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自私的德性的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自私的德性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4 03:00:2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自私的德性的读后感10篇

  《自私的德性》是一本由安·兰德著作,华夏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16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一):我更爱称之为《自爱的品质》

  或许接下来的文字会让你的胃部和大脑同时抽搐,毕竟它的内容与我们自小所被灌输的意识形态有着本质上的激烈冲突。可是在一遍遍反刍兰德的论述,在《自私的德行》中的时候,孩提时对于某些戴着啤酒瓶底厚度眼镜,梳着麻花辫,不修边幅的老妇人嘴里喋喋不休的“人生的价值就在于对于他人无私无偿奉献”时的本能厌恶就从脑海深处翻了上来。

  所以我更愿意成长为“自爱的品质”,一个更加中性或者说带着我好憎的名字。

  人类社会所构建的社会契约,本质上就是各方面对于彼此行为的肯定与相互间资源分配的最优方案,而规范化这一配置的圭臬,即为我们所熟知的法律与道德。而“利他主义”,本质上是寄生于某些文化道德体系里的一只丑恶的毒虫。它广泛存在在一切文明的历史里,不断分泌恶毒的浓汁,腐蚀着人们领会权利概念以及个人价值的认知能力。它叫嚣为他人无私奉献的所谓高尚与正义,却罔顾为实现某些利益集团贪欲的代价就是狡黠而无良地牺牲另一些公民正当的天赋权利。而在我身边的一个小小例子就是:在某一次牵涉到期末成绩的分组合作展示中,正当我需求合理的最佳配合的时候,却得知外教已然为我们分好了组,理由是为了兼顾部分英语水平不是优异的同学,以及某些经常性缺课或是在个人演讲中得低分的极个别人士。当时的无力感自是言尤难喻,第一反应就是我们竟然被赋予了义务去为他人的不劳而获而付出不必要的精力与时间。更不用说看到糟糕的分组名单时的震惊:即使将作为稀缺资源的女生合理分配一下,也不会出现一个组八个大男生来演话剧的崩坏局面。而这,坊间自是流传了这纯属那个外教一时心血来潮的冲动,亦或是其对于某些他看不惯的同学的具惩戒意义的考验……

  当然,这是一个完全不需要计较的小例子,但个中的价值取舍与伦理矛盾却在短时间内激化的冲突中显而易见了——内化的“利他主义”价值观不仅阻碍了每一个公民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更是成为了恶化族群内部和谐关系的导火索。而这,却成为了某些既得利益者为达成其不可告人之企图最为堂而皇之的理由。小小的班级,这样不值一提的小事尚且有商榷的必要,那看似合理而不可辨驳的方案尚且有回旋的余地。更毋庸怀疑如若将这个场景扩大至复杂至社会乃至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呢?难道我们就应该在犹疑与踯躅中丧失对自主权利的维护,转而走向所谓“利他主义”的不归路上吗?

  不可否认,也确实存在的普适原理就是,随着政治体系逐渐扩大的变革过程,冷静的理性必然要让位于莽撞的投机者,愚民的民粹主义在激情之下终究会践踏公平与正义,最后蜕变为恐怖或是毁灭。并且,太多的事实已经证实,市场机制从未有被真正的规范过,我们也从未是真正理性的智者。

  对于生活在社会资源高速分配的今天的我们来说,这本理性且疯癫的谈话集在似有若无间为我们挑开了蒙在眼睑上的白膜:人,终究是要把生活当做最终目标。

  在各种针锋相对的理论体系中作出自信的判断与选择向来困难重重。但一定要,一定要自己做出选择,选择能够诠释自己的理念。走向相对主义,终究只是逃避问题的幌子。

  意识形态都怀有脱变为谎言的潜能,主义也都有成为真理的可能。区分的是语言学,真正的evil是policy。

  补记:这本书93年上海三联版本译名为《新个体主义伦理观》,译者秦裕,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行查阅一下这位同志,想必上海的同学会比较熟悉这个名字。他,据说就是宋思明的原型。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二):怎么读自私的德性

  本来想写个短评MARK一下,字数不大够就写了个评论。

  安兰德所谓的自私是客观主义伦理学的表述,也就是说,她推崇的自私是“理性的自私”,是经过价值权衡之后的理性判断。这种价值判断的基础是人延续生存和自尊的正当的“愉悦-痛苦”机制之上的,这种机制带来理性的人,理性的人能进行基于自身的价值判断。

  书的前两章是论证,也就是人为什么要“自私”,后面的章节是具体的表述,关于要如何去自私和自私的真正做法。

  先说观点的部分。后面的章节包括危机时刻的伦理选择、人类利益冲突、非理性社会问题、政府和集体化问题以及胁迫式争论等。比较出彩的是危机时刻伦理学和利益冲突,把自私和其他各种主义区别开来。在这里解决了几个问题,其一,我是否应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人,当他落水被淹/困于火场/将要被卡车撞倒等等。其二,假设两个人申请同一份工作,其中只有一个人能被雇佣,这是不是利益冲突?一个人获得利益是不是以牺牲另一个人的利益为代价?其三,老人在生病时获得医疗,这不值得向往吗?消除贫民窟,这不值得向往吗?科学难道不令人向往吗?

