速地带来机器化大生产、迅速地终结手工业时代的过程。罗斯金呼吁人类回到田园生活,寻找艺术中的神灵。但富于悖论的是,他们对田园的感性诉求源于他们对工业社会的逃避,而非奥斯丁世界中自然而然的秩序,因此,他们在不自然地寻找自然,这种艺术观本身就已经打上了工业时代的烙印。

  很多读者可能会指责伊丽莎白的势利,因为在小说中,她看到彭伯利庄园以后才对达西动心。但事实上,这种看法是现代人被工具理性误导得出的结论。在奥斯丁的时代,彭伯利庄园不仅仅是达西财富的象征,更是达西个人品质的外化。正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中,众人对拉什沃思庄园的改造各抒己见:

  “我希望你们能去看看康普顿,”拉什沃思先生说,“真是完美极啦!我一辈子都没见过哪个庭园变化如此之大。我对史密斯说,变得我一点都认不出来了。如今,通往庭园的路可是乡间最讲究的一条路了。你看那房子令人无比惊奇。我敢说,我昨天回到索瑟顿的时候,它那样子看上去像一座监狱—俨然是一座阴森可怖的旧监狱。”

  “胡说八道!”诺里斯太太嚷道。“一座监狱,怎么会呀!索瑟顿庄园是世界上最壮观的乡间古宅了。”

  “这座庄园非得改造不可,太太。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哪个地方这样需要改造。那副破败不堪的样子,我真不知道怎样改造才好。”

  “难怪拉什沃思先生现在会有这个念头,”格兰特太太笑盈盈地对诺里斯太太说。“不过放心好了,索瑟顿会及时得到改造,让拉什沃思先生处处满意。”

  “我必须进行一番改造,”拉什沃思先生说,“可又不知道怎么改造法。我希望能有个好朋友帮帮我。”

  在这里,拉什沃思先生的房屋已经不仅仅是身份与地位的问题,更是与个人审美趣味紧密联系的标志。拉什沃思先生希望改造房屋,可是又缺乏相应的艺术修养。诺里斯太太不顾体面地大声嚷嚷,眼中只有投资与回报:“像索瑟顿这样的庄园,什么高雅的东西都应该有,需要多少钱都应该花。你在那儿有充足的空间可以改造,还有能给你带来丰厚报酬的庭园。”伯特伦小姐听到拉什沃思砍树的想法时无动于衷,只是淡淡地说一句自己不了解。唯有埃德蒙和范妮为之一叹,范妮低声说:“把林荫道旁的树砍去!多可惜啊!这难道不会使你想起考珀的诗句吗?‘你倒下的荫路大树啊,我又一次为你们无辜的命运悲伤。’”特里林指出,“人们认为美好、纯洁的心灵体现在人物所处的空间以及所用的器物上,因为威严的环境与美好的器物对人的意志具有震慑作用,使人变得宁静,对人自以为是的倾向产生抑制作用。”

  伊丽莎白穿着自己缝制的裙子参加舞会,爱玛为哈瑞利特画像,玛丽安和埃莉诺姐妹俩在家里做手工活,这一切都不仅仅是“劳动”,更是人与其周遭事物发生关联的方式。在工业革命后的今天,裙子由工厂成批地生产,摄影取代了绘画,商店里摆放着各式精美的工艺品,十九世纪末期的唯美主义运动,也正是因为人们的生活本身已经失去了美感,不得不呼吁美的重要性。奥斯丁的世界中,生活即是艺术,人们为了艺术而生活,到王尔德宣称“为艺术而艺术”时,艺术必须到生活以外去寻找,而在今天,人们为了生活而艺术,艺术变成了谋生的手段。用后现代理论家弗雷德里克·詹姆逊的话来说,这些物件已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客体,而是“策略”。新的科技促进了产品的革新,但是就艺术品而言却无进步可言。艺术品变成“生产”的创新,却失去了其本身的光晕,失去了完美的内在性和纯粹性。

