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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00字

2022-04-10 03:33:5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00字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本由莫泊桑著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33图书,本书定价:19.00元,页数:2013-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的叔叔于勒》精选点评:

  ●小时候学完这篇课文最大的想法不是金钱凌驾于亲情之上,而是,我想吃牡蛎。那时候问了好多人牡蛎是啥,没人告儿我。还没有网络没法查。

  ●想吃牡蛎

  ●小主人公无可奈何却又心存不舍,然而大人们的冷酷与奸滑的确让人很失望,尽管有难处,但为了利益还是无情的抛弃了于勒,仿佛于勒只是主人公的叔叔。

  ●复习一下

  ●初中学过的一篇短篇小说,至今记忆犹新。金钱真的凌驾在亲情之上吗

  ●我想吃牡蛎了

  ●读到一半我就觉得于勒蜀黍应该混的很不好。应该会让他们大失所望。但是最后因为深入骨髓的贫穷恐惧让他们至亲情于不顾,有点醍醐灌顶,能说他们有错吗?人心如此。

  ●穷的时候更怕遇上穷亲戚!金钱和亲情哪个更值钱?这这个世态炎凉利欲熏心的时代,自己过得不好还指望别人,太天真!

  ●超级好看。

  ●莫泊桑对人的洞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一):我的叔叔于勒

  “贫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被莫泊桑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从不试图去改变命运,而是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于勒身上,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在发现贫穷的于勒跟他们的期待相去甚远的时候,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弃自己的亲弟弟,人性的丑陋跃然纸上,故事不长,却很耐人寻味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二):人之长情

  不仅仅是于勒,

  廉颇得势时,门客聚集,失势后树倒猢狲散,又得势人又聚集起来,他觉得门客嫌贫爱富,门客说他们本来就是混碗饭吃啊。 还有合纵连横的苏秦。落魄时,妻不下纴嫂不为炊。这很人性啊。

  就如今,也是各个父母儿子说别家好啊。

  反正我没钱时,家里人对我是没个好脸色的,读书考的差要挨批评挨揍是一个道理。努力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三):5分钟看莫泊桑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当金钱凌驾于亲情之上

5分钟看莫泊桑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当金钱凌驾于亲情之上

  曾经有一句话,有书君印象深刻,那就是“我们最终,或许都会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人”,是呀,儿时的我们没有各种来自生活的压力,没有那么唯利是图,总是心存着最简单的善良,这不禁让有书君想起了中学时课本里的一个故事,十几岁看的时候不知所谓,等到三十岁再看,已经泪流满面,那就是莫泊桑的短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主人公若瑟夫小的时候,家里不是很有钱,只是勉强能够维持生活,有的时候,母亲就连买一个15铜板的日常用品,也要和老板砍上半天的价,有人请吃饭,家里也从来不敢答应,拮据的生活让一家人感到有些痛苦。

  不过,没到周日的时候,这一家人就会穿的很整齐,到海边去散步,每次看到有大船进口来,主人公的父亲就总会感慨道:“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父亲口中的于勒,其实就是主人公的叔叔,在过去,全家可没有那么喜欢他,因为于勒曾经是一个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还乱糟蹋钱,吃光了父母的老本,包括父亲的那部分,  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

  不过,这位于勒叔叔也不知道是发了什么财,还写信回来说,他要赔偿父亲的全部损失,等几年赚了大钱回来,还会让全家都过上快活的日子,就是这么一封信,让于勒一下子又成为了正直、有良心的人。

  而且,有一位船长说,于勒已经租了一所大店铺,做着一桩很大的买卖。虽然过了10年之久,于勒叔叔因为忙碌再没写过来信,但父亲的希望却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家人甚至还计划要用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

  主人公的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老是找不着对象,全家跟着愁的呦。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不过,主人公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毫不迟疑地下决心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家人赶忙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且决定在举行婚礼之后全家到哲尔赛岛去游玩一次。