  对第一个问题,安兰德的答案是,要判断何时、是否应该帮助别人,正确的方法是参考自己的理性私利和自己的价值等级体系:自己付出的时间、金钱和努力活着自己所做的冒险,应该与那个人的价值成正比。如果被救的是陌生人,那么只有当救人对自己的生命威胁最小时才应该去做,只有缺乏自尊的人才会把随便一个陌生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要重。如果被救的是爱人或重要的人,那么施救的人也许愿意冒更大的风险,这种风险源于落水者的价值,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落水的爱人,这不是无私,而是诚实,诚实地出自自私的原因:没有爱人的生活难以忍受。

  对第二个问题,安兰德的回答是,在理性的人们中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一个人想要某物,仅仅这个事实还不能证明他想要的东西是好的,或者获得了这个东西对他有利,或者他就值得得到它。二人之中的任何一人都不具备这样的道德权利,宣称什么都不考虑,只想要一份工作。如果不知道满足自己的欲望或利益需要什么,他并没有资格拥有欲望。多竞争环境是企业采纳人才和生存的基础,没有竞争,没有企业,就没有二人相争的岗位。两个人都想要一份工作,仅仅这个事实不能证明两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就必须获得或者值得获得这份工作。

  对第三个问题,如果不考虑任何项目背景,答案是肯定的。但具体实行就要进行价值判断:有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实行手段是否正当?只有思想被集体化的人才会认为人的生命可以互换,只有这样的人才期待,为了公共科学、公共工业或公共音乐会可能给未出生者带来的利益,牺牲几代活着的人是有道德的事。

  回到前两章,无非是从生存角度论证。人类社会为什么要有道德和伦理,即使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好的价值判断。论证还是不够完全。

  最后说一句,安兰德所有的观点前提是自由的社会,人能够自由地进行理性选择,“在非自由的社会中,人们只能走向毁灭”。另,五十年前的书加上特定的观点,书中空想成分的语言就不加引用了。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三):任何年龄都不适宜阅读的书籍

  阅读这部书的几年前,曾经读过兰德的《阿特拉斯耸耸肩》。大约是在它刚刚作为一本畅销书在市场上发行的时候。读毕,只觉得若将之分类到科幻小说中,大概更合适些。几年后,在忘却了那个耸肩的兰德的前提下,感觉这本评论自私的书籍不论观点、还是语言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又是那个耸肩的兰德。

  这感觉怎么说呢?阅读的最深刻体会是仿佛在观赏一部美国70年代的影片,隐隐的总能嗅出些时过境迁的味道。其次,女性的语言和思维中仿佛总能在字里行间中找到些怨怼和不满。。。

  落笔之初本想说,这是本承载着过时思维和观点的书籍。但想想便觉得不妥。人类从穿着、吃食、品味、爱好及至学术等等方面,哪里有过过时的东西,不过是流行与不流行的区别而已。若干年后,兰德的观点又被摆放在时尚的浪尖上被人膜拜和推崇也是未可知的事情。所以,自觉还是收回这样的说辞比较妥当。

  但,百般思虑,还是不得不说,这是一本任何年龄都不适宜阅读的书籍。

  个人觉得,读书并希望从中汲取养分的人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分。姑且将二者的分类标准简单的界定为是否具备独立的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作为未成年人,这本《自私的德行》显得过于偏激和片面,对于阅读和判断能力都尚待提高的未成年人而言,很容易截取文章中的若干语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以为有用甚至受益的观点,最终对自我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误导。比如,文章中的宣传语:放弃“自私”也就是放弃自尊。这句看来颇有哲学味道的只言片语很容易让心智尚未健全的少年人对“自私”的概念产生片面的理解。对于成年人,我相信,仔细阅读过各篇文章的读者都会对其中的观点保留些属于自己的看法。毕竟,当有过一些人生的经验和阅历后,对于自私这个普遍存在甚至须臾不能视而不见的人类共有的秉性,大体都会有些自己的看法。在这样的基础上,成年人往往很难接受兰德这种颇有些颠覆味道的观点。

  最后,从出版的角度看,这本书并非仅仅收集了兰德一个人的文章,宣传做得诸多有益于读者云云,出版社对此有不可推卸的炒作的嫌疑。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四):notes

  利他主义将两个问题打包,混为一谈:一、什么是价值?二、谁应该成为价值的受益者?利他主义偷梁换柱地用两个问题取代了第一个,逃避了定义道德价值规范的任务,事实上,这样一来使得人们失去了道德指引。

  利他主义声称,为他人的利益而采取任何行动都是善,为自己利益而采取任何行动都是恶。因此,谁是行动的受益者就成为道德价值的唯一标准——只要受益者是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接受。

  要反抗如此具有毁灭性的罪恶,就不得不反抗其基本前提。要救赎人类和道德,就不得不重新建立“自私”的概念。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五):<自私的德性>读书笔记-打破虚伪的道德,建立客观伦理学

  :读完觉得很震撼,不愧是影响了50年代美国人观念的哲学家.而且作者本人也说到了以“每一个活着的人自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实现他人目的或福利的手段”为代表的客观主义伦理学是资本主义的哲学基础,深以为然.