  奥斯丁的书信中记载了大量“无关紧要的事”,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在今天看来几乎都是负担,但在这个小女子看来,却是生活的乐趣;各种各样的物并不是冰冷的存在,而是感情的连结物。这样的段落俯拾皆是:“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绿园被装饰得很漂亮”;“卡罗琳、安娜和我迷上了做腌菜,很难说我们谁更喜欢”;“妈妈要我告诉你,说我是个很出色的家庭主妇,其实这没什么。这的确是我的长处,所以我总乐意做些好吃的来大饱口福,我认为这是在家务方面最有意义的了。我做了些浓味蔬菜牛肉片,明天我想做扁豆炖羊肉”;“一共有二十支舞曲,我一支不落,一点都不觉得累。我很高兴自己这么能跳,也非常满意自己的表现”;“我十分感激你不辞辛苦为我缝制这条裙子以及为我织长筒丝袜”。在奥斯丁的眼中,这些物品与现代的商品完全不同,它们是“人”的一部分,而不是某种等价物。不论是食品还是服装,不论是舞曲或者旅行,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也正因此,这个没有大型超市也没有好莱坞、没有CD唱片也没有米老鼠的世界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

  特里林在谈到奥斯丁时曾经说:“来到我课堂听课的那些学生把当代小说看作与现代文化一体的东西,如工业化、城市化、巨型大学。他们觉得现代文化中的这种有害性可能会削弱自我,而阅读奥斯丁小说、了解故事人物很有可能会起到纠正作用,这正是奥斯丁作品的审美意义所在。”当我们阅读奥斯丁时,我们在阅读什么?也许正像我们对上古时代的怀念一般,我们迷恋的是机器时代前的宁静,是围炉夜话的温情—我们迷恋的,是人类无法重回的童年。

  作者:刘雅琼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五):最初的印象——傲慢与偏见 书评

  这是简 奥斯汀的第一本小说,同期的还有她那本著名的《理智与情感》。“最初的印象”是这本书最初的名字,也是整本书前半部分的线索,或许是出于客观的被退稿,又或许是简 奥斯汀的再三斟酌,最后改名为“傲慢与偏见”。

  我更喜欢现在的名字,傲慢与偏见,文中的男女主各占一样。当然这部小说不仅仅在讲爱情,在小说的开头,那阵阵的琴声夹杂着争吵,那性格截然不同的父亲母亲……便为后文对当时社会婚姻观和门第观的探讨埋下了伏笔。

  小说中的爱情,浪漫而现实,小说中的社会,开放却世俗。但愿我们能不被环境所同化,愿傲慢与偏见相遇,总能调和出美好的事物,愿某些世俗的眼光,能被文字感动而改变。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六):all about Austen

  文字,有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

  Jane Austen 对我来讲

  已经慢慢化作一种空气了

  可以无时无刻地萦绕在我的周围

  每位作家身上都有那个时代不得不浸染的气息

  就算在有的人眼中,她--

  只一个在英国乡村写了一辈子小说的未婚女人

  能养活她自己的,只有那只笔

  但这又有何防呢?

  1775~1817年间,世界上还有那位女子有这等勇气

  即使没有上过一天学也可以通过不断的,接近痴迷的阅读

  去吸取那个世界中一切真切可贵的词藻

  傲慢 与偏见 在她和她的人物心中

  即分离,又统一。

  能秉持这两种关念存在的人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一个奇迹。

  虽然我曾经不愿承认

  但现在我不得不再次重申--

  那个在200多年前的英国国土上挥洒了她41年青春的女性

  是我最为敬重的作家。

  (这个观点,曾经随着我的成长动摇过。

  但我现在又不得不拿出来,正是的告诫自己--你第一次选的人,是对的。)

  我很庆幸,自己坚守住了儿时的理想

  那个梦想成为下一个简的理想。

  有时我自己也会不解,当时的自己独的书都数的过来,

  为什么会偏偏钟情于这一位作家笔下的世界,

  即使看得是“少儿精简版本”,也无法掩盖她的光芒。

  等到长大了,看到她一生中6部完整作品和其他文献的时候

  才慢慢的懂得了当时的选择。

  因为那是一个不需要理由的选择。

  只要一眼,绝可以从千千万万层书中找到她的身影。

  Liz,也是我儿时第一个真正膜拜的女性形象。

  就算,梦想自己的生命如同简一样,是一种奢求的话

  我也希望自己可以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耳边萦绕的是那个时期的话语

  随着那位朗读者的脚步

  总有那一天的--the day of

  quot;Becoming Jane.Austen"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七):达西其实是很难嫁出去的

  这么多人在这里慨叹,尘世不见彭波力,达西先生成绝响。可,私认为,木了一万年入和彭波力庄园的达西先生,其实也是很难嫁出去的哈

  当然,没了这些的达西,先就木了傲慢——这个号称的最大壁垒。想来要情路看好了?不,不不不,并不乐观

  首先,太内敛,闷骚。喜欢伊丽莎白那么久,居然能让女主一点儿都发现不了。好吧,就说这女主过于偏见,还认死理儿。那旁观者——夏洛特,那么精明的女人也猜不透达西到底喜不喜欢女猪。。。嘿嘿,不得不赞其太有暗恋潜质了!