  在前去游玩的轮船上,父亲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父亲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他走到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因为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只见父亲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走去。

  不过,没多久,父亲就突然变得紧张起来,拉着母亲低声说:

  quot;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quot;哪个于勒?" "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母亲也变得紧张起来,为了确定真相,她又前去偷偷端详了一番。只见她哆哆嗦嗦地回来说到"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可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

  父亲赶紧找到了船长,客客气气说了一堆有的没的,什么当地人口啊,风俗习惯啊,最后才终于说:“您船上有一个卖牡蛎船的船员。那个人倒很有趣。您知道点儿这个家伙的底细吗?"

  船长本已不耐烦我父亲那番谈话,就冷冷地回答说:"他是个法国老流氓,去年我在美洲碰到他,就把他带回祖国。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他叫于勒......姓达尔芒司,--也不知还是达尔汪司,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那么一个姓。听说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

  主人公的父亲脸色早已煞白,哑着嗓子说:"啊!啊!原来如此........谢谢您,船长。"

  回来后的父亲突然变得很狼狈,低声嘟哝着:"出大乱子了!"又怕被自己女婿听到。为了远离于勒,夫妻俩派主人公若瑟夫前去付清牡蛎钱。并给了他5法郎的银币。

  quot;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2法郎50生丁。" 若瑟夫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于勒,并找了钱。可当他看到于勒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又看了看那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便在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于是,主人公又给了于勒10个铜子作为小费。当他的母亲得知此事时,差点暴跳如雷,:“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但她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在旅游回程的时候,一家人改乘了另一艘船,以免再次遇到于勒。

  短短几分钟的故事,作者莫泊桑塑造了好几个鲜明的人物,将人性的爱慕虚荣表现得淋漓尽致,文章强烈地讽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小资产阶级日益贫闲的境遇、海外发财的幻想以及拜金主义的思想下,人和人的关系逐渐的疏远,而其中的故事,放在我们当下,也不失讽刺的意味。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四):《我的叔叔于勒》:浅谈克拉丽丝“双重身份”下的善与恶

  文|程小亦(原创不易,抄袭必究)

尽管是同样一回事,但行为的严重与否是要看它的后果的。——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

  周末,我给孩子买了一袋海蛎,当我把蒸好的海蛎端上餐桌时,闺女说,吃海蛎要伸长脖子,再轻轻地吸吮,这样美味的汤汁就不会弄脏衣服。

  这让我想起,曾经在语文课本上看过一段吃牡蛎的描述。

“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老水手用小刀撬开牡蛎壳后,递给两位先生,两位先生再递到两位太太面前。两位太太的吃法很别致:她们先把牡蛎放在一方精致的手帕上,然后伸进嘴去吮吸,这样就不会弄脏衣服,她们轻轻一吮,吸掉了牡蛎的汁水,随手把壳扔进海里。”

  我不知道国外的牡蛎与沿海地区的海蛎有什么区别?从外观来看,它们并无差别。如此精致高雅的牡蛎吃法来自于莫泊桑笔下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我的叔叔于勒》以“我”的视角讲述了,叔叔于勒曾败光家里的财产,还拖累了全家人,按习俗父母将他送到美洲,当大家以为叔叔于勒已经飞黄腾达了。一次我们全家人在船上旅游时,偶然中看到叔叔于勒在剥牡蛎,父母怕叔叔再成为家里的累赘而不敢与他相认。

  人是情感动物,每天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引发我们产生共鸣。基于此,我想通过本文来浅析克拉丽丝在双重角色扮演下的善与恶。

01每个母亲都为这个家殚精竭虑

  小说开头,作者以“我”为第一人称展开描述。

  我家里有二位姐姐,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她们老找不着对象,这让全家人十分头疼。

  除此之外,家里不算有钱,父亲在外做事,要很晚才回到家里。母亲(克拉丽丝)经常因为家里的拮据生活而感到痛苦不堪。

  家里样样东西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也从来不敢答应,以免回请,买日用品经常是找减价的或者库存货,姐姐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就连最便宜的布,克拉丽丝都要讨价还价。