  1.人无法依靠本能知觉来生存,但人拥有潜力:“意志力”,物质即宇宙中的一切,人能够获得多少知识和物质享受取决于个人的努力。

  2.道德是指导人们选择和采取行动的一套价值规范。

  3.善,不是上帝的旨意,也不是社会中一定数量个体所追求的欲望。

  4.价值是一个人行动所要获得或保持的东西。

  5.生命依靠特定的活动过程,只有生命才能拥有或创造目标,只有生命的概念才让“价值”成为可能。

  6.通过选择而接受的价值规范,才是价值规范,是生命本质的恩惠。

  7.人需要的每一件东西都需要自己的头脑去发现,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适合理性的生存方式:思考和创造性工作。

  8.客观主义伦理学把人的生命作为价值的标准,每个人自己的生命作为他的伦理目标。

  9.合理性美德意味着承认,和接受理性,把理性作为知识的惟一来源,作为价值的惟一判断和对行动的指导。

  10.创造性美德就是承认,创造性工作是人依靠头脑维持生命的过程,不只是适应环境,而是调整环境以适应人。

  11.自尊的美德,人必须生产出维持生命的必须物质价值,必须因此个性价值让生命得以维持下去,人由自己的奋斗创造财富,也靠奋斗创造灵魂。

  12.客观主义伦理学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的道德基础。

  13.政府只有一种合乎道德的目标,保护人民的权利。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六):理性的独立思考者

  首先要阐明,此“自私”绝非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理解,它在此更多的意指“理性的个人主义”。在看这本书前,我本是抱着“小我”的想法来看看究竟如何在自私与无私间取舍,没想到,这竟然是一部深刻的阐述伦理道德观点的著作。既来之,则安之。那就静下心来好好品味一下,倒真教我感受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甚至是道德观点上的冲击。

  他说,“道德的目的是阐释适合于人类的价值和利益;人关心自己的利益,这是道德生存的本质;人必须受益于自己的道德行为。”

  一、理性

  他始终在强调做一个理性的独立思考者,极力反击了妄图做一个不思进取、不敢承担责任的“集体主义者”。在《客观主义伦理学》一文中,他说,“人类的基本罪恶,亦即其他所有的罪恶的来源,就是不集中精神的行为,就是让意识中止活动,那不是盲目,而是拒绝去观察;那不是无知,而是拒绝去了解。”他将思想上的懒惰视作一种罪恶,而“合理性的美德意味着承担自己做出判断的责任,承担依靠自己头脑的工作来生活的责任(独立);意味着不得为了他人的观点和希望而牺牲自己的信念(正直);不得企图以任何方式粉饰现实(诚实)—— 不得追求或几首不劳而获、无功受赏之物,不管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公正);不得苛求无因之果,不得逃避自己造成的后果。永远不得像傻瓜那样,在不知道自己的目标和动机的情况下行动;永远不得在脱离环境的情况下做出任何决定,形成任何信念或者追求任何价值,也就是脱离或者北理自己全部的只是。最重要的是,永远不得寻求侥幸以逃脱别人的反驳。”由于人是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财富,因此人也是靠自己的奋斗来塑造灵魂。

  二、自尊

  “自尊的美德意味着人必须使自己的道德臻于完美,从而争取权利,实现最高的自我价值。最重要的是,自尊的美德意味着拒绝扮演献祭动物的角色,拒绝任何视自我献祭为美德或责任的教条。”这里,自我牺牲并非崇高的美德,而是另一种形式的逃避,牺牲本身就意味着自我放弃理性选择的权利。

  安 兰德说“幸福就是一种没有矛盾的愉快状态——这种愉快不会让人在遭受惩罚或感到内疚,这种愉快不会与你的任何价值冲突,也不会导致你的自我毁灭……只有理性的人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因为他只想实现理性目标,只追求理性价值,只有在理性行为中才能找到乐趣。”没错,就是那种没有矛盾的愉快状态,我不为自己做出的决定后悔和愧疚,生活坦荡,和谐愉快,没有冲突,这就是幸福呀。

  而善恶的标准也并不由别人说了算,它同样是一句理性。“如果你按照理性的价值标准达到了善,那么你必将获得幸福;但是,如果按照某种不明确的情感标准行动,你也同样感到幸福,那就不一定是善。”

  “爱就是珍视。只有理性的自私者,只有自尊的人,才能够爱——因为只有她能够持有坚定、一致、不妥协、不背叛的价值。不珍视自己的人也不可能珍视其他任何事物或任何人。”这种爱是平等的,清醒的,并不因为爱一个人就失去自我。

  他指责给利他主义道德家,“你们一直把恐惧当成武器,利用死亡来惩罚那些拒绝接受你们那种道德的人。我们则利用生命来奖励那些接受我们这种道德的人。”我喜欢这句话,生命是对我们的奖赏。

  在《与精神健康相对立的神秘主义和自我牺牲》中,他再次强调了自尊,“为了成功地应对现实——追求并获取生命所需要的价值——人需要自尊:他需要对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感到自信。”但究竟怎样才算自尊呢?“忧虑和内疚是自尊的对立面和精神疾病的标记,它们会瓦解思想,歪曲价值,阻碍行动。”自尊是指一种和谐无悔的态度吗?再此自尊似乎又是另外一层含义了,事实上,我还没有找到答案……