  其次,不善言辞。大家都听说过,男人是靠眼睛恋爱,女人则是靠耳朵的。而我们亲爱的达西先生偏偏不爱说话,也不善于说他认为无聊的话。。哈哈。。。说真的,这种男人在情场很难吃香

  再次,害羞。达西觉得宾力木主心骨+木自信,处处有优越感。可是人家宾力到关键时刻还是很能冲的啊!两人一同去见家长,宾力都送上菠菜了,可怜的达西还在那儿观察地表。。差距啊!!

  再再次,光练不说。傻把士!固然很高节啦,不过,那个,往往都是吃亏地。。典型事件——丽缔雅私奔,这大好机会,居然不玩命安慰女主,直接抓奸去了。。老大啊,行动力是好事儿,但也得会哭啊。。如果丽缔雅不是个没脑子的,等女主当了孩儿妈才知道这事儿。。达西啊达西。。黄花菜早凉了

  写到这儿,实在写不下去了,其实偏就是喜欢达西的‘傻气"。

  他太不善于表达和沟通了,就如作者写的,他把自己所有的好都深深藏起来,生怕别人看见。

  其实,总觉得达西和他MM一样,说到底是害羞的本性。只是对生人,用他的高傲和冷漠把自己保护起来

  笨得可爱

  可是啊,达西,你把自己藏得那么深,谁来发现你呢?你个大傻子!

  如果不是生就的高大俊美,如果不是万元的年入,老大啊老大,你真的不想嫁了吗?

  想来只能走青梅竹马这一条道了,大姨妈的女儿?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八):重读《傲慢与偏见》的点滴记录

  得知这一期读书会要读《傲慢与偏见》,我很自然地在书架上找到多年前买的这本书。它的模样显得很是尴尬,包着的白色书皮,甚至不能称之为白色,早已变得暗淡,陈旧。翻开一页看过去,纸质薄脆,字体小,排版密,模糊一片。现在我怀疑,它是不是一本盗版书?扉页上标注着“94.3.12购于太原” ,竟然过去22年了。书中无任何划痕标识,然而,我确定,这本20多年前的书,我一定读过。那个时候,正值购书和阅读双重匮乏的时期,只要是买来的书,一定会急迫地读完,不比现在,阅读的计划、存储和姿态远远大于阅读本身,以致阅读快要成为一件陌生的事情了。

  《傲慢与偏见》讲述的故事,我是谙熟的,这不仅仅归结于20多年前的阅读,而是这期间,我又看过了1995年BBC版的六集同名剧,2005年版的同名电影。当然,我还是郑重地重新阅读了小说文本,我相信卡尔维诺关于阅读经典的话,“在青少年时代,每一次阅读就像每一次经验,都会增添独特的滋味和意义;而在成熟的年龄,一个人会欣赏(或者说应该欣赏)更多的细节、层次和含义”,所以,每当我重读一本书,都会想,我已经改变了,那么,这次接触也是全新的。这一次,我购了新书,版本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插图本。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读小说就是读人物,尽管人物是要靠编织故事、安排情节、规划结构,辅以对话、独白、心理、环境描写等等手段技艺来展示和完成,或者这些技艺愈加考验一个作者的功力。但是,我还是无法克服自己阅读的偏颇和固执。当我读一个小说,发现作者写出了一个我闻所未闻的人物,或者在一个看似亲近的人物身上得到一个闻所未闻的想法,我就会视之为好的小说。

  这一次阅读,我想谈一谈班纳特先生和夏绿蒂小姐,他(她)们是初读时不曾注意到的人物。在小说中,这二位是配角,很容易被忽略,稍不留神就会错过,尤其后者,作者着墨甚少。