美国加州大学哲学博士詹姆斯·多柏林,提出过"补强法则"。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行为得到满意的结果回馈时,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

  显然,克拉丽丝因为节俭惯了,不允许家人在生活中有任意额外的开销,哪怕我还是个孩子,若不小心弄丢了纽扣或扯破了裤子,母亲也会对我大发雷霆,因为这些都需要花钱重新购置。

  当我的父亲询问母亲是否需要吃牡蛎时,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说到底,克拉丽丝是个节俭的女人,处处为这个家分担。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生活。

  我们家有三个孩子,在我六七岁的时候家里的米粮经常到五,六月份就断粮了,在新粮收割前的那一段时间,妈妈经常需要向邻居家借米,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们家缺粮食,有一次我们家因为实在揭不开锅,妈妈再次开口向邻居借粮食,最后妈妈抹着眼泪回来跟着我们说,他们明明有存粮,却不肯借给我们,记忆中的这个场景犹如发生在昨日。

  我知道,妈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她担心三个孩子饿着了。若是只有她自己,她是断不会低头向人借东西的。后来外婆知道我们家情况,来我家跟妈妈说,去她那里挑些粮食回来。

高尔基曾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

  深以为然。

  每个女人在成为妈妈之后,处处都在为子女着想,每时每刻都在为这个家殚精竭虑,妈妈永远是我们心底深处最暖的太阳,在我看来,克拉丽丝同样也称得上是一位好母亲。

02浅析克拉丽丝“恶”的缘由

  我的叔叔于勒当初有很多不好的行为,他把自己应得的那份遗产败得一干二净了,还把我们家应得的那分遗产都占为已有。

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提出的著名的情绪ABC理论,A是activating event,指的是诱发性事件;B是belief,是指对事件的认知评价而产生的信念,也就是对于事件的解读;C是consequence,指的是行为结果,也就是引发的情绪。

  因为叔叔败家影响到我们家的经济情况,害得我们一家人常常靠省吃俭用度日,所以母亲对叔叔产生了极大的怨恨。

  就如莫泊桑所言:“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

  当克拉丽丝确认船上剥海蛎的人是叔叔于勒时,她开始紧张起来,叫爸爸把我们几个孩子支开,尽快付完钱远离叔叔,怕叔叔再次缠上我们家。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穷是会让人穷怕的,更不想因为穷再被人瞧不起。

心理学上有个“超限效应”,就是刺激过多,过强而引起的心理及其不耐烦或反抗的心理现象。

  作为当家之人,克拉丝深刻的体验到了贫困生活给她带来的痛苦,家里的条件好不容易有所改善,她非常害怕叔叔再次把她们家拉下紧衣缩食的生活。就像80年代我们小的时候一样,丢了一块钱会被大人责骂,而现在我的孩子就是丢了十块,我也无动于衷。不是我比父母宽容,而且我挣10元钱要比他们挣1元钱容易的太多。

  因为贫穷曾让她感动痛苦过,更因为当初愿意娶二女儿的公务员完全是因为看到了于勒写给她们的信件,她担心女儿的婚事才不耐烦地要求家人远离于勒,她害怕当场被揭穿。

  基于以上,我想从母亲角度来说,克拉丽丝对叔叔所做出来的恶行,是可以理解的。哪个母亲都不希望儿女跟着自己受苦,女儿的婚事告吹,这也是底层人物的无奈之举。

  而于勒只是在承担年轻时为所欲为所犯下的后果,即使现在过得不好,那也是他应该承担的一部分责任,他的路只有自己才能走下去。

03克拉丽丝在双重身份中,行为背后的对与错

  从克拉丽丝作为母亲的角色来说,她是出于对儿女的关爱以及对这个家所呈现出来的责任感,可以说她是个合格的母亲。

  但从人文情怀上来说,克拉丽丝作为嫂子太无情了。因为在“我”小的时候,叔叔很善良,对我们特别有爱。

  就如一位网友所说,

记得小时候,大家都喜欢叔叔,风趣幽默会做美食,经常带着小孩子一起玩,游泳爬山 捕鱼打猎 车开的飞快。先是下岗,他儿子病故了,酗酒赌钱不务正业,家人帮了几次也扶不起来,最后成了人见人厌的讨厌鬼。