  “维持生命和获得自尊都要求人全面运用其理智性,但道德却教人依靠信仰、需要信仰。屈服于信仰的人将恰恰在最需要理性的问题上求助于信仰。”信仰并非绝对不好,它是一种平定内心不安的抚慰,只是有时,人们把它等同于了“听天由命”,以致失去了本来色彩。

  三、骄傲

  “人的生活和自尊要求他为自己拥有思考的力量而骄傲,为自己拥有生活的力量而骄傲。但是,人们接受的教诲却说:骄傲是最严重的道德罪恶,尤其是知性的骄傲。人们接受的教诲说:美德始于谦卑,谦卑就是承认人的精神无助、渺小和无力。”这里,他崇尚知性的骄傲,“知性的骄傲并非如神秘主义荒谬地暗示的那样,伪装成无所不知和绝无错误。相反,恰好是因为人们必须为获得知识而奋斗,恰好是因为追求知识需要付出努力,那些承担者一责任的人才真正感到骄傲。”事实上,并非我们生活中看到的所有骄傲都可以当成真正的骄傲,有些实则是装B……

  “通俗的说,骄傲被认为是假装获得了事实上并未获得的成就。但是吹牛者、自夸者以及假装品德高尚者不是骄傲,他只是选择了最卑下的方式来暴露自己的谦卑。”这话实在是一针见血,这样的“骄傲者”,更像是跳梁小丑,卑微的乞求关注和光芒。

  四、自我牺牲与道德沦丧

  “非理性道德是与人的天性、事实和人的生存需要相对立的,它必然强迫人们接受这种信念:道德与实际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人们必须选择要么品德高尚,要么幸福;要么理想主义,要么获得成功,但是他们不能二者兼得。”且看安·兰德如何解释这种矛盾。

  在《危急时刻的伦理学》中,他说,帮助自己所爱之人,这种美德不是“无私行为”或“牺牲”,而是诚实。在实际生活中,要实现有意、亲情和爱情,就要将相关者的幸福(理性的幸福)融入自己的价值等级体系,然后再依照个人的价值层次而采取行动。

  实际上,当我们考虑个人时,我们考虑的是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们组成的价值体系,而非单纯的个人。这是广义上的自私,唯有让每一个小价值体系都幸福,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围内努力做到最好,这个社会才能幸福。

  ”由于在认知和道德方面人生来就是“白板”,因此理性的人认为陌生人是无罪的——直至有证据证明他有罪,并且按照人类潜力,把那种原初的善意给予陌生人。正是基于对人类生命价值的一般善意和尊重,人们才在危急时刻帮助陌生人——只在危急时刻。“这又解释了见义勇为的行为。曾有激烈探讨,牺牲一个大学生去救一个落水儿童是否值得?他将这解释为对人类生命价值的善意和尊重,做你认为对的,这就是对生命的尊重。

  ”人们应该在危急情况下帮助别人,但这一准则不能延伸到把所有人类痛苦都视为危急情况,并把改变他人的不幸变成自己生活中的首要任务。“见而为之,他不用让自己的生活服从于他人的福利,他不用为了他们的需要而牺牲自己,减轻他人的痛苦不是他首要关心的对象,他给予的任何帮助都只是例外,不是常规;是慷慨的行为,不是出于道德责任;只是少量的、偶然的行为——正如在人类存在的过程中,灾难只是少量的、偶然的事件一样;而且,人类生命的目标、首先关心的对象和动力室价值而非灾难。

  五、原则与妥协

  《人类利益的“冲突”》中谈到,”理性的人绝不会为了投合他人的非理性、愚蠢和欺诈,而歪曲或损害自己的标准和判断。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事自取灭亡。“这是对原则的把握,而所谓的妥协往往也是有条件的,”谦卑和专横是同一块心理勋章的两面,当一个人心甘情愿盲目地受制于人时,这种行为中隐含着向其主人提出盲目要求的特权。“试问,这种心甘情愿的盲从真的是无条件的吗?

  ”放弃为自己的利益和生活承担责任,也就是放弃了必须考虑其他人利益和生活的责任——不管怎样,个人欲望的满足要通过他人才能实现。理性的人们中间不存在利益冲突,甚至在爱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就像其他价值一样,爱不是静止的、可分配的数量,而是一种不受限制的回应。“

  没有人强迫你放弃原则,盲目遵从,能够控制你的只有你自己,当你觉得自己在妥协时,请想一想,这难道不是你通过理性做出的选择吗?

  《人不都是自私的吗?》中,阐述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区别:利己主义认为,人自身就是目的;利他主义认为人是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利己主义认为,在道德上,行动的受益者应该是采取行动的人;利他主义认为,在道德上,行动的受益者应该是采取行动者之外的其他人。

  然而,”真正的利己就是真正关心什么符合自己的私立,承担获得私利所应担的责任,拒绝按照盲目的奇想、情绪、刺激或一时的感觉而行动,从而背叛自己的私立,毫不妥协地忠实于自己的判断、信念和价值观,这代表了意义深远的道德成就。“承担获得私利所应担的责任,这本身就是一个理性的决定,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应该为之付出什么,忠于自己的判断,这是对原则的坚持。

  生活同样需要妥协,然而,”如今当人们说起“妥协”的时候,他们指的却不是双方的合理让步或交易,而恰恰是背叛他们的原则,向毫无根据的非理性要求做出单方面的屈服。“诚实的含义并不是指忠实于自己的主观奇想,而是指忠实于理性原则。