  班纳特先生喜爱乡村景色,喜爱读书自娱,平日常待在书房,图个悠闲清净。他年轻的时候,贪恋青春美貌,娶了智力贫乏又小心眼儿的女人,以致结婚不久,班纳特先生对太太的深挚情谊便完结了。之后,除了她的无知和愚蠢可以供他开心作乐之外,他对她再也没有别的恩情了。他的不安分、不害羞、撒野吵嚷、无知无惧的小女儿丽迪雅要去白利屯,那里有整营整营的官兵,穿着灿烂夺目的大红军服。伊丽莎白担心丽迪雅举止失检,做出荒唐的事情来,规劝班纳特先生不许丽迪雅去,听听这个父亲的说法吧,“丽迪雅非到公共场所之类的地方去出一出丑,是绝不肯罢休的。她这次要去出丑,既不花家里的钱,又用不着家里麻烦,真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呢。”“我们但愿她到了那儿以后,可以得到些教训,知道自己没什么了不起。无论如何,她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我们总不能把她一辈子关在家里。”果然,丽迪雅和品行不端的韦翰私奔了,彼时彼地,这是令全家蒙羞的事。班纳特先生也曾亲自动身去伦敦寻找小女儿,找不到回家后,仍然是那一副乐天安命的样子,伊丽莎白小心地劝慰父亲不要过分埋怨自己,班纳特先生说:“你劝我也是白劝。人的本性就是会自怨自艾!不,丽萃,我一辈子也不曾自怨自艾过,这次也让我尝尝这种滋味吧。我不怕忧郁成病。这种事一下子就会过去的。”然后,丽迪雅的私奔事件圆满顺利地解决了,这一对荒唐的人得到符合意愿的好处后,结婚了。班纳特先生也气平怒消,自然又变得像往常一样懒散。

  再说说夏绿蒂小姐。她是伊丽莎白的闺中密友,已经二十七岁了,人长得不标致,家境不好又受过相当的教育。这样的年轻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既不通情达理也不讨人喜爱的柯林斯先生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后,夏绿蒂小姐用了小小的计谋,尽量逗引柯林斯先生跟她讲话,不费功夫地就使柯林斯先生向她屈身求爱了。夏绿蒂小姐明白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同他相处实在是件讨厌的事,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空中楼阁,不过,她还是要他做丈夫,她很明确地知道,她为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的决定受到伊丽莎白质疑,后者认为夏绿蒂不顾高尚的情操,屈就世俗的利益,做了天下最丢人的事,夏绿蒂小姐镇定地说:“你知道我不是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希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我觉得跟他结了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所夸耀的那种幸福。”后来,伊丽莎白有机会去拜访婚后的夏绿蒂小姐,她看到的是:房子很小,但是建筑结实,使用很方便;一切都布置得很精巧,安排得很协调,只要不想柯林斯先生,便真正有了一种非常舒适的气氛。想到柯林斯迂腐的蠢相,想到和这样的男人朝夕相处实在是一种痛苦,伊丽莎白为夏绿蒂感到难过,结果发现,夏绿蒂小姐好像并不要求别人怜悯。

  不难看出,这两个人,比起班纳特太太、丽迪雅、柯林斯的无知愚蠢,他们有头脑有智慧,而他们又不及伊丽莎白、吉英、达西、彬格莱先生,是激情的人理想的人。这是两个对生活妥协的人,通过对生活对自己的观察,他们认出了自己的本分,并守住了自己的本分。他们拥有的不是理想中的生活,却是他们所能够拥有的符合自己意愿的生活。简.奥斯汀小姐既不小瞧他们,也不赞美他们,她不带着冷淡和嘲讽的态度,不奢谈慈悲和宽宥,她公正地描募他们,可见,奥斯汀小姐对她的人物有成熟的判断力。即使她笔下的蠢人(班纳特太太、丽迪雅、柯林斯),如伍尔夫的评论“她只是让我们觉得好笑,并从中奇妙地感受到一种喜悦。是美感,使她笔下的蠢人也显得光彩夺目。”在伍尔夫关于简.奥斯汀的评论里,还说:“简.奥斯汀小心翼翼,兴致勃勃地采集一根根带着尘土的小树枝和秸草,并把它们排列得整整齐齐,然后就用这些东西搭成一张小小的桌子。”如今,我能读懂其中的尘土和排列,而搭建的部分,也就是一个小说家调动运用的本领,我尚且无法领会,或许,这将是我今后阅读的努力方向。