  那些讨厌鬼的曾经也是我们喜欢的人。即使于勒曾经有过错,在去美洲的那几年,他也在书信中表示自己会努力挣钱来偿还他们,只是不幸又回到贫困的起点。一个年迈的老人内心特别渴望亲人的陪伴,喜欢有个家人在身边话一话家常,即使生活困顿,却也渴望拥有一份亲情。

  哪怕于勒成了克拉丽丝口中的讨厌鬼,但他了解自己的现状并没有给在船上享受的哥嫂一家人造成困扰,也没有再次拖累家人,而是选择回到暗无天日的舱底。

  尤瓦尔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说过“人生只有一座要征服的山峰,设法体验一切身为人的感觉”。

  于勒在富有时不忘家人,在贫穷时不去拖累家人。可是于勒哥嫂呢,兄弟十年未见,却没有抱头痛哭的感人场面,嫂子催着全家人像躲瘟疫一样躲着于勒,让人唏嘘不已。一个人一旦丧失了爱与慈悲心,即使拥有再多的钱内心也不会真正的快乐。

  生活中,太多人的生活场景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我们可以感知到那些不被亲人所爱甚至被亲人无视的人,他们的内心世界一定会很失落。特别是一个年迈的老人家,他的心里永远比一般人更渴求亲情。他要的不多,哪怕只是亲人的一句简单的问候,也能让身处贫困中的于勒倍感温暖。

  人生很短经历的事也许会很多,但请在人生后半场,宽容待人,才是对自己最好的自我素养。

  参考资料: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关于莫泊桑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的个人粗浅解读,你是否有不一样的看法呢?欢迎下方留言。作者:程小亦 85后榕城女子,心理学爱好者。热爱文字,愿在笔端的大千世界书写平凡中的繁花似锦!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五):拜金主义的虚伪,体现了人性的丑恶

  没有比金钱更能腐蚀人心的了。 ——雨果提到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大家一定不陌生。想当年我们上初中的时候,还读过这篇小说呢。这篇《我的叔叔于勒》已经入选九年级的语文教材里了。多年以后,当我再回头去看这篇小说,大多数内容早已记不清楚,唯一记得的就是他们花钱吃牡蛎的情节。知乎还有“《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的问题,浏览量已经高达300万次了,由此可见,“吃牡蛎”这一情节给读者的印象有多深刻了。今天,我想来聊一聊在拜金主义风气的影响下,人性中的丑恶。

  莫泊桑是十九世纪法国后半叶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之一,与俄国契诃夫和美国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他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见微知著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我的叔叔于勒》就是这么一部作品。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写小说,运用了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从一个未成年儿童的视角,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于勒是我父亲菲利普·达夫朗什的亲弟弟,同时也是我的亲叔叔。他年轻的时候是个败家子,将家财挥霍干净以后,被迫远走他乡,去了美洲做生意。后来于勒来信说做生意挣大钱了,从此,于勒成了全家人的福星,他们一家人就渴望于勒回来,好沾沾光。十年后,二姐也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都很高兴,出国去泽西岛旅行。在泽西岛的一次旅行中,他们遇见一个酷似于勒的卖牡蛎的人,父亲在船长那里得到信息并得到证实。父亲和母亲得知后大惊失色,他们害怕于勒再缠上他们一家,迅速让我付清了牡蛎的钱,然后一家人飞快地乘船离开了泽西岛。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看见于勒。