  六、性、愉悦

  《愉悦心理》中谈到,”对人来说,愉悦不是一种奢侈,而是一种深刻的心理需要。人追求愉悦或享受的事物从心理上深刻地揭示了他的内心。这些事物是其性格和灵魂的标记。“

  ”人能够享受的各种愉悦中,最伟大的是骄傲,这是人们从自己的成就以及自己性格的创造物中获得的愉悦。而从他人的性格和成就中获得的愉悦是敬佩。这两种反应——骄傲与敬佩——最热烈结合的最高表现就是浪漫的爱情。爱情的庆典就是性。“

  在一个人浪漫的性反应中,很有说服力地揭示了他对自己以及存在的看法。一个人所爱的人、对他有性吸引力的人,反映了他自己最深刻的价值。对于自尊的人,愉悦的效果就是奖励与肯定。对于缺乏自尊的人,愉悦的效果就是威胁——他受到焦虑的威胁;其惟自我价值的基础受到动摇;而且他害怕自己的伪自我价值体系会崩溃,他发现自己讲直接面对苛刻的、绝对的、未知的、无情的现实,这种日益逼近的恐惧越来越尖锐。

  七、批判

  《怎样在非理性时代过理性的生活?》,“评判,并准备接受评判”。

  道德中立的对立面,不是盲目、专断、自以为是地谴责那些与自己的情绪、自己记忆中的座右铭或自己一时的突然判断不相符合的观点、行动和个人。不加区分的宽容和不加区分谴责并不是两个对立面,而是同一种逃避的两种变体。宣布“每个人都是白色的”、“每个人都是黑色的”或“每个人都既非白色亦非黑色,而是灰色的”,这并不是道德评判,而是逃避道德评判的责任。

  道德中立必然导致人们逐渐同情邪恶,反抗美德。如果人拼命不承认恶就是恶,那么他将发现,承认善就是善会变的越来越危险。对他而言,具有美德的人是一种威胁,能够颠覆他的所有逃避——尤其当设计立场鲜明的正义问题时。

  八、权利与权力

  书的前半部分主要阐述了道德理论基础,而后半部分则主要针对这些理论的应用,在《政府的本质》一文中,他称赞”把宪法当做限制和约束政府权力的方式,这样的概念仍然是一项无与伦比的成就。“

  在中国,法律的界限如此模糊,有个人有罪无否会因为政策的改变而得到截然不同的结局,这在经济商业行为中尤为明显。回溯上一代企业家的沉浮史,无一不带着”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心态,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生死全在于政府的政策决断,自己无力掌控,这是对基本权利的剥夺呀!

  九、伪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者是为了自己且依靠自己的头脑而生活的人;他既不会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会为了自己而牺牲他人。“

  ”这些主观主义者没有发明或创造任何东西;他们极度无私,没有自我,因此拼命想弥补缺乏自我而造成的空虚——通过他们认可的唯一“我行我素”的方式:为了蔑视而蔑视,为了非理性而非理性,为了破坏而破坏,为了奇想而奇想。它们都试图让个人主义脱离理性。“

  个人主义并不意味着我行我素式的个性,而是理性的独立。

  十、胁迫式争论

  ”胁迫式争论的主要特征是:它诉诸道德自我怀疑,并依赖于受害者的恐惧、内疚和无知。它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得以运用,把受害者示威者唉道德上课吃,以此来威胁对方,要求受害者不经讨论就放弃特定的观点。“其运用模式总是这样的:“只有那些邪恶的(不诚实的、无情的、麻木不仁的、无知的等等)人才会拥有这样的观点。”

  ”当一个人为自己的判断给出理由时,他就为此承担了责任,并且必须让自己接受客观的评判:如果她的理由是错误的或虚假的,他就得承担后果。但是,不给出理由就妄加谴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在道德上逃避责任的冲动,而这就是胁迫式争论的本质。“

  好吧,我承认自己曾经被”胁迫式争论“过……所以,”在道德和只是问题上,光是正确还不够,还必须知道自己是正确的。“

  引用了很多作者的原话,因为这些话本身就是经典。总之,是个值得慢慢品味的作品。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七):理性的困局——答评《自私的德行》

  关切人之为人的绝对理性与个人价值是兰德客观主义伦理学的核心,她崇尚有意识的思考与选择,尊重个人创造性的人本思想值得借鉴与肯定。但,所谓的客观主义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完美理性的浪漫奇想,安兰德的客观伦理学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兰德所鼓吹的无所不能的理性正是她理论中的最薄弱的环节。

  兰德在书的开篇“客观主义伦理学”一文中总结道:“客观主义伦理学把人的生命作为价值标准——把每个人自己的生命做为他的伦理目标。”(P14)继而又补充说:“价值就是一个人行动所要获得和保持的对象;美德是人要获得和保持价值所採取的行动。客观主义伦理学的三个重要价值是理性、目标和自尊,这三种价值一起构成通向终极价值(亦即生命)的途径,并使终极价值得以实现。与这三个价值相对应的美德是:合理性、创造性和自豪。”(P15)