  还想谈谈简.奥斯汀这个人。她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1817年在温彻斯特去世,葬于当地大教堂。简.奥斯汀以写作维生,她和她的姐姐卡桑德拉都终生未婚。简.奥斯汀非常喜爱她的姐姐,留存下来的大多数信件都是写给姐姐的。她母亲曾说:“要是卡桑德拉被人拉出去砍头,简也会跟着去的。”简去世时,是在姐姐的怀抱里。看传记电影《成为简.奥斯汀》的时候,电影中有一个情节,姐姐卡桑德拉的未婚夫在战场上身亡,简深爱的靳弗罗伊也与旁人订婚,这一对失去爱人的伤心的姐妹在黑暗中拥抱着彼此相互慰藉。简在桌边写作,并对姐姐讲述正在书写的故事:

  “两个年轻的女人。心比天高。两个年轻的男士,却得到了那么多他们不该得到的。男人大多有这种特权。”

  “怎么结束的?”姐姐问。

  “他们都心想事成了,大团圆。光耀的婚姻。她们都嫁给了富有的男人。”简回答。

  我并未把电影中发生的故事和细节作为简.奥斯汀小姐真实生活的还原,甚而觉得,真实本身可以忽略不计,只要捉取到藏身在其中的表达是真实准确的。所以,当影片中简.奥斯汀说出“他们都心想事成了,大团圆”,对比她终身未婚的事实,我想,彼时,简.奥斯汀小姐拥有一种巨大的幸福,作为写作者,创造了自己的人物并决定着他们的命运,这样的幸福,非写作者,无法真正理解。

  读完《傲慢与偏见》的小说文本是在初夏的深夜。合上最后一页,我把新旧两本书并排放在一起,观察它们,企图寻找出一个通道或者一座桥梁,连接此刻与过去,连接过去与将来。我无法回忆起22年前的阅读感受,但可以想象,在那样刚刚开始品尝爱情的年纪,生活中的一切都沾染着浪漫的气息,这本小说,肯定是当作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来读的。如今看来,奥斯汀小姐书写的,根本无关浪漫,只是平凡而琐碎的生活,没有激情的,甚至是糟糕的生活,但她并不为此感到苦恼,反而觉得有趣,这实在令人钦佩。伍尔夫说奥斯汀小姐“完全明白自己的能力所在,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对作品持有高标准的作家应该处理怎样的题材。”如奥斯汀小姐所希望的,她无需想象那些富有浪漫色彩的不寻常的事件,她的幽默感便足以使最平凡的生活也变得不平凡了。而我,确实在这次阅读中察觉到那点幽默。

  “曾经的浪漫,已成记忆,如果能用幽默,作为补偿。”

  想到这一句,我在深夜里偷偷笑出声来。

  2016年5月20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九):或许傲慢

  首先要说的是对于书籍所描写背景我并不是百分百的了解,我只能仅从书籍本身给我的感觉来写,也许哪怕一年后自己想法都会是不同的。

  费兹威廉.达西先生所代表的“傲慢”虽然傲但并不让人厌,反而我觉得他的傲慢是他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因此当他发现自己爱上了伊丽莎白的时候愿意义无反顾的为她做一些事情,哪怕这与自己在旁人面前的形象是完全相悖的。爱情不会把一个人几十年来骨子里所有的东西全部抹杀掉,但可以激发出一个人所隐藏的东西。但我觉得因为涉及人物太多的缘故所以对于人物的描写不够鲜明,考琳.麦卡洛写了一本续集只重点写了五姐妹之一的一个,因为两本书风格不太一样又或者我阴差阳错的先读了序影响了对原著的理解所以会理解上出现影响。但总的来说书中的思想是好的,是催人思考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十):班纳特先生之名贵女婿

  (第53章)

  “ 韦翰先生一声声的再见比他太太叫得亲切得多。他笑容满面,仪态万方,又说了多少漂亮话。

  他们一走出门,班纳特先生就说:‘ 他是我生平所看到的最漂亮的一个人。他既会假笑,又会痴笑,又会跟大家调笑。我真为他感到莫大的骄傲。我敢说,连卢卡斯爵士也未必拿得出一个更名贵的女婿。 ’ ”

  第n次悦读,第n次笑倒~~

  王科一先生译本是最精彩的,可恨天妒英才,译者英年自戕,死于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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