莫泊桑

  这篇小说的创作背景是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那个时期,法国正在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发展。法国内部出现了农业危机和工业危机,大量小资产阶级遭遇贫困破产。文化方面,法国的金融寡头,也就是俗称的大资本家或集团,加快散播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毒害腐蚀大众,由此造成了拜金主义一时盛行的社会风气。

  故事中的菲利普一家就是处于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小资产阶级日益贫困的境遇,无一不映射出了时代的影子。

  接下来,我将从菲利普一家的幻梦破灭、莫泊桑的创作手法、拜金主义社会背景下的人际关系,这三个方面为你解读这篇小说。

一.菲利普一家的幻梦破灭,与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 ——卢梭

  原文提到:

这封信成了全家人的福音书,一有机会我们就会拿出来念念,不管见到什么人,我们都会拿出来展示一番。 结果,十年之中,于勒叔叔却音讯全无。但父亲的希望却与日俱增,而且我母亲也经常念叨: “等咱们家的好心人于勒兄弟回来了,我们就时来运转了。他可真是个有本事的人啊” 于是,每到星期日,每当我们望见那些烟囱里的黑烟升上天的大游轮从天际线驶来的时候,父亲总会又念叨起那句永远不变的话:“唉!要是好兄弟于勒在这船上,该多让人欣喜啊!” 而此时,我们仿佛已经看见于勒叔叔在船上挥舞着手帕大喊: “嗨!菲利普!”

  这是菲利普一家对于勒挣大钱回来时场景的幻想,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渴望与日俱增。毫无疑问,菲利普夫妇已经成了金钱的奴隶。在他们眼里,于勒成为他们这个贫苦家庭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是他们自己设想的。然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这个缥缈的泡沫在后面菲利普认出于勒之际,就脆弱地炸裂了。

  前文提到,菲利普发现卖牡蛎的老水手酷似他的亲弟弟——于勒,大吃一惊,并找到了船长,向他打听了这件事,随后得到了证实。

  到此时此刻,菲利普的幻梦彻底破灭了。夫妇不得不从幻想中清醒过来,暴露了两人势利的嘴脸。为了不让于勒发现他们,也不想让二女儿的婚事泡汤,一家人灰溜溜地离开了。对于勒的态度一前一后产生了巨大的转变,通过对比,也让菲利普夫妇的人物形象变得更加立体、丰满。

二.莫泊桑独树一帜的创作手法,为这部小说注入了灵魂

  (1)以小见大

  莫泊桑擅长从平凡冗杂的生活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将这些事物经过艺术的处理,最终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这就是以小见大,是莫泊桑惯用的手法,将法国社会搬到了轮船上,将为数不多的笔墨,用于刻画菲利普夫妇的人物形象。

  (2)善于采用白描的手法进行勾画,着重描绘故事细节

父亲突然发现有两位先生正在请两位优雅美丽的女士吃牡蛎。一个衣衫褴褛的老水手用小刀撬开一个个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后者再进献给女士。女士们的吃法很优雅,她们先是用一块精致的手帕托着牡蛎壳,把嘴稍稍向前伸,以免弄脏裙子,然后轻快地一吮,一下子就把肉和汁水吸进嘴里,再把空壳抛向大海。

  看,莫泊桑运用了撬开、吮、吸进等动词来描述细节,寥寥数笔,就将“吃牡蛎”这一情节栩栩如生地勾画出来,使读者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吃牡蛎”这件事的魅力所在。

  (3)现实主义的艺术特征

  现实主义(Realism)是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中最常见的术语之一,一般认为现实主义关心现实和实际。广泛用于绘画、文学和哲学中。现实主义摒弃理想化的想像,而主张细密观察事物的外表,据实摹写,它包含了不同文明中的许多艺术思潮。 它的特点是细节真实,形象典型,描写客观。代表作家有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马克·吐温等等。