  那么什么是合理性?字面意思就是符合理性,兰德说了很多,第十五到第十六页写了两个半页,简单说就是要承认和接受理性,运用准确严谨的逻辑像神一样思考,从中获取绝对正确的行为准则来指导实践。注这里我用“绝对正确”一词绝非扭曲兰德的理论,实际上这正是兰德的本意,后面我会解释。

  接下来我们问题是,合理性要求“不应该爲了他人的观点和希望而牺牲自己的信念“,但如果遇到一种情况“如果坚持自己的信念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在这个陈述中,作为美德的合理性本应该"保持生命价值"却与生命价值本身起了冲突,这里的威胁与冲突必然来自外部(排除极端情况下,一个精神病人有着自残的信仰),本质上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这就来到了核心问题——客官主义伦理学是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兰德为了能使她关于自私的哲学站住脚,她就必然不能回避这个问题。

  在同一篇文章靠后的部份兰德提到:“客观主义伦理学认为人类之善不需要人类牺牲,也不能通过任何人为他人牺牲而获得;而是认为人们的理性利益并不相互冲突:在那些不想不劳而获的人中间,那些不想做出牺牲也不想接受牺牲的人中间,那些互为交易者、以价值交换价值的人中间,是不存在利益冲突的。”(P21)在这段中兰德公然无视人与人之间必然的利益冲突,她只看到了资本主义带来的商业交易,却没有意识到那看似公平交易的表面后藏匿这多少隐形的社会不公正。

  话说兰德这段写得本就牵强,难免遭到各方质疑。但这个问题又十分关键,兰德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人类利益的‘冲突’”(P45)用以论述“在理性的人们中间没有利益冲突”,在这篇文章中兰德以一个沉浸在自己理论中走火入魔的哲学家形象出现,她再次把“理性”推向了新的高度,文章指出:如果你陷入冲突,那么一定是你不够理性或是根本就非理性,因为“理性的人们中间没有利益冲突”。兰德用了很大的篇幅,得出的结论却是个“非形式”的谬误——恶性的循环论证——我坚持客观主义伦理学遇到的冲突怎麽解决?不,那不是冲突,那是你的非理性,符合理性的永远是绝对正确的,理性的人没冲突,如果有冲突一定是你不理性。

  在这里,兰德所一味崇尚的理性是被她理想化了的理性,可人类理性却不是没有局限的,个人理性更是常常会陷入到理性的困局中,每个人由各自感知知识最终思维获致的个体理性都带有个人主观利益的烙印,这样的个人理性正是人们生活选择的基础,众多带有个人利益色彩的个人理性就必然会产生冲突。

  由此可见,现实中真正的理性并不总如兰德鼓吹的那麽灵验,譬如说兰德本人,当她沉浸在自己的理论中无法自拔对所有反对的质疑概不承认时,她便已经走向其非理性的一端。“冲突”一文中兰德貌似高深玄妙的推理论证不过是她想尽办法自圆其说的迷魂阵。至于真正理性的人是否如她所说“并不存在利益冲突”,最好的例子莫过于她本人了,看看兰德的传记或只要简单的浏览一下维基百科的艾因兰德词条,就不难知道这个崇高理性的倡导者,为了生前身后事与情人勃兰登是怎样的纠结;次好的例子,出现在这本书的腰封上,“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读了安兰德的书,从此确立了自己的人生道路”,而讽刺的是,200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过后,格林斯潘在美国众议院的听证会上承认错误,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受兰德影响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如今看来是有错误并行不通的。

  兰德哲学除了过分依赖绝对理性之外,以孤立个体的视野讨论道德伦理而无视道德的社会属性这一点也是不可取的,道德有无阶级性我们姑且不论,但道德伦理自古以来从不是只关乎自己的事情,纯粹的个人主义实际上并无道德伦理问题可言,与其说兰德是在研究道德伦理,不如说她是在一个极端个人主义的奇想世界中借用了道德伦理的称谓而讲着不相干的事情。归根结底,兰德哲学终归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奇想”哲学,是一种在心灵上肯定并鼓舞个人志气,但于现世发展并无大助益甚至具有隐蔽破坏性的理论哲学。

  参考资料:

  1、[美]安·兰德 著,焦晓菊 译,《自私的德行》 华夏出版社

  2、维基百科 艾因·兰德 http://zh.wikipedia.org/wiki/艾因·兰德

  3、格林斯潘错在哪?http://www.gemag.com.cn/gemag/index/news/?6813

  后记:今天在豆瓣小组见有人讨论安兰德的《自私的德行》,想起上个寒假读这本书时书评还只写了一半,一时兴起,就此一并答评完稿,下面附上小组里的讨论帖:

  2011-08-13 11:40:37 来自: 韵笨(防火防盗防学校,爱书爱猫爱闷骚)

  在《自私的德性》中,安蘭德說:

  “一個有機體的生命依賴於兩個要素:其一,它需要來自外部世界、來自其存在的自然背景下的原料和養分;其二是它自身的活動,即適當地使用那種養分的活動。在這一背景下,”適當“的標準是什麽呢?那就是這個有機體的生命,或者說是有機體生存所必需之物。”

  “自我維持的目標尤其終極價值,那即是保持有機體的生命,必須通過不斷的自我維持才能實現這個終極價值。”

  “終極價值就是所有次級價值的最終目標或目的,而所有次級價值則是實現終極價值的手段,而且終極價值為評價所有次級價值確立標準。有機體的生命就是其價值的標準:延長生命即為善,威脅生命即為惡。”

  但她又說:

  合理性的美德意味著承擔自己做出判斷的責任,承擔依靠自己頭腦的工作來生活的責任(這是獨立的美德);意味著不得爲了他人的觀點和希望而犧牲自己的信念(這是正直的美德);不得企圖以任何方式粉飾現實(這是誠實的美德)——不得追求或接受不勞而獲、無功受賞之物,不管是在物質上還是精神上(這是公正的美德;)不得渴求無因之果,不得逃避自己造成的後果……”

  那按照安蘭德的觀點,當後者與前者發生矛盾的時候該如何呢?譬如一個人如果堅持自己的信念生命就會受到威脅的話……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八):校服与集体主义

  几个月前在知乎提了一个问题:自私是完全错误的吗?几个月后,《自私的德行》以近两百页的篇幅回答了我的问题。广义的自私应为褒义词或中性词,只有狭义的损人利己的自私为贬义。人活着,其最根本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任何其他人。

  随着阅读的深入,逐渐发觉,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政治笼罩中,大多数人并不察觉,少数察觉了的人也并不敢有所作为。这种政治性的障目,从几千年前起就开始凝集。从野蛮的强权统治到所谓的改革开放,一直作为统治的工具,麻木了几千年的被统治者。

  细细想来,倘若天朝的当局有人细细看过安兰德的著作,并完全理解,那么兰德的书便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流通于大陆市场。从《源泉》到《自私的德行》,他的每一句话,都仿佛在摇醒昏睡的读者,告诉其真相,告知其痛苦,引领其抵抗。这是我看过最反动的书。比在首尔,巴黎摆着地摊,放着大喇叭喊着退出XX党保平安的反动指数都高。倘若细细看完兰德,或许每个国人都有一种窒息的感受。仿佛一语点醒,发觉自己藏在深海,仰望遥不可及的阳光。

  集体主义思维的培养,幼儿园幸免于难。从小学说起。

  记得从小学的时候 ,体育课、做操、跑步、甚至放学从班门口走到学校门口的一段距离,都被要求以班为单位,路要走齐,动作要一致,不要快也不要慢,更不要东张西望试图按自己的节奏走。统一的动作所针对和暗含的,是思维思想的统一。更甚,是集体无意识的统一。儿童期是潜意识形成的关键期,从7-12岁就开始培养统一的动作,强调“和别人不同是错误的”观念(虽然在课程教育方面未做到如此极端,但在学生生活中无处不在‘统一’的要求“),“合群”和鼓励所谓“集体荣誉感”的教育,充满了政治统治意味。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开始陆续进少先队。传说是要求先进的标志。小孩子的荣誉感都很强,最先戴上红领巾的一批就跟革命英雄一样天天脸上发红光,睡觉都舍不得摘下来。从此以后,对老师,或者上级学生“干部”的话更加言听计从。“红领巾”在初等教育中起到有效的鼓励和激励作用不能否认,但脱离单纯意味的鼓励,富含了政治信息的鼓励是否也会从小就培养起奴性和等级观?

  而这些教育习惯的暗示性,似乎从来没有人注意过。老师们觉得这是学校要求,甚至老师的价值观中也相当认同所谓”集体荣誉感“。学校认为这是几十年来的教育习惯,“这样教出来的学生听话”似乎是学校的目的。什么是“听话”?为什么要有所谓的“集体荣誉感”?做操为什么要统一一致?学校仅仅作为监护人为什么有权利强制和限制学生的自由?难道未成年人的人权不同于成年人?

  升了中学,很开心自己分到一套宽大粗糙的校服。因为那意味着自己升级了,到了更高的学习阶段,可以更无所顾忌地装逼了。

  然而直到昨天,躺在大四的床上,我才想明白校服是怎样一回事。接着,就对这种东西产生了毫无保留的厌恶和排斥。

  官方给出的对校服的解释是,防止学生在打扮自己上分心。

  当时想来好像还挺合理的。然而现在想明白后才发现这根本是狗屁不通,违反正常的心理发展需求。

  青春期本来就是个体开始注意自己外表的阶段,这个时候刻意地压抑本能欲望,只会产生对个体心理的扭曲。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大部分国人一辈子都不知道如何打扮得体。因为从中学时代,在最应该培养审美能力的年纪大部分人都被这种教育洗脑:年轻人、学生就应该打扮得朴素,或者,你就不应该打扮自己!在意自己的外表是令人羞耻的行为,学生就应该把精力都用在学习上。老师和家长把所谓的“打扮”归为和打架作弊一样的行为。从潜意识上就扼杀了青春期本应追求的不同审美。

  (跑题了。。现在回来)

  在个人主义者看来,“校服”这种东西的出现,绝不是为了像西方国家的制服一样培养学生学会穿着得体,而是为了当局统治的需要。所谓校服,其意义或许和要求动作统一的课间操,跑操目的一致——为了培养学生的服从性和去个性化。

  当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是独特,有思想和自由的时候,这个群体仅以其聚散形式称为集体。但并不便于管理和统治。而当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人都缺乏个性、毫无主见时,这是一个相对容易统治的群体。所谓的“集体荣誉感”也应运而生,称为某种培养被统治个性的工具。从个体心理成长角度看,培养个体的荣誉感是必须的,但也并不需要从集体的角度培养。

  当然,在天朝这种环境中,以上所说的一切都为合理。独特的政体必须具有独特的统治手段。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下必定不会有太多能突破思想的防火墙的人。为了所谓和谐,或许沉睡着的民众会更易于国家发展。毕竟,在这里还存在着为了生存根本无暇顾及是否沦为工具的人。

  很幸运,初中高中的六年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否则高考会死.......