  小说里主要刻画了三个人物。

  菲利普太太:一个爱慕虚荣、尖酸刻薄、勤俭持家的市井妇人。具有矛盾的性格,一方面辛辛苦苦勤俭持家,一方面又爱慕虚荣。

  菲利普:一个普通的小职员,软弱老实,遇事容易慌张,爱摆架子。

  小儿子约瑟夫:未成年人,对落魄的于勒有着同情心,同时也比较看重骨肉亲情。尽管不认同父母的做法,但年纪太小无力抗拒这些,只能通过给于勒小费的方式,来略尽绵薄之力。

  一切的感情,在金钱的面前,显得那么渺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金钱面前,又显得那么脆弱。由此可见,菲利普夫妇对金钱的渴望与贪婪,已经覆盖了原本的骨肉亲情。

  对于勒这个亲人,三个人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而自始至终,于勒与菲利普一家人的联系就除了两封信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

  其实故事到了等待了十年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一家人仅仅根据两封信就相信并等待了十年之久,这是一个荒诞而可怕的事情。一个人能有几个十年?法国距离美洲那么远,十年之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于勒是不是永远回不来了?其实这都有可能。

  但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一切都是为后面见到于勒做铺垫。莫泊桑想表达的主题在这里还没体现出来,于是就有了后面的那个大反转,直接达到了全篇小说的高潮。

  菲利普看见那个卖牡蛎的人酷似于勒,找船上打听并证实了这件事。

  莫泊桑通过人物语言、行动、表情揭示人物丰富的心理活动,细腻地刻画人物韵性格特点。“他回到母亲身旁,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菲利普此时似乎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像是从天堂跌落到地狱一般。“失魂落魄”一词,恰如其分地体现了菲利普此时大起大落的心情。

  随后,菲利普跟妻子说那个人确实就是于勒,他的亲弟弟。

“父亲还是一副丢了魂儿的样子,喃喃自语道:真倒霉啊”“母亲突然暴躁起来,怒骂道:我早知道这贱骨头不会有出息的,迟早会来缠上咱们!达夫朗什家的人有什么好指望的!……”

  以上这一系列叙述,层次分明地写出了人物紧张、恐慌以致失魂落魄的心理状态。菲利普夫妇此时的态度,与见到于勒之前相比,简直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体现出了两人趋炎附势的性格。

  菲利普夫妇最后是看见了于勒,但是于勒却是那样贫困潦倒的落魄样子,直接让二人的幻梦破灭。十年的时间,已经让二人对金钱的欲望和贪婪达到了极致,看看后来他们对于勒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

  这是一个由金钱而引发的悲剧,还带着几分荒诞的色彩。

  夫妇二人对于勒的态度,都是以金钱利害关系为转移的,于勒有钱了,觉得他很有本事,后来看到于勒如此落魄,顿时开始嫌弃于勒了。看后,令人觉得可悲、可叹、可怜。然而他们只是拜金主义的受害者而已,当时法国社会的风气就是这样,像菲利普这样的小资产阶级受拜金主义荼毒已久,做出这样的行为也是情有可原。以如今的眼光来看这个故事虽然有些荒诞,但也是当时法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世上的喜剧不需要金钱就能产生,世上的悲剧大多和金钱脱不了关系。 ——三毛

  《增广贤文》中提到“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顾名思义,意思是:贫穷的时候即使住在闹市也无人问津,家境富裕时哪怕是住在深山之中,也会有远亲上门拜访。用于描写法国19世纪80年代的人际关系,倒是显得特别应景。虽然《增广贤文》是中国的作品,放到法国这一时期,也是适用的,由此可见,世界上有些东西,是古今中外皆通用的。

  目光回到回到21世纪的中国,社会上这样的事情仍然屡见不鲜,时不时可以看到某某一家人为了争房产打官司,某某富豪家产风波等等。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钱并不是万能的,人与人之间还是需要真挚的感情维系,这些是金钱所不能替代的。只是这样的情况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却越发显得少见了,令人叹惋。如果这个社会能够少一些势利,多一些真诚的话,人们也许会感到更加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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