  很幸运,现在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自私的德性》读后感(九):部分章节摘录

  --人类利益的“冲突”

  他知道矛盾的就是不可能的,在现实中不可能获得自相矛盾的东西,试图实现自相矛盾的东西只会导致灾难和毁灭。因此,他不允许自己持有矛盾价值,追求矛盾的目标,或者认为追求自相矛盾的东西对自己有利。P46

  理性的人决不会为了投合他人的非理性、愚蠢和欺诈,而歪曲或损害自己的标准和判断。他知道这样做是自取灭亡。P48

  谦卑和专横是同一块心理勋章的两面,当一个人心甘情愿盲目地受制于人时,这种行为中隐含着向其主人提出盲目要求的特权。P49

  --怎样在非理性时代过理性的生活?

  人永远不能放弃道德评判。

  没有什么像道德不可知论的戒律那样,能彻底地破坏与瓦解文化或个人的性格。这种戒律认为:人不得对他人加以道德评判,人必须对任何事物都抱着道德宽容的态度,善意味着决不区分善恶。

  要成为评判者,就必须拥有无可指责的品格;他不需要全知全能或绝无过错,因为这不是知识上的错误问题,他需要的是无懈可击的正直,换言之,就是决不沉溺于任何有意识的、蓄意的邪恶。P71

  如果人拼命不承认恶就是恶,那么他将发现,承认善会变得越来越危险。P74

  --集体化伦理学

  只有思想被集体化的人才会在僵化的空想中认为:人类生命可以互相交换;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期望:为了公共科学、公共工业或公共音乐会可能给未出生者带来的所谓的利益,牺牲几代活着的人是“有道德”或“令人向往”的事情。

  所有公共项目都是坟墓,不光外表相似,而且付出的代价也相似。P87

  --人类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所谓的“权利”必然侵犯他人的权利,那么这种“权利”就不是也不能是权利。

  任何人都无权把未经选择的义务、没有回报的责任或非自愿的服务强加给他人。世界上不存在“奴役他人的权利”。

  权利不是实现他人权利的物质工具,只是依靠自己努力来争取那种权利的自由。P95

  政府对人权造成了最大的潜在威胁:它拥有合法的垄断权来对那些在法律上手无寸铁的受害者使用暴力。当政府不受个人权利限制和约束时,它就是人类最致命的敌人。《权利法案》不是针对私人行为的防范措施,而是针对政府行为的反方措施。P96

  --集体化“权利”

  当“权力”反对“权利”的时候,“权力”的概念就只有一个意思:野蛮的武力——它事实上并不是“权力”,而是最没有希望的无能为力;它只是毁灭的“力量”,是四处逃窜的禽兽疯狂奔跑的力量。P100

  个人权利并不屈从于公众的选票;多数派没有权利通过投票剥夺少数派的权利;权利的政治功能恰恰是保护少数派免受多数派压迫(而世界上最小的少数派就是个人)。P103

  --政府的本质

  私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基本区别(如今人们完全忽视和回避了这个区别),即这样的事实:政府垄断武力的合法使用。政府必须获得此项垄断权,因为政府是控制和防止使用武力的代理;而且,正式出于同样的原因,它的行为必须得到严格阐释、限定和限制;在政府行为中不允许有丝毫的奇想或任意性;政府应该像没有个人喜好的机器人那样,把法律作为它唯一的动力。如果一个社会要成为自由的社会,它的政府就必须受到控制。

  在正常的社会体系之下,个人合法地拥有随心所欲采取任何行动的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而政府官员在他的每一个政府行为中都受到法律限制。除了法律禁止的事情之外,个人能够做任何事;而政府官员除了法律允许的事情之外,他不能做任何事。

  这就是让“权力”服从于“权利”的手段。

  政府的权威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意味着政府不是统治者,而是公民的仆人或代理人;这意味着除了公民为了特定目的而委托的权利之外,政府没有其他权利。

  如果一个人希望在自由、文明社会中生活,他必须同意的基本原则只有一条:放弃使用武力,并把人身安全的权利委托给政府,目的是为了有序、客观、合乎逻辑地阐释怎样执行这项权利。P109-110

  --种族主义

  ...他们鼓吹为了多数派不受限制的统治而牺牲所有的个人权利,然而却摆出一副捍卫少数派权利的姿态。而世界上最小的少数派就是个人,那些否认个人权利的人,没理由说自己是少数派的捍卫者。P134

  --伪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者是为了自己且依靠自己的头脑而生活的人;他既不会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会为了自己而牺牲他人。P140

  人云亦云者宣称:“它是正确的,因为别人相信它。”但是,个人主义者却不会宣称:“它是正确的,因为我相信它。”个人主义者会宣称:“我相信它,因为的根据理性看出它是正确的。”P141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